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9月4日-2026年9月7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四川川江红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合成树脂瓦生产技改项目、四川威尔达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新型内外墙防火保温板技术改造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7日-2026年9月14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德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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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4日-2026年9月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
1. 文件名称:关于四川川江红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合成树脂瓦生产技改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文号:德环审批〔2026〕250号
发文时间:2026年9月4日
全文:见附件
2. 文件名称:关于四川威尔达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新型内外墙防火保温板技术改造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文号:德环审批〔2026〕251号
发文时间:2026年9月7日
全文:见附件
德环审批〔2026〕250号(关于四川川江红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合成树脂瓦生产技改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德环审批〔2026〕251号(关于四川威尔达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新型内外墙防火保温板技术改造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