国家税务总局广汉市税务局关于市十八届人大七次会议第3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8-26     来源: 广汉市税务局

罗贵华代表:

你们在市十八届人大七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对高新区困难企业帮扶力度》第36号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经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对您提出的“望政府在税收免、贷款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和梳理。对于困难企业,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税收帮扶政策,市税务局积极落实“六稳”“六保”重大决策,在支持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解决企业资金难题中有力发挥了部门职能,确保了税收红利“应享尽享”、税收优惠减免“快享快办”。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根据《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办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1号),纳税人符合困难减免情形之一的,可于申请减免税年度的次年一季度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因风、火、水、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遭受重大损失,纳税确有困难的

停产停业一年以上,无经营收入来源或主要依靠房屋、土地租赁收入维持运转,纳税确有困难的

改制重组当年,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置原企业职工30%以上(含30%),承担较重社会责任,纳税确有困难的

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产业或社会公益事业,发生严重亏损,纳税确有困难的。

“国家鼓励和扶持产业”是指主营业务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所列鼓励类项目,且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70%以上。

“纳税确有困难”是指在申请减免税年度内,纳税人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或纳税人当年亏损额超过当年总收入70%(含)以上的;或纳税人连续3年亏损,且申请减免税年度的亏损额超过当年总收入50%(含)以上的。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继续免征疫情期间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2号),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免征疫情期间房土两税:

201911日前注册登记的纳税人,疫情期间申请免征房土两税的年度生产经营收入(不含权益类投资收益)较2019年同期减少50%(含)以上的。

201911日后注册登记的纳税人,疫情期间每个年度均经营亏损的。

(三)疫情期间申请免征房土两税的年度,纳税人货币资金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三、增值税方面

)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这些行业到疫情影响较大,经营比较困难,国家提供了相应的免税政策。

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对湖北以外的地区征收率由3%降至1%

)实行留抵退税政策。对于形成的留抵满足条件可以到税务机关办理退税,对于困难企业一般前期都在购进原材料,此时因为取得上游企业的进项而形成留抵,如果企业销售困难,留抵一直在账上,无法使用。故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将留抵退给纳税人,盘活苦难企业的资金。

四、企业所得税方面

(一)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延长至8年。一般企业亏损最长结转年限延长为5年,所以国家出台政策对困难企业延长了结转年限。

(二)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20年,我市共有高新技术企业84户,其中高新区46户。在这84户高新技术企业中,有35户享受了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其余49户有29户亏损企业,有3户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符合要求不能享受该优惠,还有17户选择按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

(三)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特别大,所以国家加大了扣除比例,即人为加大成本,减少利润,少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根据《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20年,国家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有关精神,延续了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出台了《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同时将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占比从70%降低到了60%。

五、贷款方面

2016年以来,市税务局积极推进银税互动工作,有效发挥税收数据功能,与8家银行签订合作协议,有效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和经营困难2020年,纳税人通过“银税互动”平台获得贷款275笔,共计13,396万元。今年,针对企业的资金需求、融资问题及纳税信用评价扣分情况进行逐户分析,开展“问诊摸脉”专项行动,针对20户纳税人制作“问诊表”,为纳税人通过“银税互动”平台融资指明措施和方向。

下一步,我局将通过广汉融媒等主流媒体,拓宽宣传渠道;通过实地走访,送政策上门;进一步加大税收政策宣传宽度和力度,让税收优惠和贷款支持政策更好地助力企业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经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上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广汉市税务局

                                             2021年6月29日

注:本文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