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农业局关于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40号建议的答复
李辅长代表:
您在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的建议》第140号建议收悉。市政府已安排我局主要承办。首先感谢您对我市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对您提出的“建议适当提高秸秆收集补助,调动农机手和机主的积极性”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向您答复如下:
根据2016年秸秆收集、运输、存储、加工、使用和秸秆外销等情况,经市秸秆暨综合利用领导小组有关工作人员实地调研,2017年每吨秸秆增加10元的收集运输补贴,市政府已审议通过,按照新的补贴标准实施。
关于加大对秸秆回收企业进行价格控制和监管的问题,我们将密切关注本市秸秆收集状况和省内外秸秆需求,积极引进秸秆生产使用企业,拓宽秸秆综合利用渠道,加强政府引导,使秸秆产业逐步融入社会市场。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市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上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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