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昌军代表:
您在市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兴隆社区维修天台沟的建议》第47号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对您提出的“关于兴隆社区维修天台沟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向您答复如下:
天台沟为杨柳分干渠9号支渠取水的斗渠之一,不属于国管干支渠管理范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应由属地政府对天台沟进行管理维护,经我局与金轮政府对接,2025年大春用水前属地镇村已安排资金对天台沟进行清掏整治。后期属地镇村将加强对渠道的维护管理,多渠道筹措资金持续做好天台沟的管护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上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