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镇:承包土地欠租金 人民调解“解忧心“
发布时间:2021-11-24     来源: 市融媒体中心

20211119,连山镇沙堆村村民代表来到司法所申请调解,请求维护村民合法权益。

接到调解申请后调解员考虑到此纠纷涉及的村民众多,若不能及时化解,极易激发矛盾,甚至导致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为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辖区社会和谐稳定,调解员决定在充分了解事情的起因经过和结果后,再结合实际提出调解方案。

经了解,2015年,连山镇沙堆村村委会与村民冷某签订了该村8142.59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约定每亩租金1200。承包方种上了草莓和经济苗木。因承包方资金周转困难拖欠沙堆村委会2022年的土地流转费共计8.5万元,沙堆村委会无法及时足额向村民发放土地流转费,经村委会多次催要无果,导致部分村民对村委会和承包方极为不满。

根据了解到的情况,调解员通知承包方法人代表冷某立即到场调解。通过了解自承包以来,承包人冷某就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再加上资金链出了问题,导致拖欠村委会的土地租金承包人冷某认为自己已经投资了数十万元,表示愿意继续承包,并表示会全力凑齐拖欠的承包租金。

调解员也请群众代表理解承包方的难处,给予适当的时间凑齐拖欠款,同时尽量保障承包方的正常经营和经营所需资金周转,只有承包方能正常经营,土地租金收益才能得到充分保障。

经过调解员向双方当事人宣讲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喻之以法,最后,承包方冷某积极筹款,当场缴纳了拖欠租金4万元,约定15日内再次支付2万元(2021124日前),2022年春节之前付清余款2.5万元。

调解结束后,镇调委会当场作出《人民调解协议书》,双方签字予以确认。该起土地流转承包纠纷,当日受理调解,当日调解结案,当场履行部分债务,成功化解了起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解决了村民的燃眉之急,村委会在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中的作用得以保障,同时也保障了承包方的正常经营。承包方一再表示感谢,群众也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