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部门<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德人社发〔2021〕290号)文件精神,经广汉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审核,以下企业符合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2025年10月11日)。广大群众如有异议,请于7日内以电话(0838-5512333)或书面形式向市就促中心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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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9-29
来源: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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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部门<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德人社发〔2021〕290号)文件精神,经广汉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审核,以下企业符合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2025年10月11日)。广大群众如有异议,请于7日内以电话(0838-5512333)或书面形式向市就促中心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