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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5-10-11 来源:市民政局 点击量: 【字体:】【打印 分享: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1.申请条件: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广汉市户籍城乡低保对象。

2.补贴标准:100元/人/月。若当年补贴标准变化,按新标准执行。

二、残疾人护理补贴

(一)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1.申请条件:持有第二代残疾证、残疾等级为一级和二级的广汉市户籍残疾人。

2.补贴标准:一级140元/人/月,二级110元/人/月。若当年补贴标准变化,按新标准执行。

(二)三、四级精神或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

1.申请条件: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三、四级且残疾类别为精神或智力残疾的广汉市户籍残疾人。

2.补贴标准:50/人/月。若当年补贴标准变化,按新标准执行。

三、残疾人在办理残疾人证时就同步填报“残疾人服务‘一件事’申请表”,自愿勾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选项,残联将新办证人员名单及资料推送给镇街道,由镇街道核实后进行系统申报,不需要残疾人再提交资料申请两项补贴。

四、联系电话:0838-5302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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