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公安局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10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07-10     来源: 广汉市公安局

张廷蓉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我市驾驶人员更改路考场地的建议》第103号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向您答复如下:

一、关于我局交警大队科目三考试路线的基本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1029-2012《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的要求,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三考试路段必须有三条以上随机选择并且达到“采用通行社会车辆的混合交通道路,汽车单向流量每小时不少于60辆”的标准考试路线,每条考试路段要包含“双向4车道道路、双向2车道道路、有信号控制交叉口、无信号控制交叉口、常用标志、标线”。按照上述行业标准要求,2014年我局交警大队搬迁至北京大道37号后科目三考试路线共设置有北京大道、九高路金鱼路段、新华路段三条考试路段,并通过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验收合格正式投入使用。2016年,因九高路金鱼路段砂车较多,路面比较狭窄,我局交警大队为保证学员考试安全,将九高路金鱼段更改为雒新路。目前,科目三考试路线共设置有北京大道、雒新路、新华路段三条考试路段。

提案中建议将“考试场地更换到过往车辆较少,安全性更高的路段”进行。从行业标准来看不符合公安部相关文件的规定;从考试质量来看,存在考试设备接收信号不好的问题。考试路线的选择范围为考试中心半径3-6公里内,如选择的线路超出距离,容易造成设备信号不稳定,影响学员的考试成绩。从目前来看我局交警大队选择的三条考试路线还是比较合理的。

二、我局交警大队预防考试路线交通事故的措施

针对北京大道等考试践段车流量人流大,易发交通事故,我局交警大队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应对:

1、提高思想认识,消除松懈心理加强考试员的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从而消除松懈心理,全力以赴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2、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自我防范意识。重点利用业务窗口的阵地,发挥宣传作用,以此提高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规范自身交通行为。

3、强化路面管控,压降车速。在车辆较多的北京大道路段,将最高限速80公里/小时改为了60公里/小时,降低社会车辆的速度。同时路面秩序中队调整勤务模式,合理安排警力,加强重点时段、路段的路面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上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广汉市公安局

                              2017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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