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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汉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市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8-01 来源:市卫健局 点击量: 【字体:】【打印 分享:

陈传辉代表:

您在市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更换救护车的建议》第124号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对您提出的关于更换救护车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向您答复如下:

为确保编制总量控制和资产规范管理,救护车新车购置必须以完成旧车销户及编制核减为前提,目前三星堆镇中心卫生院旧救护车已进入报废处置阶段,相关材料(车辆评估报告及报废申请)已按程序提交至资产主管部门审核,我局落实专人每日跟踪系统状态,密切对接市财政局及报废回收企业,并督促三星堆镇中心卫生院及时完成新购救护车前期相关工作,确保在旧车编制释放后及时启动新车采购申报流程。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上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广汉市卫生健康局

                              2025722

(联系人:赖宇,联系电话:18284227550,联系地址:广汉市金雁街道银川路16号,邮编:618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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