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与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6年3月3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广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38-5223931
序号 | 登记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王世章(户)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广汉市三水镇友谊村9组 | 510681009002JC20219F00010001 | 建筑面积:253.99㎡/宗地面积:350.57㎡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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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广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