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农业局关于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9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07-04     来源: 系统管理员

杨善发代表:

您在市十届人大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中药渣综合利用的建议》第199号建议收悉。市政府已安排我局主要承办。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对您提出的希望政府起到桥梁作用,将企业的废药渣变废为宝,将其用于种植蔬菜、果园施肥、花草树木肥料,同时可以改良土壤板结度,增加透气性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向您答复如下:

按照《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中控制农业污染的规定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废物直接用作肥料。所以药渣不能直接用作肥料。我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对接有机肥生产企业和药厂能否将药渣用于生产有机肥,具体要视药渣的成分而定。

再次感谢你对我市农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上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