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办发〔2024〕34号)、《德阳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责任分工>的通知》(德就领办〔2024〕3号)文件精神,经广汉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审核,以下3户企业符合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2025年10月25日)。广大群众如有异议,请于7日内以电话(0838-5512333)或书面形式向市就促中心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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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0-20
来源: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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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办发〔2024〕34号)、《德阳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责任分工>的通知》(德就领办〔2024〕3号)文件精神,经广汉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审核,以下3户企业符合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2025年10月25日)。广大群众如有异议,请于7日内以电话(0838-5512333)或书面形式向市就促中心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