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场镇各单位,镇机关各部门:
现将《连山镇省卫生乡镇复审暨乡镇病媒生物防制达标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连山镇省级卫生乡镇复审暨乡镇病媒生物防制达标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中共连山镇委员会 连山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3日
连山镇省卫生乡镇复审暨乡镇病媒生物防制达标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四川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和四川省卫生城镇创建相关标准的通知(川爱卫发〔2023〕1号)及《德阳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乡镇病媒生物防制达标考核工作的通知》(德爱卫办〔2023〕1号)要求,按照新的管理办法和标准,省卫生乡镇和四川省卫生乡镇(街道)自命名后每3年为一个复审周期,新一周期从2023年开始。省爱卫办、德阳市爱卫会将对已创建成功的四川省卫生乡镇(街道)进行复审并予以重新确认命名;同时,2023年将对省卫生乡镇和四川省卫生乡镇(街道)开展病媒生物防制达标考核。经研究,特制定连山镇省卫生乡镇复审暨乡镇病媒生物防制达标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坚持“政府统筹、辖区负责、部门协调、全民参与、科学管理”的原则,以整治环境卫生和食品安全为重点,以“净化、绿化、亮化、美化”建设为核心,完善城镇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镇容环境卫生质量和城镇管理水平,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以营造良好的生活、工作、学习和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省卫生乡镇标准》(下称《标准》)为准绳,针对我镇镇容环境卫生、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的现状,寻找差距,突出重点和难点,进一步整改提高,确保顺利通过省卫生乡镇复审暨病媒生物防制达标通过。
三、领导小组
连山镇省卫生乡镇复审暨乡镇病媒生物防制达标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陈 灿 党委书记
祁 樱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刘 炜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黄 丹 党委副书记
卢 东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周 燕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方 锐 党委委员、统战委员、副镇长
饶 林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派出所所长
罗贤峰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镇长
邹 茂 副镇长
蒲 鑫 副镇长
郭春梅 副镇长
梁 静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刘 影 党政办负责人
杨 彬 自建办负责人
唐施娟 纪委副书记
江基林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任
赖 伟 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人
邓邦彦 财政所所长
苏 陈 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人
黄志坚 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
冯建清 地灾和森防办公室主任
袁芙蓉 公共事务服务中心负责人
卿 超 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张 维 连山市场监管所所长
刘晓波 连山司法所所长
黄文科 连山卫生院院长
邹吉波 连山畜牧站站长
张 波 连山中学校长
黄若庆 连山一小校长
黄 磊 连山二小校长
孙腾伟 松林学校校长
杨文武 城管中队中队长
钟友清 广汉誉鹏环卫有限公司
各村(社区)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梁静同志兼任,苏陈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创建办日常工作。冯建清、赖伟、李佳、李晓东、龙腾、蒋秀娟为成员。
四、责任分工
(一)宣传报道组
组 长:郭春梅
副 组 长:刘 影
成 员:吴纯童 汪玉祥
主要职责:负责复审工作的宣传、标语制作,及时报道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开展情况,提高群众对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的认识和了解,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爱国卫生运动宣传活动。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复审资料汇编组
组 长:梁 静
副 组 长:苏 陈
成 员:冯建清、赖 伟、李 佳、李晓东、龙 腾、蒋秀娟
主要职责:负责复审工作的相关资料的准备汇编以及档案整理和迎检准备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市容环境卫生整治组
组 长 :方 锐
副 组 长 :江基林
钟生军
成 员: 杨文武 龙 腾
