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明水代表:
您在市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绵远河连山镇新老大桥河段清污去杂的建议》第54号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对您提出的关于绵远河连山镇新老大桥河段清污去杂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向您答复如下:
目前我局已完成该河段标准堤防项目建设,并且经过近几年堤防建设,绵远河广汉段已形成防洪封闭圈,达到堤防20年一遇防洪设计标准;因绵远河枯水期河道水量偏小,致使河道杂草灌木丛生,且近年环保部门对河道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较高,全社会对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逐步提高,目前绵远河部分河段确实存在您反应的杂草灌木野蛮生长的情况,针对该情况我局也及时调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查勘,协调连山镇府及环保部门共同对河道内可能影响行洪安全的杂草灌木进行评估,我们将根据评估结果制定有效的清理方案,同时积极争取资金,对影响行洪较大的灌木进行清理,进一步完善绵远河新老大桥段防洪管理体系,提高该河段行洪能力,保护沿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为确保度汛安全,我局已组织好防汛相关物资,并将在主汛期会同属地乡镇加大该河段巡查力度,必要时采取临时措施保护跨河桥梁,降低安全隐患。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上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