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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合同为切入点的“六看审计法”

发布时间:2023-05-19 来源:市审计局 点击量: 【字体:】【打印 分享:

    一、围绕合同事项看决策合规性

聚焦“三重一大”规定,审查合同是否属于“三重一大”事项范畴,倒查集体决策情况,关注集体决策的内容与时间,是否存在集体决策前合同已签订,集体决策流于形式以及集体决策结果与合同内容不一致等情况。

二、围绕合同招标看选择规范性

聚焦招标方式选择,审查招标流程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应公开招标而采取邀请招标等方式,重点关注采取单一来源采购、邀请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等方式依据是否充分,是否存在规避招投标等情况。

三、围绕合同订立看内容一致性

聚焦合同订立条款,将合同文本与招标文件比对分析,关注是否存在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情况。如招标文件明确工程完工后支付工程款比例为80%,但合同约定的完工工程款支付比例为50%。

四、围绕合同细节看合法合规性

聚焦合同相关法律法规,关注机关事业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完工工程款支付比例是否低于80%,建设工程合同质保金预留比例是否高于3%,合同是否由单位主要领导人或经书面授权的授权人签字等。

五、围绕合同执行看支付及时性

聚焦合同款项支付,结合合同条款与项目进度,测算应付项目款金额,与实际支付金额进行对比分析,审查是否存在欠付项目款或超付项目款情况。

六、围绕合同时间看节点完成性

聚焦工程施工及监理,获取项目开工令、监理日志等,与合同签订时间、开工时间、完工时间及各工程节点时间比对,关注是否存在先开工后补签合同、延期开工等情况,对未按节点完成对应合同内容及未达到相关要求的情况,关注是否按合同约定条款追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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