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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9-11 来源:市水利局 点击量: 【字体:】【打印 分享:

邹振富代表:

您在十九届人大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增加农村地区深井的建议110号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向您答复如下:

我市位于成都平原东北部,辖区内有绵远河、石亭江、湔江和青白江,属于长江流域沱江水系。境内渠系发达,绝大部分处于都江堰灌区,主要渠道有人民渠杨柳分干渠和柳梢堰支渠。2024年度向我市供水33962.31m3,其中农业灌溉供水24559.40m3,工业供水530.00m3,生活供水2391.02 m3,人工环境补水912.52m3,弃水5569.37m3。我市2024年度总用水量35694.26m3,其中地表水源32117.51m3,地下水源3244.76m3,其他水源331.99m3。通过以上数据分析,我市主要水源为地表水源占比89.98%,主要用水用于农业灌溉占比68.80%,仍有5569.37m3都江堰地表水源未被充分利用而流向下游。

根据上级部门对我市用水量控制指标要求,我市2025年用水量控制指标为35800m3,非常规水源利用量为520m3,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5002030年用水量控制指标为39000m3,其中地下水控制指标为6100m3结合往年度用水统计情况和各水源(地表水、地下水和非常规水)的控制指标以及《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地下水保护利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我市地下水正处于加强保护和限制开采阶段,而地表水源供水量尚有较大余量可用于农业生产灌溉。我局将通过都江堰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同心支渠和流水支渠整治2个项目,整治渠道总长21.929km及相关配套建筑物276处,项目建成后将改善灌面1.41万亩、恢复灌面0.3万亩,增加地表水使用来解决农业生产灌溉用水,同时有效提升灌区的排洪能力。2021年以来,市农业农村局统筹项目资金535万元,新建/改造提灌站64座,改善及恢复灌溉面积近2万亩。目前,能够正常高效运行提灌站214座,极大的改善了全市农业生产灌溉条件。

关于增加农村地区深井的建议:首先在技术方面,打深井需要地质条件合适,比如地下水的深度和水量是否足够,如果地下水水位太低或者水量不足,可能不合适。其次,打深井的费用可能比较高,尤其是深井,需要专业的钻井设备和人员。维护费用也不低,比如水泵的维护和电费。在环境影响方面,过度抽取地下水可能导致水位下降,甚至地面沉降,影响周边生态环境和其他用水户的用水。特别是在干旱地区,这个问题更严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以及《地下水管理条例》禁止开采难以更新的地下水等相关法律法规精神,增加农村地区深井,首先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需向取水审批机关(广汉市行政审批局)提交取水申请,待取水申请经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兴建取水工程或者设施;其次待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竣工后,申请人向取水审批机关报送取水工程或者设施试运行情况等相关材料,经验收合格的,由审批机关核发取水许可证;最后纳入水利部门取水许可监管。反观我市取用都江堰来水地表水源已统一由上级审批机关核发取水许可证,纳入都江堰灌区统一取用水监管,但是取用地下水源需单独向具有审批权限的审批机关申请取水,所以为确保水资源合理利用,以及各项用水指标符合法律法规,关于增加农村地区深井的建议可考虑水源替代方案,优先考虑通过工程措施改善地表水输水渠道,同时可增加雨水收集、节水灌溉技术等方式方法来满足农田灌溉,然后在上述情况都不能满足的情况下考虑开凿深度不达到地下水承压层的机井来满足农田灌溉。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上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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