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司法厅关于评选推荐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模范人民调解员的通知》,司法部决定表彰一批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现将我单位拟评选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情况公示如下:
广汉市金雁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于2019年,前身为广汉市北外乡人民调解委员会。2021年搬迁至广汉市金雁街道沱水小区,并打造为有专职人民调解员2名、兼职人民调解员3名的高标准规范化调委会。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评选单位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22日至7月28日。如对拟表彰单位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本单位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等,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人及电话:王秋实5222012
广汉市司法局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