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敦照代表:
您在市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漳州路北段与福州路二段交叉口安装红绿灯的建议》第6号建议收悉。广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首先感谢您对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对您提出的“关于在漳州路北段与福州路二段交叉口安装红绿灯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向您答复如下:
信号灯的设置需要按照《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 14886-2016)要求,结合道路状况、交通流量调查情况以及近三年以来交通事故情况,综合分析研判。经过现场踏勘、综合分析,我局交警大队已将该处点位信号灯建设纳入下一期智慧交通建设计划,并积极配合市交通运输局向市委市政府申请新一期智慧交通建设项目,待项目申请成功后,将开展相关设施建设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上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广汉市公安局
2025年6月16日
(联系人:曾祥军,联系电话:5302253,联系地址:广汉市北京大道3段8号,邮编:618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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