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市级相关部门:
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城乡社区治理优化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川民发〔2022〕169号)相关要求,我市将于2024年实施全省城乡社区治理“创特色”工程。雒城街道西城社区、雒城街道金山社区、雒城街道西湖社区、汉州街道京皇社区被确定为2024年全省城乡社区治理“创特色”单位,为有效推进创建工作,结合广汉实际,现将《广汉市城乡社区治理“创特色”工程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要求和时间节点积极推进。
广汉市民政局 中共广汉市委组织部
2024年2月21日
广汉市城乡社区治理“创特色”工程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基层治理的系列决策部署,助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创新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实践,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区治理共同体,推动形成社区治理创新示范新成果,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城乡社区治理优化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川民发〔2022〕169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目标要求,遵循“党建引领+综合服务+综治保障+科技赋能”治理框架,以城乡社区为载体,“五社联动”为支撑,项目化管理为抓手,坚持共建共享,统筹治理资源,汇聚社区治理合力,形成各具特色的治理经验,实现硬件上有改观,软件上有提升,服务上有亮点,场景上有呈现的“四有”目标,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二、基本原则
(一)党建引领,统筹推进。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全过程,不断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以城乡社区建设示范工程为基础,街道为责任主体,以“创特色”项目为重点,整合多方资源,统筹推进创建工作。
(二)部门联动,分级负责。按照“市级统筹、街道主抓、社区主动”的要求,建立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基层治理促进中心等部门联动机制,整合市级相关部门的项目、资金、力量等资源要素集中投入,全程指导监督创建项目实施。街道作为主体责任具体落实项目,确保实现预期效果。
(三)突出特色,示范引领。“创特色”工程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结合已有服务设施,统筹各方力量资源,探索地方特色治理经验,采取边实施边推广的模式,实现项目质量高、效益好、机制全的目标。
三、任务清单
结合广汉实际,围绕健全治理机制、创新能力突出、地方特色明显、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目标要求,在全面完成市级层面社区治理9项任务的基础上,在雒城街道西城社区等4个社区开展“多元共治、智慧科技、幸福和睦”等3种类型特色社区创建。
(一)市级层面工作任务
1.不断规范城乡社区职能,制定城乡社区依法履职事项、城乡社区协助办理事项、城乡社区工作负面事项清单。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委组织部、市基层治理促进中心
完成时限:2024年5月
2.全面落实村(社区)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制度,城乡社区全覆盖制定居民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基层治理促进中心、各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4年5月
3.村(社区)规范挂牌,精简各类证明事项,优化办事程序和服务时段管理。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委组织部、市基层治理促进中心、市行政审批局、各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4年5月
4.建立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社会组织孵化体系。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4年6月
5.项目化推进社区治理,培育不少于3个品牌社区社会组织、3个品牌活动项目。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委组织部、市基层治理促进中心、市财政局、各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4年11月
6.市、镇(街道)两级社工站点100%运行,重点村(社区)运行社工室;完善支持社区专职工作者等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考试的政策。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基层治理促进中心、市财政局、各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4年11月
7.积极探索构建县域慈善组织、参与、文化、监督、智慧、政策“六个体系”,建立党建引领、统筹协调、供需对接、项目牵引、应急响应“五个机制”。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委组织部、市基层治理促进中心、各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4年11月
8.建立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机制。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基层治理促进中心,市委组织部、各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4年5月
9.有计划、有步骤开展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社区治理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市基层治理促进中心,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各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4年5月
(二)特色社区建设任务
1.多元共治型社区
雒城街道西城社区。一是社区服务阵地搬迁升级打造,优化社区综合服务空间,去形式化、去办公化。二是深化“五社联动”机制,强化社区社工室工作,持续引入社会组织入驻社工室,广泛参与社区治理事务。三是打造“五社联动”工作服务室,链接至少5家社会组织,储备社工人才、社会志愿者,更好为居民提供服务。四是召开4期供需对接会,吸纳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五是以“公益+低偿”“公益+市场”等方式引入社会服务,撬动辖区商家、社会慈善资源进驻社区综合体,建立社区服务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雒城街道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2.智慧科技型社区
雒城街道金山社区。一是社区服务阵地建设,完成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搬迁,实现阵地基础设施智能化升级。二是建设“党建+城区”10分钟政务服务圈,在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设置“一站式”便民服务站,用好用活“好德行”村级事务数字管理平台,搭建居民之间线上沟通平台,将居民高频率事项全部纳入社区服务范围,推动居民服务“指尖办”。三是实施“社区+物业”双联动,建立集数据采集、分析、监控、预警于一体的安全防控体系,加装电梯安全预警模块,推进智慧化平安建设。四是完善“好德行”平台,推进智慧党建、智慧政务、智慧物业、智慧安防一体化建设,通过整合辖区内各类数据,将居民信息、网格数据、应急数据、志愿者数据、生活配套数据融入一张图,实时掌握各类数据。
责任单位:雒城街道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3.幸福和睦型社区
(1)汉州街道京皇社区。一是打造社区少数民族文化活动多功能室(不低于400平方米),促进民族团结,丰富业余文化生活。二是打造“温情”民族团结小广场。三是将“烟火京皇”夜市升级为少数民族文化街。四是引进社会组织开展各类培训、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加丰富、多元化的服务和推动居民自治社区服务。
