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明斌代表:
您在市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修复濛阳河杨柳堰和老光堰的建议》第140号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对您提出的“关于修复濛阳河杨柳堰和老光堰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向您答复如下:
三星堆镇杨柳堰、老光堰属于民堰,按照 “属地管理”的原则,2座民堰应由三星堆镇政府进行管理、维护。经我局会同三星堆镇多次踏勘,要彻底整治民堰存在的问题,需要新建杨柳堰堰坝80米左右并对2.1公里左右的输水渠道进行整治,工程涉及占地及资金需求较大等问题。同时,恢复老光堰堤防垮塌及修建临水堰堤也涉及的整治资金较大问题。三星堆镇政府要彻底修复2座民堰尚有一定困难。
经我局多次会同三星堆镇踏勘、会商,已安排2025年汛前安全隐患整改补助资金33万元对老光堰进行整治,整治工程由三星堆镇政府组织实施,修复堰坝30米,左右岸水毁堤防37米。整治工程于2025年4月底开工,2025年5月26日完工。安排2025年汛前安全隐患整改补助资金41万元对杨柳堰进行整治,整治工程由三星堆镇政府组织实施,新建堤防120米。工程自2025年4月29日开工,2025年5月25日完工 。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上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