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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省宝祥源房地产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占用城市道路征求意见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4-01-19 来源:综合执法局 点击量: 【字体:】【打印 分享:

市行政审批局

你局《关于四川省宝祥源房地产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占用城市道路征求意见的函》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局意见回复如下:

经踏勘,四川省宝祥源房地产开发管理有限公司申请于2024 年1月20日-2月26日占用城市道路(许可事项: 道期占用城市道路。占道地址:广汉市佛山路东段 12 号临街。占道面积41平方米。)不符合我市容貌要求,不建议批准。 

特此函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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