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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广汉市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专项规划》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16 来源:综合执法局 点击量: 【字体:】【打印 分享: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垃圾全过程治理,有效解决乱堆乱倒、处置能力不足等问题,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持续发展,提高建筑垃圾处理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水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编制了《广汉市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专项规划(2025~2035)(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修改意见,请于10月22日前反馈至综合执法局B106室,或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6113299@qq.com

联系人及电话:庄锐 0838-5518089


广汉市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专项规划

GuangHanSpecial Planning Of Environmental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Construction Waste Pollution

(2025~2035)

(征求意见稿)

规划说明书

广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天津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

二O二四年七月·成都




目 录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政策背景

第二节 城市概况

第三节 上位及相关规划

第四节 建筑垃圾现状

第五节 产业发展现状

第六节 现状主要问题

第二章 规划总则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规划原则

第三节 规划依据

第四节 规划期限和范围

第三章 规划目标

第一节 规划思路

第二节 规划目标及控制指标

第四章 城市建筑垃圾发展预测

第一节 产生量预测

第二节 处置量预测

第三节 综合处置模式

第五章 收集运输体系规划

第一节 分类收集规划

第二节 运输线路规划

第六章 处置利用体系规划

第一节 处置设施规划

第二节 资源化利用设施规划

第七章污染环境防治管控规划

第一节 管控重点空间

第二节 管控措施

第八章 管理体系规划

第一节 管理组织构架

第二节 全过程管理体系建设

第九章 近期建设规划

第一节 近期建设目标

第二节 存量治理

第三节 收集运输设施建设

第四节 处置利用设施建设

第十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建立工作机制

第二节 加强政策扶持

第三节 加强要素保障

第四节 建立监管机制

附图附表

附表一 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指标表

附表二 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规划

附表三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建设规划

附表四 建筑垃圾处置利用设施建设规划



第一章规划背景

第一节 政策背景

在当前城市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建筑垃圾问题已成为不容忽视的环境挑战。随着城镇化快速发展,建筑垃圾大量产生。由于大部分城市对建筑垃圾治理工作不够重视,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导致建筑垃圾私拉乱倒、挤占道路、侵占良田现象较为普遍,严重影响城乡人居环境和安全运行。当前,建筑垃圾处置能力严重不足、管理水平不高、资源化利用水平低,已成为影响城市高质量发展的突出短板。开展建筑垃圾治理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任务,是解决城市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追切需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开展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城函[2018]65号)提出,根据服务区域内建筑垃圾产生量和特性,充分考虑运输距离、选址条件、服务年限等因素,制定建筑垃圾专项规划,合理布局建筑垃圾转运调配、消纳处置和资源化再利用设施,形成与城市发展需求相匹配的建筑垃圾处理体系。《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381号)提出,加强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和回收利用,规范建筑垃圾堆存、中转和资源化利用场所建设和运营,推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应用。鼓励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及制品在建筑工程和道路工程中的应用,以及将建筑垃圾用于土方平衡、林业用土、环境治理、烧结制品及回填等,不断提高利用质量、扩大资源化利用规模。

“无废城市”是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128号)提出,“无废城市”并不是没有固体废物产生,也不意味着固体废物能完全资源化利用,而是一种先进的城市管理理念,旨在最终实现整个城市固体废物产生量最小、资源化利用充分、处置安全的目标,需要长期探索与实践。方案要求,现阶段,要通过“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固体废物管理,大力推进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坚决遏制非法转移倾倒,探索建立量化指标体系,系统总结试点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模式。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是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从城市整体层面深化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改革和推动“无废社会”建设的有力抓手,是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举措。

