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无障碍
长者专区
适老版
智能问答
旧版

长者专区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重点工作 / 安全生产 / 政策文件 / 正文

四川省中龙玮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重大事故隐患

发布时间:2025-07-10 来源:市应急局 点击量: 【字体:】【打印 分享:

2025年5月28日,德阳市常态化隐患诊断我市四川省中龙玮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时,发现:未对固化炉进行有限空间辨识,个别有限空间未张贴警示标志或危险告知。

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三条存在硫化氢、一氧化碳等中毒风险的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一)未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立安全管理台账,并且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责令限期整改。

扫描二维码分享本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