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川(2017)广汉市不动产证明第0005641号 | 绵竹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抵押权 | 510681001008GB00135F00010001 | 广汉市玉溪路四段18号库房 |
|
登记机构:广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 年 1月 15 日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重点工作
/
房地产领域
/
公示公告
/ 正文
发布时间:2026-01-15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点击量:
【字体:大中小】【打印】
分享: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川(2017)广汉市不动产证明第0005641号 | 绵竹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抵押权 | 510681001008GB00135F00010001 | 广汉市玉溪路四段18号库房 |
|
登记机构:广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 年 1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