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战略部署,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促进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助力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四川省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利用两年行动方案(2024—2025年)》(征求意见稿)明确,到2024年,全省城市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和全过程管理制度更加健全,建筑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利用能力基本满足需求。到2025年,基本建立城市建筑垃圾治理体系,分类处理和全过程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0%。《关于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与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川建行规[2020]9号)明确,到2025年,各地级及以上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全面建成,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政策体系、工作机制全面形成,管理能力大幅提高,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300吨,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200吨,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不低于80%。各县级城市(含县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基本建成,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不低于60%。《关于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的指导意见》提出,在推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方面,大力发展节能低碳建筑,推动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和建筑材料循环利用,有序提高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鼓励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及制品在建筑工程和道路工程中的应用,推动在土方平衡、林业用土、环境治理、烧结制品及回填等领域大量利用处理后的建筑垃圾。到2025年,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机制基本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强度稳步下降,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利用处置设施短板基本补齐,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充分发挥,基本实现固体废物管理信息“一张网”,“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和积极响应,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强化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进一步加强全市建筑垃圾管理,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工作,助力建成“无废城市”。《德阳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加强全过程管理,推进建筑垃圾多维综合利用、加强精细化管理,打造“无废城市”现代化治理体系,在加强固危废全过程管理,推进建筑垃圾多维综合利用方面,《方案》设置了完善建筑垃圾管理政策体系、推广绿色建筑,促进源头减量、加强建筑垃圾利用处置设施建设等3项任务。在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方面,设置了强化顶层设计,健全制度体系、倡导研发创新,加强技术支撑、强化政策引领,激活市场活力、搭建智慧平台,优化监管模式、拓宽宣传渠道,弘扬“无废文化”等5项任务。方案要求,到2025年,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进一步降低,农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危险废物等利用处置能力有效提高,形成一批典型示范项目,培养一支专业化固体废物管理队伍,创建一批“无废细胞”工程,基本建成覆盖全市固体废物管理一体化智慧信息平台,形成支撑“无废城市”创建的制度体系、技术体系、市场体系和监管体系,固体废物管理的体制机制健全,“无废城市”基本建成。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阳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德府发[2022]28号)明确,推动建筑垃圾再生利用。按照“源头减量、规范处置、资源再生”原则,建立德阳市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体系。推动建筑垃圾精细化分类分质利用,建立健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标准体系,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产品质量。推进生态修复和城市修补,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减少建筑垃圾产生。推进实施德阳市建筑及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推广应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

第二节 城市概况

广汉,四川省辖县级市,由德阳市代管。古称汉州,别名雒城,是四川首批扩权强县试点县(市)。

一、地理位置

地处成都平原东北侧、龙泉山西麓。东连中江县,东南与金堂县清江镇相连,南与金堂县官仓镇和成都市的青白江区、新都区接壤,西南与彭州市毗邻,西北邻什邡市,东北与德阳市旌阳区隔石亭江相望。市治雒城街道,位于广汉市中部偏南处,南距省会成都市城区38千米,北距德阳市城区19千米。

二、地形地貌

广汉市地处成都平原东北部龙泉山脉西麓,为沱江冲积平原地带。地势由西北向东南缓倾,以平原为主;东部有浅丘,占全市面积的7.7%,海拔一般在450~900米。

三、气候

广汉市属于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区,大陆性季风气候特点显著,夏季多暴雨,常有洪涝。

四、行政区划

广汉市幅员面积548.25平方公里,辖9个镇(小汉镇、三星堆镇、南丰镇、高坪镇、向阳镇、金鱼镇、连山镇、三水镇、金轮镇)、3个街道(雒城街道、汉州街道、金雁街道)、121个村(社区),常住人口62.6万人。

五、社会经济及城市建设

2022年,广汉市建筑业增加值24.8亿元,增长3.6%。2022年,有在建工程35个,建筑面积约309.32万平方米;新建面积708924.86平方米,装修面积47132.65平方米,施工图审查备案绿色建筑总建筑面积98.56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总建筑面积21.33万平方米。2022年,广汉市有房地产开发企业69家,在建项目28个,在建面积343万平方米;年内新增在建面积22.7万平方米,新增预售面积53.9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面积98.8万平方米。2023年,建筑业增加值27.5亿元,增长9.1%。全市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以上建筑企业77个,增长2.6%。建筑企业总产值129.3亿元,增长8.6%,商品房施工面积526.9万平方米,下降22.1%;商品房竣工面积159.2万平方米,下降12.9%。截止到2020年底,全市公路总里程达到1381.529公里,全市二级及以上公路里程约286.775公里,占总里程比重达到20.8%。其中一级公路122.897公里,二级公路125.690公里。

第三节 上位及相关规划

一、《“十四五”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规划明确,建立健全建筑垃圾治理和综合利用体系。建立建筑垃圾分类全过程管理制度,加强建筑垃圾产生、转运、调配、消纳处置以及资源化利用全过程管理,实现工程渣土(弃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等不同类别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加强建筑圾源头管控,落实减量化主体责任。加快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把建筑垃圾处理与资源化利用设施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合理确定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填埋处理、资源化利用设施布局和规模。健全建筑垃圾再生建材产品应用体系,不断提升再生建材产品质量,促进再生建材行业生产和应用技术进步。培育一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骨干企业,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十四五”期末,地级及以上城市初步建立全过程管理的建筑垃圾综合治理体系,基本形成建筑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利用和产业发展体系。

