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领条件
(一)已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二)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申领方式
网上办理统一平台:四川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119.6.84.89/),点击“个人业务”或“单位
业务”,再点击“失业待遇服务”,根据需要选择相应业务。
微信办理:搜索公众号“四川e就业”,实名绑定本人身份证,点击“失业保险”办理相应业务。
(二)临柜申领
失业人员待单位办理了“失业人员告知”事项后,到广汉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失业保险股窗口现场申领。
三、申领材料
失业人员本人社会保障卡(本人身份证和银行卡)。
咨询电话:0838-5235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