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汉市三水镇委员会 广汉市三水镇人民政府
关于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有关同志分工的通知
各室(中心)、村(社区):
根据近期班子成员调整,经镇党委研究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有关同志分工进行明确:
李 立(镇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张敏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协助镇党委书记做好党委工作,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协调德阳高新区等工作。联系德阳高新区、市审计局等。
谢 涛(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负责文化、旅游、综合行政执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市场监管、食品安全、场镇管理(综合治理方面)等工作,负责易家河坝景区日常管理工作。分管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文化旅游中心。联系市人大、市文化旅游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安办)和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镇城管中队等。
黄 强(镇党委副书记):协助镇党委书记抓好党的建设。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水利(河湖长制)、防汛抗旱、统计、交通运输、道路安全、国资、机关日常管理、财务、成德同城化、移民、科协、气象等工作和主要领导交办的工作。分管党政综合办公室、财政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管理办公室)、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联系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国资金融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交管办)、市水利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统计局、市供销社、市科协、市气象局、金融系统、市国调队等。
谢 铁(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负责政法、网格化服务管理、依法治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防邪、信访、禁毒、处突、司法调解、砂石治理等工作和主要领导交办的工作,协助负责交通运输、道路安全等工作。主管镇派出所,分管社会治理办公室、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联系市委政法委(市砂石办)、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市群工局和镇交警中队等。
宋 潇(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镇长):负责意识形态、宣传、精神文明、武装、退役军人等工作,协助负责文化、旅游、综合行政执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市场监管、食品安全、场镇管理(综合治理方面)等工作和主要领导交办的工作。分管镇武装部(退役军人服务站)。联系市人武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市委网信办、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融媒传媒中心(广播电视台)等。
梁义岭(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督察督办、巡查巡检、单位内控、内部审计等工作和主要领导交办的工作。主管镇纪委、市监委派出三水镇监察室。联系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巡查组)等。
徐 静(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负责基层党建、组织、干部人才、机构编制、老干部、目标考核管理、镇村干部队伍建设、保密、机要、信息公开、档案、援藏援彝、两新党建、党建信息调研、基层治理、工会、妇联、共青团、关工委等工作和主要领导交办的工作。分管党建工作办公室,协助分管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市委编办、市委目标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市党政网络信息中心(市委保密机要局)、市基层治理促进中心、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档案局、市关工委等。
罗海波(镇党委委员、统战委员、副镇长):负责政协、统战、民宗、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就业服务、农民工服务、卫生健康、民政、教育、社会救助等工作和主要领导交办的工作。分管社会事务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联系市政协、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就业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残联、市红十字会和镇卫生院、镇辖学校等。
余明辉(副镇长):负责工业经济、固定资产投资、发展改革、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联系商会等工作和主要领导交办的工作,协助负责统计工作,协调供电、能源、通讯等工作。分管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协助分管经济办公室(统计管理办公室)。联系市发改局、市经信科技局、市商务经合局(市产业促进中心)、广汉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消防大队)、市税务局、市工商联、邮政局、供电公司、天然气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和镇消防中队等。
陈 涛(副镇长):负责自然资源管理、规划建设、征地拆迁、村镇建设(规划、建设方面)、农房(新农村、安置房、自建房等)建设管理、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和主要领导交办的工作,分管自然资源和建设管理办公室。联系市自然资源局(市规划编制中心)、市住建局(人防办)等。
党政班子成员履行职责范围内的管党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主体和“一岗双责”责任。
其他有关同志分工:
文荣彬(四级调研员):协助罗海波同志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委托的其他事项。
舒其建(四级调研员):协助余明辉同志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委托的其他事项。
王登兴(一级主任科员):协助谢铁同志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委托的其他事项。
为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强化职责分工,推进相互协作,提高工作效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配备“AB角”具体分组如下:
班子成员互为AB角安排如下:
李 立同志与张敏佳同志互为AB角。
谢 涛同志与黄 强同志互为AB角。
宋 潇同志与梁义岭同志互为AB角。
谢 铁同志与陈 涛同志互为AB角。
梁义岭同志与徐 静同志互为AB角。
罗海波同志与余明辉同志互为AB角。
班子领导因出差、学习及其他难以兼顾的原因不能参加分管或联系的工作时,由互为AB角的另一位领导代行相关职责。
中共广汉市三水镇委员会 广汉市三水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