    二、《四川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其中,规划要求,保障处置能力建设。持续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等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促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大力发展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和钢结构建筑,提高建筑废弃物就地消化能力。

    三、《四川省“十四五”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及资源化利用规划》

到2025年,基本建成覆盖全省的现代化固体废物收运网络和监管平台,基本实现区域内固体废物产生量与利用处置能力相匹配。固体废物监督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形成较为完善的固体废物闭环管理体系。

加强建筑(装修)垃圾源头减量。鼓励发展新型建造方式,推广装配式建筑,推行绿色建筑标准,提高新建住宅全装修比例。鼓励施工单位通过分仓开挖、提升标高、就近平衡等新型施工工艺,减少工程渣土的排放。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优先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到2025年,具备条件的市(州)全面建成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政策体系、工作机制全面形成,管理能力大幅提高,城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50%以上,力争创建1—2个国家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示范城市。

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加大建筑垃圾收集、运输和资源化利用成套设备研发,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生产效率和产品附加值。加大对建筑垃圾资源化产品扶持力度,积极推广再生产品利用,鼓励在政府投资的市政基础设施、海绵城市建设、房屋建筑中,优先使用符合质量标准或取得绿色建材标识的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切实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水平。

根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合理安排建筑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利用设施项目的布局、用地和建设规模,鼓励毗邻地区设施协同共建,降低运输成本,提高处置效率。有序推动国家和省“十四五”期间建筑垃圾处置项目建设,鼓励各地灵活采用PPP、BOT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建设与运营,提高全省建筑垃圾处置能力和水平。

四、《德阳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根据规划要求,建立固体废物底数清单。以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环境统计数据为基准底数,在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等领域推行转移申报电子化,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领域要建立台账,跟踪去向,动态掌握德阳市固体废物产生、转移、贮存、收集及利用处置情况。开展历史遗留固废堆场环境风险评估和资源化利用潜力评估,建立“一库一档”,形成整治清单并进行动态更新推进整治工作。“十四五”期间,基本建立全市固体废物台账和固废堆场整治清单。建立固废资源回收体系。实施“绿色+”行动,推行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推广“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循环发展模式,推动德阳建设国家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示范基地。加快互联网与资源综合利用融合发展,支持再生资源企业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优化逆向物流网点布局,构建网点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回收方式多元化、重点品种回收率高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大力推进循环产业园区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园区和企业加强资源耦合和循环利用,积极创建“无废园区”和“无废企业”。到2025年,力争成功创建全国“无废城市”。推动建筑垃圾再生利用,按照“源头减量、规范处置、资源再生”原则,建立德阳市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体系。推动建筑垃圾精细化分类分质利用,建立健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标准体系,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产品质量。推进生态修复和城市修补,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减少建筑垃圾产生。推进实施德阳市建筑及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推广应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

五、《广汉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提倡绿色构造、绿色施工、绿色装修,推动建筑垃圾源

头减量。大力推进建筑垃圾及绿化大件垃圾综合处理项目。

六、《广汉市环卫专项规划》

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建筑垃圾、绿化垃圾实行分类收集。建筑垃圾由专业清运公司负责清运。规划建设垃圾分拣中心,对全市垃圾进行分拣、分类;远期拟规划建设静脉园,对可回收物、大件垃圾、建筑垃圾等进行资源化回收利用。规划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1座,位于规划广汉市静脉园内,以实现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产业化的需求”,处理完后,不可利用部分由建筑垃圾清运公司进行消纳。

第四节 建筑垃圾现状

广汉市不断完善机制,深化治理体系。加快办理消纳场手续,全市形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及街道(镇)协调配合、市相关企业参与”的新管理体制。常态开展协同治理,成立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住建局、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等为成员单位的建筑垃圾常态化治理工作专班,进一步强化建筑垃圾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重点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三超一闯一乱”(超载、超限、超速、闯红灯、乱倾倒)行为、车辆野蛮运输现象(车身不洁、带泥上路、未全密闭全覆盖、抛冒滴漏等)进行严厉打击。

