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
为切实搞好我镇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充分发挥安全环保网格员作用,现将《三水镇村(社区)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网格员考核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汉市三水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3日
广汉市三水镇村(社区)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协管员
考核细则
考评内容 |
考核要求 |
评分标准 |
一、组织机构制度落实和综合工作(15分) |
建立环境保护和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责任制度、基础档案。 |
少一项扣1分 |
每月召开本村(社区)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会议一次,并按要求做好会议记录;认真制定年度安全、环保协管计划,并及时对年度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
少一项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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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完成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交办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协管工作任务。 |
未完成一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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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习培训(5分) |
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参加乡镇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自身安全、环保管理能力。 |
缺席一次扣2.5分。 |
三、宣传教育(10分) |
积极参与协助所在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以“百安活动”、“安全生产月”“世界环境保护日”“世界地球日”活动为契机,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以及其它相关宣传活动。 |
每年至少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4次以上。缺少一次扣1分, 缺席一次扣2分 |
四、环保、安全监管(45分) |
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隐患排查整治,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小作坊、在建工程、道路交通、消防、住房、农机、公众聚集场所、企业排污、畜禽养殖排污、沟渠水质(黑臭水体)及面源污染、饭店、农家乐污水处理等情况等开展日常巡查,做好工作记录及台账,同时上报镇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 |
每月记录缺少一次扣0.5分 |
发现安全环保隐患及时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报告,发现安全环保违法行为及时向所在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报告。 |
发现安全、环保违法行为一次不报扣3分、隐患未报扣2分,重大隐患未报一票否决该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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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要求认真协助落实整改措施发现的隐患。 |
未督促整改落实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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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配合镇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交管办、派出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等办所做好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 |
不协助配合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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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辖区黑臭水体监督检查和治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
瞒报、漏报一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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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贯彻执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按照禁养区只减不增的原则协助配合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畜牧站做好关闭养殖场地工作,控制农村面源污染。 |
不协助配合扣2分。增加一处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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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信息报告(10) |
协管员电话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 |
不接电话的或1小时未回电话的一次扣2分、造成重大影响的一次扣10分。 |
发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事故或亡人事故的必须立即报告镇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
迟报一次扣5分、瞒报一次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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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应急管理(15分) |
积极发动村组干部和群众开展安全环保应急事件的处置工作。 |
处置不及时的扣5分、 |
第一时间赶赴安全环保事故现场并配合部门、乡镇的应急救援和善后事项工作。 |
未及时赶赴现场的一次扣5分,不配合工作的扣5分(本项扣完后,采取倒扣分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