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欢代表:
您在市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完善电动自行车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议》第56号建议收悉。广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首先感谢您对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对您提出的“关于完善电动自行车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向您答复如下:
对于“完善非机动车信号灯、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的建议,我们已将其纳入城市交通设施优化提升计划。下一步,将联合交通、住建等部门,对电动自行车通行集中路段开展全面排查整治,根据实际需求补充、更新非机动车信号灯,细化优化标志标线,明确路权划分,规范通行秩序。
针对“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的建议,目前已在推进相关工作。
一是
正协同综合执法、住建局、各镇街道部门,梳理现有停放区域,合理规划新增点位,同时加强对停放秩序的巡查管理;
二是
已启动充电设施专项整治行动,对私拉乱接充电插座行为开展联合执法,同步建立统一充电设施的定期维护机制,安排专业人员按规检修,动态更新老化设备,从源头防范充电安全事故;三
是
市综合执法局已经督促共享电单车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车辆停放秩序管控,增派运维人员,加大巡查频次,及时规整乱停放车辆,进一步规范车辆停放秩序。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上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广汉市公安局
2025年6月16日
(联系人:曾祥军,联系电话:5302253,联系地址:广汉市北京大道3段8号,邮编:618300)
信息公开选项:依申请公开
抄送:市人大人代工委。
广汉市公安局办公室 2025年6月1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