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开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推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地落实,按照开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相关要求,现将《广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征集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在6月11日前将《公告》张贴于辖区各村和涉农社区公告栏,并于6月12日前将张贴好的照片打包反馈至邮箱ghsnyncj@163.com。
广汉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5日
广汉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征集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
突出问题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开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推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地落实。从即日起,面向全市征集在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线索,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财政惠农惠民补贴资金方面
1.审核把关方面。审核把关不严、不及时,超标准、超范围及重复发放、资金少发、漏发、多发、错发等问题。
2.补贴发放方面。因挤占挪用、迟拨滞拨等拖欠农民补贴等问题;通过虚增土地面积、种植作物品种或虚列名单、虚开发票等手段骗取套取补贴等问题;贪污侵占、雁过拔毛等问题;在群众申领拨付过程中敷衍应付、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
3.信息公开方面。未按照有关规定,全面开展补贴政策公开和补贴结果公示。
(二)乡村振兴项目资金方面
1.项目规划实施管理方面
脱离实际盲目上项目,弄虚作假、多头申报、重复申报项目,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项目规划设计不科学的问题;违反“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擅自决定审批结果、安排项目问题,未批先建、不按项目批复建设且不履行调整程序等项目立项不合规问题。未竣工却已验收、项目已竣工却迟迟不验收、项目建设质量不达标仍通过验收、竣工决算不实(型号参数、技术指标)等项目竣工验收不规范问题;项目建成后未正常有效运行、后续运行管护制度执行不到位、项目长期闲置废弃等项目后续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2.项目招投标方面
规避招标,暗箱操作,搞“一刀切”招标、“最低价中标”设置不合理条件有利特定投标人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等情况,围标串标,违规操纵、阻挠正常招标投标活动,将中标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给其他企业实施等违规招标的情况;对问题线索长期不核查、不处理、不反馈,对违法违规行为失察失责、推诿扯皮等监管履职不到位的情况。
3.资金使用和监管方面
资金迟拨滞拨,以及因资金未及时到位影响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长期拖欠工程款或项目款等资金迟拨滞拨的问题;资金挤占挪用,以及因资金未及时到位影响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长期拖欠工程款或项目款等资金挤占挪用的问题;超范围使用资金、超额度列支工作经费、违规支付中介费、以拨代支等资金安排不合理的问题;优亲厚友、贪污侵占、骗取套取等违纪违法问题;落实资金使用监管责任不力、日常监督检查“走过场”等资金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项目实施全过程有关资金内容未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公告公示的问题。
二、线索举报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职工群众参与监督,踊跃提供有关违法线索,共同守护乡村振兴良好的生态环境。
(一)举报电话:0838-5222775(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举报邮箱:ghsnyncj@163.com
(三)举报地址:广汉市南昌路二段35号(邮政编码:618300)。
举报人按照上述地址可以通过电话进行举报,也可发送邮件进行举报,也可直接向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反映有关问题线索。
三、举报注意事项
(一)确保举报内容的真实性
举报内容须真实可靠,不得故意捏造、歪曲事实,严禁借举报之名对他人进行诬告陷害。
(二)鼓励提供违法线索
鼓励举报人实名提供违法线索,以便相关部门快速、准确调查核实。
(三)严格保密义务
相关部门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切实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若发生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