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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五隆钢结构有限公司重大事故隐患

发布时间:2025-07-10 来源:市应急局 点击量: 【字体:】【打印 分享:

2025年5月29日,德阳市常态化隐患诊断我市四川五隆钢结构有限公司时,发现:喷塑区加粉处使用非防爆电气,照明线路未穿管敷设。

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一条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七)除尘器、收尘仓等划分为20区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电气设备不符合防爆要求的,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责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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