责任单位:汉州街道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2)雒城街道西湖社区。一是设立“同心工作站”1个,为辖区内少数民族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就业创业、子女入学、风俗习惯、语言文化教育等领域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常态化开展社区民族文化活动。二是深化“五社联动”机制,引入社会服务,汇同社会组织筹划开展民族文化活动2场。三是孵化培育公益慈善类社区社会组织3个,常态化志愿服务活动开展不少于10次。四是打造文化广场1个,建设集民族文化、慈善、体育为一体的公共活动空间,营造浓厚慈善文化氛围。五是开展金婚盛典暨最美家庭评选主题活动,弘扬良好家风,强化居民文化认同感。
责任单位:雒城街道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四、工作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4年2月29日前完成)。市本级层面制定总体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成立工作机构,部署“创特色”工作,明确任务要求,指导创建街道(社区)做好调查摸底。各创建单位制定具体创建方案,报市民政局备案。
(二)工程实施阶段(2024年3月1日至项目实施结束)。市本级组织开展创建工作专项培训和辅导,全面启动创建工作。通过规定程序确定服务承接机构并签订购买协议。2024年10月30日前基本完成硬件设施建设、社会服务实现实体化运作。项目实施期间,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定期督导、评估和审计,全过程跟踪宣传报道,总结推广经验做法。
(三)考核验收阶段(2024年12月1日起)。各街道、社区根据创建任务进行自我评估、分别编制创建工作总结报告,形成创建工作成果。主管部门会同相关单位组织验收,结合第三方评估结果,对创建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总结经验做好省、市验收准备工作。
五、职责分工
(一)市民政局。建立全市“创特色”工作协调机制和统筹管理机制,整合协调各街道、社区和社会组织的各类资源,对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确保“创特色”工作顺利推进。
(二)市财政局。统筹安排项目资金,加强“创特色”项目资金监管,及时足额拨付项目资金;加强对服务项目采购环节的指导和管理。
(三)市级相关部门。各部门统筹使用投入城乡社区的符合条件的相关资金,重点支持城乡社区治理和涉及本行业领域相关工作。积极拓宽资金筹集渠道,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培育孵化本行业领域的专业社会组织、社工人才和志愿者队伍。
(四)街道。做好本辖区内“创特色”项目的指导督导工作,协调解决“创特色”中的问题,做好“创特色”项目的相关组织、人才、设施等保障工作;协调建立“创特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监督考核评估机制和平台,做好“创特色”项目的调研、规划和需求发布,配合民政部门做好项目的监督管理,评估服务质量和效果;负责对本辖区“创特色”项目的审计报告及中期、末期评估报告进行初审,并负责“创特色”项目相关档案管理和宣传报道工作。
(五)“创特色”社区。配合实施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项目的社工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服务计划,并提供办公场地和相关设备,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开展自主互助服务等;协助并参与专业社工开展针对社区社会组织的孵化、培育活动;助力专业社工引入社会资源服务社区;协助并参与专业社工开展针对居民的直接服务,丰富社区服务内涵;促进社工机构扎根社区,增强互动,激发社区活力;负责对社工机构社会服务项目的中期、末期报告进行确认并加注意见;负责开展社区居民对“创特色”项目的知晓度和满意度调查。
(六)社工机构。负责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创特色”服务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居民需求调查,负责对专业社工进行能力培养、内部督导;做好与市民政局、街道和社区的协调配合。培育扶持各类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协助街道层面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协会等建立党组织,协助社区社会组织建章立制、规范管理、登记备案,提高居民组织化程度,提升社区社会组织服务能力,推动社区文化建设。
(七)专业社会工作者。负责调查分析社区、居民需求和潜在资源,精心设计和实施社会服务项目,充分运用社工专业理念、方法及技巧开展服务,最大化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个性化服务需求。培育社区居民骨干、志愿者骨干,建立社区工作人员与社工、志愿者队伍联动服务机制,积极推进社区党员、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和志愿服务活动。识别社区需求,参与社会资源、专业资源和社区资源整合、链接和配置,为社区工作者和志愿者提供专业督导和实践指引。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市委领导亲自抓,分管部门具体负责,各部门协调配合的领导工作机制。成立由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基层治理促进中心等部门组成的“创特色”工作组,负责广汉市“创特色”工作统筹协调和管理。全面加强创优工作领导,将“创特色”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明确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亲自抓,分管副书记具体抓,街道相关股室协助配合的领导体系。
(二)加强责任落实。将“创特色”工程纳入基层治理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部门职责和属地责任,积极构建市级统一指导、街道统筹推动、社区具体实施的工作格局。市级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资金、整合资源,部门下沉资源,下沉力量,协助街道共建共治。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加强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人才沟通交流,商讨相关事宜,协调解决问题。街道指导开展好居民发动、居民议事、活动开展具体组织工作。
(三)加强资金保障。通过居民提需求、街道主动回应、部门共同参与、市级给予配套的方式,匹配项目资金,确保“创特色”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严格按照省、市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等程序,严把“建设关”“验收关”,确保资金效益。
(四)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总结提炼和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梳理一批先进典型和优秀案例。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全过程跟踪,全方位进行宣传报道,引导广大群众主动支持、积极参与社区发展治理,不断提升群众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
附件:1.广汉市城乡社区治理“创特色”工程工作组组成人员名单
2.城乡社区治理创特色工作绩效评分表
附件1
广汉市城乡社区治理“创特色”工程
工作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王 俊 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
副组长:张华宁 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赵柯安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杨 静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杨 奎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廖乐泉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周燕妮 市基层治理中心主任
田 威 市民政局副局长
肖 宏 市财政局一级主任科员
陈 勋 市人社局机关党委书记
林 杰 市医保局副局长
陈 敏 市红十字会秘书长
周 宇 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刘 丹 团市委副书记
钟继巧 市妇联副主席
牟洪锐 市残联副理事长
张 宇 雒城街道组织委员
陈玉瑾 汉州街道副主任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由民政局负责日常工作。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