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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周乐玉)

发布时间:2025-08-01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点击量: 【字体:】【打印 分享: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广汉市雁江南路西四段3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室

联系方式:0838-5226561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1

周乐玉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广汉市常德路59、61号常乐居1幢营业房

广房权证广汉市字第51973号、广国用(200927459

汤丽娟

2

周乐玉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广汉市南北大街南二段片马巷11号商网综合楼营业房

广房权证广汉市字第51183号、广国用(2009)第26197

汤丽娟

3

周乐玉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广汉市南北大街南二段片马巷9号商网综合楼营业房

广房权证广汉市字第51184号、广国用(2009)第26198

汤丽娟

4

周乐玉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广汉市长沙路东二段城建综合楼22号营业房

川(2019广汉市不动产权第0017450

汤丽娟

5

周乐玉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广汉市常德路57号常乐居2幢1单元1-2号

房权证广权市字第49392号、广国用(2008)第23753

汤丽娟

 

 

登记机构:广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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