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继续做好新成长劳动力招工成本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4〕730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持续做好新成长劳动力招工成本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5〕260号),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经广汉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初审,市人社局审核,我市以下423户次企业符合招工成本补贴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8月10日—8月14日),如有情况反映,请于5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8—55123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