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市级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根据我局《关于申报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精神要求,经传承人个人自愿申报,属地镇(街道)审核推荐,我局组织非遗专家评审、公示,现确定汉剧王松等11人为第四批广汉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各相关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大力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进一步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利用。
附件:第四批广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共11人)
广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