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通办范围 | 无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 计划取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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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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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无 |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名称 | 审批结果样本 |
无 | 无 |
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上办理
网办类型 | 全程网办 | 网办地址 |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否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常规信息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天津路西一段,详细地址:德阳市广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13号窗口; 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38-5235420;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38-5222142; |
实施主体 | 德阳市广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事项版本 | 21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否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002014006014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10581008402055L |
实施编码 | 11510581008402055L4002014006014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10581008402055L4002014006014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 ||
材料形式 | 纸质 | 材料必要性 | 必要 |
材料类型 | 原件 | 电子材料格式 | jpeg |
来源渠道 | 本人提供 | 来源渠道说明 | 公安部门核发 |
纸质材料份数 | 1 | 纸质材料规格 | 无 |
盖章或盖手印方式 | 无 | 是否容缺 | 否 |
是否减免 | 否 | 减免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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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表格 | 无 | 示例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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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须知 | 与事实一致 | ||
受理标准 | 无 | ||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规范性文件】 | ||
备注 | 无 |
受理条件
1.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满45周岁以上的人员,到年满60周岁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补缴至满15年,但不能超过15年;
2.年满60周岁时,参保人可对原正常缴费年度的缴费标准进行升档补差;
3.在首次参保后,存在部分年度未缴费,年满60周岁时可对期间中断进行补缴。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
申请、 受理 | 1个工作日 |
| 1.申请:参保人员可通过互联网渠道,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并提出补缴申请或参保人持身份证到线下渠道提出申请;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决定受理的应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2 |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2>75号) | 规范性文件 |
第十七条 | 参保人员年度内可自愿调整提高本年度已缴费档次标准;符合待遇领取条件时,参保人员可按补缴时的缴费档次自愿补缴提高正常缴费年度的缴费标准,但不享受缴费补贴。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不得为已领取待遇的参保人员办理补缴。 |
常见问题
1 | 问:哪类人员可申请补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答:(1)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满45周岁以上的人员,到年满60周岁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补缴至满15年,但不能超过15年; (2)年满60周岁时,参保人可对原正常缴费年度的缴费标准进行升档补差; (3)在首次参保后,存在部分年度未缴费,年满60周岁时可对期间中断进行补缴。 |
2 | 问: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可按提出申请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缴费档次选择适宜档次进行补缴。 |
3 | 问:补缴是否享受政府补贴? 答: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