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永俊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六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政协委员提案通知单》第7号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对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老城区与新城区行人道车辆停放管理”的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向您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升,私家车保有量逐渐增多,现有的停车位已无法满足停车需求。针对您所反映的新老城区行人道停放车辆的问题,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讨论,目前市住建局在雒城、金雁街道等地均新建了付费公共停车位,并投入使用。其次,市公安局在新老城区划定了12条交通秩序严管街,运用电子抓拍系统非现场执法与现场交通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减少行人道被占用的现象。同时,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托《微新广汉》平台设立机动车乱停放“曝光台”,定期对违规停放的车辆进行曝光,借助社会舆论监督,引导车主自觉遵守停车规定。接下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联合市公安局不定时进行整治,确保车辆乱停放的问题及时得到妥善解决。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上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