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发布时间:2015-05-16     来源: 广汉市教育局

(一)普高国家助学金

◆政策依据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川财教[2010]330号)

◆资助对象  

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补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资助面约占学校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8%。

◆办理程序  

学生本人填写申请表—“班级、年级、学校”三级认定--学校审核---公示名单--教育主管部门审定--办理银行资助卡—学校委托银行按核定名单将助学金划转到学生银行卡。

(二)高中免学费

◆政策依据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免除我省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政策的通知》(川财教[2014]8号)

◆资助对象  

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免费标准  

四川省免学费所需资金由省、市、县财政共同承担。根据德阳市市本级公办学校的实际收费情况,德阳市市本级普通高中学校免学费补助标准为920元/生.年。资助面约为普通高中学校在校生总数的18%。

  咨询投诉电话   

广汉市人民政府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245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