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作出重要部署。基本医疗保险作为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民生工程,是我国一项基本社会保障制度,是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毋庸置疑,医保基金作为老百姓的“救命钱”“看病钱”,安全平稳运行是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保障。
但是,当前违规使用、套取骗取医保基金等问题频繁出现,对医保事业健康发展产生了不良影响,更严重损害了参保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坚定不移把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方面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促进医保事业高质量健康发展,我们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逐步推进医保基金监管法制化、专业化、规范化,着力构建“不想骗”“不敢骗”“不能骗”的医疗保障生态环境,形成“人人执法、人人守法”的良好社会监管氛围,让群众健康享有“医”靠,享有“保”障。
筑牢思想政治“防护墙”。古语云:“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仅凭医保经办机构一己之力远远不够,还需要全社会齐心参与、一同发力,因此我们必须加大正面宣传引导,通过发送短信、张贴海报、集中培训等形式,强化医保政策法规宣传全覆盖;通过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让更多群众参与到医保基金监管中来,自觉主动抵制、检举欺诈骗保行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通过定期曝光典型案例,召开警示教育会议,督导定点医药机构对照违规违法案例、项目清单开展自查整改,推动定点医药机构自我规范、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树牢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理念,营造共治共建的社会氛围。
架牢查处打击“高压线”。古语云“贪如火,不扑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据国家医保局数据显示,2018年至2021年10月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约234万家次,处理约100万家次,累计追回医保基金约506亿元。由此可见,定点医疗机构不规范使用基金的局面长期存在,过度医疗行为、违规收费、无指征住院、冒用他人社保卡等各类欺诈骗保案例可谓是五花八门、屡见不鲜。目前,打击欺诈骗保已经进入转型攻坚的关键时期,但医保基金监管形势依然严峻,不能有一丝一毫的松懈,因此我们必须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持续聚焦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发生较为集中且屡禁不止的重点机构、重点问题和重点环节,以“零容忍”的态度和高压打击态势,猛药去疴、重点治乱,严厉打击各类欺诈骗保行为,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有效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形成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震慑。
织密联合监督“安全网”。3月7日,《今日说法》两会特别节目专题报道了江苏镇江利用医保报销比例差价倒卖药品的特大欺诈骗保案,涉及全国150余家药店、800余人,涉案总价值2000余万元;另外,国家公安部专题通报达州宣汉民泰医院团伙诈骗医保案,由院长带头、成员47名,收治“假病人”,涉案金额高达1100万。这些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和医疗行业生态秩序,警醒着我们欺诈骗保犯罪已开始向职业化、团伙化、隐蔽化发展。医保基金监管涉及主体多、环节多、场景多、链条长,只靠医保部门难以完成,因此我们必须积极开展跨部门、跨地区协同合作,不断提高联合监管和综合治理能力,一方面要联合纪委监委机关、公安、卫健等部门,针对当前医保监管领域面临的重点难点,建立健全治理数据合作机制,打破数据壁垒,形成联合监管合力;另一方面持续推进扩大区域协同监管方式、监管领域和处理机制,解决当前异地监管中信息交换滞后、沟通壁垒、查处困难等问题,提高监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