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企业和市民朋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严肃惩治政务服务领域违法违规中介行为,切实维护好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构建公平公正、高效便捷、廉洁透明的政务服务生态,现就中介机构破坏营商环境问题投诉举报渠道公告如下。
一、投诉举报受理范围
凡在广汉市政务服务领域发现以下破坏营商环境的非法中介相关问题线索,均可投诉举报:
(一)非法中介违法违规行为。包括在中介服务中以“快速办结”“内部关系”等虚假承诺骗取钱财,无资质开展中介服务,违规收取高额中介费用等行为,以及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串通投标、操纵交易等行为。
(二)催生非法中介的行为。包括政务服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规设定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将法定职责转移或委托中介机构有偿办理、变相指定中介机构垄断服务的行为,以及工作人员滥用行政审批权、自由裁量权或政策解释权,人为设障、推诿拖延,导致企业群众办事困难而滋生代办需求等行为。
(三)勾结非法中介的行为。包括政务服务工作人员与非法中介相互勾结,通过有偿代办、插队办理、预留名额等方式“开后门”,暗示、推荐或强制企业群众选择特定中介服务,参与中介机构经营、持股分红,变相充当“中间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
(四)默许放纵非法中介的行为。包括政务服务工作人员对政务服务大厅内“黄牛”揽客、中介骚扰等行为不制止、不报告,对群众反映的非法中介问题敷衍塞责、不受理不处理,对工作人员涉非法中介违规线索不移交、不查处等行为。
二、投诉举报渠道
(一)热线投诉举报。
1.广汉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7x24小时)作为投诉举报主渠道,可受理各类非法中介相关诉求,实现“一号响应、分类转办”。
2.市政务和交易中心专项举报电话:0838-5350351(工作日9:00-12:00、13:00-17:00),专人负责登记核实。
(二)窗口投诉举报。
市政务服务大厅“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地址:广汉市成都路西段1号)
(三)信函投诉举报。收件地址:广汉市成都路西段1号政务服务中心(收件邮编为618300,请在信函封面注明“非法中介举报”字样)。
三、投诉举报须知
(一)举报人应如实提供问题线索,包括具体时间、地点、涉及事项、相关人员信息及佐证材料(如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录音录像等),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中心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也将对泄露举报信息或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三)对于实名举报的,将在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告知处理进度,办结后3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同时匿名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同样依法处理。
(四)举报线索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涉嫌违纪违法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四、其他温馨提示
(一)广汉市政务服务领域各类审批服务事项均未委托、指定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开展有偿代办服务,企业群众可通过官方渠道免费咨询、办理。
(二)请广大企业和群众提高警惕,切勿轻信“黄牛”“黑中介”的虚假承诺,避免财产损失;如遇办事流程疑问,可通过政务服务大厅咨询导办台、官方网站等渠道核实。
广汉市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6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