铁腕治理,严查违法行为。加强线上数字监管,全面推行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监管平台,对建筑垃圾的源头产生、运输中转、处置利用的全过程进行智慧监控,联合各责任部门开展宣贯会、工地实地宣传、运输车队培训等工作。严格线下审批监管,明确建筑垃圾审批现场勘察标准,并增加属地执法中队队员在审批时限到期后到现场逐件复核的工作流程,有效杜绝批少运多、种类不符合审批备案的漏洞。

严明纪律,强化内部管理。明确办案标准,严格规定执法人员在发现违法行为后无需请示汇报,第一时间在办案系统上进行案源登记,全面堵塞受到“金钱、人情、关系”干扰廉政风险点。开展交叉检查,常态化组织各执法中队开展不限辖区的建筑垃圾领域交叉执法检查工作,实现问题查漏补缺、工作互拼互助、经验取长补短,扫清执法盲区,有效防止“灯下黑”问题的发生。严肃工作纪律,明确建筑垃圾现场执法不得“打招呼、私放车辆”、不得参与服务对象组织的宴请、娱乐活动等,坚持挺纪在前,牢牢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垃圾管理,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工作。按照《关于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与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川建行规[2020]9号)、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阳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的相关政策,广汉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规划明确,鼓励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的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延伸重点行业产业链,结合行业循环化改造,强化资源高效利用和精深加工,提高综合利用率。

第五节 产业发展现状

目前,广汉市弘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被广汉市人民政府授予全市范围内建筑垃圾清运和处置特许经营权,即全市范围内产生的建筑垃圾严禁自行处理,应统一由广汉市弘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清运处置。广汉市弘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于2023年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四川汇石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为建筑垃圾承运单位,当前运输服务单位仍为四川汇石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表1.1 运输企业及车辆车牌

运输公司

车牌号码

四川汇石再生资源利用公司

川F84825

四川汇石再生资源利用公司

川F85180

四川汇石再生资源利用公司

川F86762

四川汇石再生资源利用公司

川F86767

四川汇石再生资源利用公司

川F87036

四川汇石再生资源利用公司

川F87271

四川汇石再生资源利用公司

川F90865

四川汇石再生资源利用公司

川F91453

四川汇石再生资源利用公司

川F91466

四川汇石再生资源利用公司

川F92799

四川汇石再生资源利用公司

川F93011

四川汇石再生资源利用公司

川F93135

四川汇石再生资源利用公司

川F93326

四川汇石再生资源利用公司

川F93626

四川汇石再生资源利用公司

川F93706

四川汇石再生资源利用公司

川F93992

四川汇石再生资源利用公司

川F94023

四川汇石再生资源利用公司

川F94565

四川汇石再生资源利用公司

川F95913

四川汇石再生资源利用公司

川F96170

四川汇石再生资源利用公司

川F98790

四川汇石再生资源利用公司

川F99292

截至目前,广汉市弘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承接各类建筑垃圾清运处置业务19项,清运建筑垃圾4.25万方;配合市综合执法局开展无主建渣清运工作,总计清运无主建渣180处;同时建立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堆放暂未二次利用的建筑垃圾。广汉市建筑垃圾暂无专门资源化综合利用企业,规划建设资源化综合利用企业为广汉市广投建材有限公司建材产业园。广汉市建筑垃圾以就近工程建设利用等方式处置,新建资源化利用设施需求急迫。


第六节 现状主要问题

一、建筑垃圾分类收运处理意识有待提高

当前广汉市建筑垃圾产生及从业相关单位尚未形成建筑垃圾分类、收运及规范化处置意识,建筑垃圾知识宣传普及还应加强;同时应进一步加强产废单位源头减量引导和居民装修垃圾“谁产生、谁处理”的宣传,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和媒体监督作用,广泛宣传建筑垃圾减量化的重要性,普及建筑垃圾减量化和现场再利用的基础知识,增强参建单位和人员的资源节约意识、环保意识,保障建筑垃圾治理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部门统筹协作有待加强

建筑垃圾从源头产生、中端收运、末端处置涉及综合行政执法、住建、交通运输、行政审批、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多个部门。各部门所掌握信息不对称,建筑垃圾源头管控、中端监管、末端处置的闭环体系还不严密。

