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川(2020)广汉市不动产证明第0013037号 | 王娣 | 房屋所有权 | 510681001005GB00090F00020334 | 德阳市高新区滨湖路88号教育小镇哈佛公馆B区25栋1-26-4号 |
|
2 | 川(2020)广汉市不动产证明第0013038号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 | 预抵押 | 510681001005GB00090F00020334 | 德阳市高新区滨湖路88号教育小镇哈佛公馆B区25栋1-26-4号 |
|
登记机构:广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 年 12月1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