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广汉市财政局严格按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财预〔2021〕6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对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
一是及时进行预算调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下达后,经市人大批准及时进行预算中期调整,将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二是合理分配债券额度。会同发改部门根据省财政厅发行要求及项目实际情况,对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进行初步分配,并按法定程序上报。项目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拟安排项目做好事前绩效评估,并细化绩效目标。三是加快债券资金拨付使用。一方面加快项目推进,持续完善“项目领航员、周调度、月通报”等工作机制。另一方面加快债券资金使用。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行“线上+线下”实时监管,确保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合规。同时将资金使用进度纳入“红黑榜”进行通报,激励和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债券资金使用,确保在关键时间节点使用完毕。四是做好绩效评价管理。从项目概况、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项目绩效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等方面对项目支出绩效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五是依法合规调整项目。为有效、更快发挥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市财政局对长期闲置的专项债券资金启动调整程序,调整用于急需债券资金支持的在建项目,确保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2023年,经省财政厅审批通过,我市将闲置资金1.66亿元调入其他急需资金项目,充分发挥了专项债券资金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