三、信息化管理水平待提升

广汉市现有建筑垃圾的处置核准制度,但在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通过处置核准后,建筑垃圾的运输过程是否规范,末端处置是否规范,都需要全过程的联单跟踪管理,并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建议建立建筑垃圾管理的信息化系统,依托信息化平台加强多部门间的配合协作与联合执法,同时也可借助信息化的电子联单实现全过程闭环监管。

四、存量建筑垃圾分散,源头减量管理有待加强

建筑工地等源头对建筑垃圾分类意识薄弱,存量建筑垃圾主要堆放在建筑垃圾堆放点,分散各处,规模大小不一。当前建筑垃圾的源头排放管理仅限于处理核准制度,已与监管制度形成联动。应由综合行政执法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联动,加强对固投项目建筑垃圾产量进行评估统计,强化审批加监管模式,压实建筑垃圾的源头排放管理。


第二章 规划总则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结合广汉市实际,综合考虑资源化利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以发展循环经济、防治建筑垃圾污染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改善人居环境为原则,提高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建立政府统筹、属地负责、分类处置、全程管控、布局合理、技术先进、资源利用的建筑垃圾治理体系,进一步促进城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业化发展,实现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推进。

第二节 规划原则

(一)坚持目标导向原则,解决突出关键问题

全面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发展,以降低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压力、提升综合利用水平、促进减量化和资源化、切实防治建筑垃圾环境风险等方面为重点,加快补齐相关治理体系和基础设施短板。

(二)坚持统一规划原则,综合提升治理能力

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建筑垃圾治理工作格局。与同期城市其他固废发展规划协同融合,统筹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持续提升建筑垃圾综合治理能力。

(三)坚持系统推进原则,加快绿色低碳转型

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碳达峰、碳中和”等重大战略部署下,系统谋划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任务,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目标,一体推进各项任务顺利实施,加快推进城市绿色低碳转型,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

(四)坚持全程控制谋划,持续推进分类处置

根据建筑垃圾分类利用情况,科学预测各类建筑垃圾产生量,加强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利用和分类处置等各环节的衔接配套,推进建筑垃圾精细化分类分质利用和全过程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填埋处置量。

(五)坚持创新驱动原则,促进全民共建共享

加强制度、技术、市场、产业、监管等体系建设,创新机制模式,推动实现重点突破与整体提升,培育发展循环经济和资源化产业。发挥产业园、龙头规模企业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形成全社会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第三节 规划依据

(一)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1);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2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139号);

(二)政策性与技术性文件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

《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36号);

《2023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国发[2021]23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国发[2010]106号);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2]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国办发[2018]128号);

关于印发《“十四五”生态保护监管规划》的通知(环生态[2022]15号);

《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381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城函[2018]65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建质[2020]46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建标[2022]53号);

《关于印发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工信部联原[2015]309 号);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暂行)》(工信部、住建部[2016]71号);

《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2-2030年)》(国科发社〔2022〕157号);

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固体[2021]114号);

《四川省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利用两年行动方案(2024—2025年)》(征求意见稿);

《关于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与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川建行规[2020]9号);

《关于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的指导意见》;

《关于做好生态环境领域稳增长服务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川环发[2022]6号);

《德阳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阳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德府发[2022]28号);

德阳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德阳市建筑垃圾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建标[2022]53号);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GB/T503372018);

《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

《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T134-2019);

《固定式建筑垃圾处置技术规程》(JC/T2546-2019);

《建筑垃圾减量化设计标准》(T/CECS1121-2022);

(三)相关规划

《“十四五”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建城[2022]57号);

《“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建市[2022]11号);

《四川省“十四五”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及资源化利用规划》;

《四川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四)广汉市相关规划及政策

《广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广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广汉市环卫专项规划》;

《广汉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广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汉市2024年全域无垃圾常态治理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广府办[2024]17号);

广汉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通知十八届40次)16号

第四节 规划期限和范围

规划期限:2025—2035年。其中,近期规划到2030年,远期规划到2035年。

规划范围:包括市域及中心城区两个层级,市域范围包括3个街道、9个镇,面积548.69平方千米;中心城区范围为“三区三线”划定的中心城区开发边界所围合的区域,包括现状建成区与规划扩展区,涉及金雁街道、雒城街道、汉州街道和向阳镇、三水镇、南丰镇、三星堆镇,面积57.50平方千米。


第三章 规划目标

第一节 规划思路

采取“近远结合、相互衔接、科学合理”的方针。近期优先进行源头减量、分类,就地利用,对城区及其周边镇、街道等的建筑垃圾(不含工程泥浆)进行处理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工程泥浆经现场处理后就地实现土方平衡。

