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5〕88号)文件精神,下达广汉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196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219万元、省级资金742万元)。按照文件要求,该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现予以公告!
项目实施主管部门:广汉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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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预算表(总表不下发)(无公式).xls
附件: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族宗教委省林草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5〕88号).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