主要职责:落实场镇及镇属单位环境整洁美观,加强对餐饮食品和公共场所单位、农贸(临时)市场等重点场所的规范管理。要求无乱丢乱堆垃圾、乱搭建、乱张贴、乱摆卖、乱吊挂、乱停放、乱吐乱扔等现象;主次干道和街巷道路整洁有序,户外广告、建筑立面干净整洁、窨井盖完好、基本消除易涝积水点;照明设施、果皮箱及其他道路附属设施设置规范,“十乱”整治达标、“门前五包”制度落实到位,清扫保洁责任落实,着装及操作规范、无卫生死角;绿化规划建设达标、绿地环境整洁有序、绿化养护良好;再生资源回收基础设施符合要求;农产品市场布局合理,管理规范,科学设置经营区域,设置农贸市场信息公示栏和健康教育宣传栏,实行生熟分开、干湿分离,市场设施设备应符合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要求,应配备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落实定期休市和清洗消毒制度,环卫设施齐全、干净整洁,市场活禽销售区域应相对独立设置,实行隔离宰杀,对废弃物实施规范处理,逐步实现市场无活禽交易。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
(四)生态环境及企业环境整治组
组 长:罗贤峰
副 组 长:赖 伟
成 员:黄文科 尹 玲
主要职责:负责建立落实环境保护机制,指导企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
(五)农村环境整治组
组 长 :周 燕
副 组 长 :黄志坚
成 员 :肖洪品、钟 林、邹吉波
各村(社区)党委书记
主要职责:加强农村村组院落的卫生管理,推行厕所革命。建立健全农村卫生管理组织,完善卫生管理制度;开展环境卫生突击整治活动,大搞室内外环境卫生,清除卫生死角;管好垃圾、粪便、污水,做到垃圾定点存放不乱倒,所有贮粪池加盖密闭不暴露,污水规范的排放进沟或入池不乱排,杂物、柴草堆码整齐,无违规饲养牲畜和放养家禽。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
(六)建筑工地的规范管理组
组 长:黄 丹
副 组 长:杨 斌
成 员:杨玉华
各村(社区)党委书记
主要职责:负责全镇在建工地规范管理。对建筑工地管理按照《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进行管理,设置围栏和运渣车辆冲洗场地,建筑物料、施工泥土不得影响道路通畅和环境卫生,工地噪声不得影响居民日常生活;管好临时工棚、食堂、厕所卫生,治理好积水坑,疏通排水管网,清除白色垃圾。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
(七)病媒生物防制迎检组
组 长:梁 静
副 组 长:苏 陈
成 员:蒋秀娟、李 成
主要职责:负责负责省卫生乡镇创建标准中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各项指标落实,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
(八)经费后勤保障组
组 长 :周 燕
副 组 长 : 邓邦彦
刘 影
成 员 :袁芙蓉、李 佳、谭金锐
主要职责:负责省卫生乡镇复审暨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的经费、会务、后勤保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
(九)水环境整治组
组 长:邹 茂
副 组 长: 冯建清
成 员:尹 巧
主要职责:水环境整治、生活饮用水治理以及辖区河道及各类水体水面清洁,无漂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
(十)工作效能督查组
组 长:卢 东
副 组 长:唐施娟
成 员:陈方田 卿 超
主要职责:根据各组工作职责和复审指标,加强监督检查对不履行、不正确履行或履行职责不力的部门和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切实推动工作落实。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部门和村(社区)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省卫生乡镇复审暨乡镇病媒生物防制达标考核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加强部门协作。各工作组要在省卫生乡镇复审暨乡镇病媒生物防制达标考核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强化部门职能意识和协作意识,密切沟通,通力协作,积极推动各项复审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三)强化宣传动员。各单位、部门和村(社区)要组织干部职工群众学习省卫生乡镇标准有关文件精神,掌握标准,明确工作任务和具体要求。要通过广播、电视、微信、创卫专栏等方式,以生动具体、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让爱国卫生运动家喻户晓,使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其中。
(四)加大资金投入。把爱国卫生运动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日常工作经费和专项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对重大项目和重大活动所需经费给予充分保障。
(五)加强监督检查。各单位、部门和村(社区)要把巩固省卫生镇行动的各项任务细化分解,明确目标要求,落实工作举措,确保取得实效。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对不履行、不正确履行或履行职责不力的部门和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切实推动工作落实。
附件:1.省卫生乡镇现场评价表及责任分解表
2.省卫生乡镇标准(202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