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敏轩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六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给佛山路金雁中学门口两边安装机动车强制减速带的建议》第27号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对您提出的给佛山路金雁中学门口两边安装机动车强制减速带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向您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橡胶减速丘》GA/T487 - 2020 规范中 6.2 不宜设置的情形,城市主干道和公交车专用道不宜设置减速丘。佛山路作为广汉市区连接 108 国道的主要干道,属于城市主干道范畴。在此处设置强制减速带,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经征询交警部门意见,为保障学校师生放学返校及过往行人的人身安全,我们将采取以下替代措施来改善该路段的交通状况:
1.优化交通标志标线:在学校门口两侧道路施划清晰、醒目的人行横道标线,设置 “注意行人”“前方学校” 等交通标志,提醒过往机动车驾驶员减速慢行,注意避让行人。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具有警示作用的标线,促使驾驶员主动降低车速。
2.加强交通疏导与管理:在学生上下学高峰期,安排交警或交通协管员在学校门口执勤,指挥交通,引导车辆有序通行,保障行人安全过街。加强对该路段的日常巡逻管控,严厉查处机动车超速、不礼让行人以及快递外卖电瓶车违规行驶等违法行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上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