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1.申请条件: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广汉市户籍城乡低保对象。
2.补贴标准:100元/人/月。若当年补贴标准变化,按新标准执行。
二、残疾人护理补贴
(一)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1.申请条件:持有第二代残疾证、残疾等级为一级和二级的广汉市户籍残疾人。
2.补贴标准:一级140元/人/月,二级110元/人/月。若当年补贴标准变化,按新标准执行。
(二)三、四级精神或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
1.申请条件: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三、四级且残疾类别为精神或智力残疾的广汉市户籍残疾人。
2.补贴标准:50元/人/月。若当年补贴标准变化,按新标准执行。
三、残疾人在办理残疾人证时就同步填报“残疾人服务‘一件事’申请表”,自愿勾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选项,残联将新办证人员名单及资料推送给镇街道,由镇街道核实后进行系统申报,不需要残疾人再提交资料申请两项补贴。
四、联系电话:0838-53026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