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秉秋委员:
您在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广汉境内108国道东莞路至韶关路加装路灯建议》第314号提案已收悉。
感谢您对广汉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市对您提出的“关于对广汉境内108国道东莞路至韶关路加装路灯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向您答复如下:
一、办理情况
我市高度重视该提案,立即启动办理程序,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实地查看,研究制定解决方案。经调查,提案涉及路段属于国道项目,需德阳市、广汉市两级交通部门协调推动。为此,我市已与德阳市交通局等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对接,形成合力推动提案得到实质性解决。
为提高G108通行能力和安全保障,目前我市正配合德阳市交通局开展G108大件路成德段拓宽改造工程方案研究。本次研究段落为德阳市主城区至成都市三环路段,路线全长约50Km,包含了提案涉及路段,涵盖了路灯设置等市政化配套设施的全面建设。
二、处置情况
由于G108改造方案涉及用地规划、资金筹措等多个环节,所需时间跨度较长,在改造方案推进的过渡期,为保障提案涉及路段夜间车辆通行安全,广汉市已在G108东莞路至韶关路安装太阳能路灯4套,其中东莞路口2套、韶关路口2套,用于夜间路口照明,以实际措施缓解该路段夜间照明不足问题,将委员提案落到实处。
下一步广汉市将切实履行属地职能职责,全力配合推动G108大件路成德段拓宽改造工程,将G108打造成为更加安全、便捷、高效的群众“放心路”。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现随复文附送《办理情况意见征询表》三份,征求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请您在收到复文15天内将《办理情况意见征询表》三份反馈我单位。
广汉市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2日
德阳市政协九届 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意见征询表
尊敬的 委员:
您提出的第 号提案 ,已办理,现随复文附送本表三份,征求您对办理情况的意见,请在收到复文15天内将意见反馈我单位。
(承办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协商沟通方式 | 协商座谈( ) 上门走访( ) 调研视察( ) 电话、网络沟通( ) 信函联系( ) 未沟通( ) |
办理态度 | 好( ) 较好( ) 一般( ) 差( ) |
办理落实情况 | 全部解决或采纳 部分解决或采纳 列入计划解决或采纳 未采纳 ( ) ( ) ( ) ( ) |
办理成效满意度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
对 办 理 工 作 的 意 见 建 议 |
签名:
年 月 日 |
委员填写完成后,请将本表(一式三份)全部寄回提案承办单位(单位名称:
地址: ;邮编: ;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承办单位在收到委员反馈后,请将本表送市政协办公室专一科一份、市政府办公室建议提案办理科一份,承办单位留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