采用抓大控小的模式,重点关注产生量最大的工程垃圾、拆除垃圾的治理,严控工程垃圾和装修垃圾排放与处置,兼顾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浆排放与处置,实施源头排放核准、运输和暂存备案、全过程跟踪,完善建筑垃圾处理设施配套,提高综合利用率和资源化利用率。

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全民参与、部门协作、市场运作、奖惩并用的多主体协同治理机制。鼓励建筑垃圾治理全链条、各环节勇于实践、积极创新、摸索出更多适宜广汉市建筑垃圾治理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借助于互联网和信息化管理技术,建立起建筑垃圾全流程的管理平台,不断提升垃圾分类治理精细化、智慧化水平。

第二节 规划目标及控制指标

结合国家、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近期发布的相关标准、条例、方案和决定等,研判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整体的发展走向。同步开展本次规划的前期工作,包括:梳理相关规划对广汉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要求与指引、汲取多个优秀案例的宝贵经验、通过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研究总结现状问题。以此为基础,提出本专项规划的目标、策略及重点。

3.1规划技术路线

(一)总体目标

提高广汉市建筑垃圾处理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水平,逐步建立市域统筹、布局合理、技术先进、资源得到有效利用的建筑垃圾处理系统;加快构建规范有

序、安全卫生、全程可控的建筑垃圾收运系统;促进形成链条完整、环境友好、

良性发展的建筑垃圾产业体系。着力建设建筑垃圾全过程环境保护与安全卫生管

控机制,实现建筑垃圾从产生到最终处置的全过程信息化、智能化控制和管理。通过科学规划和系统建设,最终建立科学合理的广汉市建筑垃圾治理体系,实现广汉市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和科学处置,提升广汉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水平,促进城市发展质量全面提升,助力实现“无废城市”。

(二)分期目标

近期目标(2025—2030年):完善现有的建筑垃圾收运体系和管理机制,建设符合城市建设发展的建筑垃圾处置网络和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

远期目标(2030—2035年):建立与城市发展相协调的建筑垃圾处理系统,逐步提高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率,建立处理工艺经济可行、处理设施配置合理、技术可靠、环保达标、国内领先的建筑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实现建筑垃圾从产生到消纳全过程的信息化控制和管理。

(三)规划指标

规划目标涉及近期、远期两个层次,共计10个规划指标,详见附表一。


第四章 城市建筑垃圾发展预测

第一节 产生量预测

一、边界条件

本规划中建筑垃圾产生量的预测是基于规划建设工程的体量和现有建设工程的经验数值,但未将以下四种情况考虑在内:

(1)因城市发展需要实施,但尚未纳入现有规划的建设工程或取消已纳入规划的建设工程;

(2)已规划建设工程的建设时序未按规划实施;

(3)已规划或现存建设工程的设计方案或施工方案变更等;

(4)自然灾害或突发性事件等。

二、预测方法

决定建筑垃圾产生量的主要因素有较为复杂的社会、经济因素,其中较为重要的有:城市人口、城镇居民收入、居民现有房屋的使用面积、城市范围的扩大率、经济发展所处的阶段、建筑物平均使用寿命、建筑施工面积、房地产业发展状况等。

首先提供一些大、中、小型城市的建筑垃圾产量调查数据作为参考。根据有关统计及研究资料,北京市“十三五期间建筑垃圾年产生量约在5000万t左右,其中每年产生的建筑垃圾中工程槽土占85%,剩下的15%为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根据同济大学世博研究中心专家组测算,上海市整个世博工程产生建筑垃圾约4000万t。城市发展较快的深圳市由于大量的房地产开发及市政工程建设,其建筑垃圾存量已达6000万t/年以上,并还将持续攀升。

由于目前对建筑垃圾还没有统一、精确的统计,使得关于建筑垃圾的产生量众说纷纭,就我国来说,建筑垃圾总量估算结果差别较大。

三、建筑垃圾产生量预测

1、工程垃圾产生量预测

(1)计算公式

Mg=Rgmg

式中:Mg——某城市或区域工程垃圾产生量(t/a);

Rg——城市或区域新增建筑面积(104m2/a);

mg——单位面积工程垃圾产生量基数(t/104m2),可取300t/104m2~800t/104m2

(2)相关规划、文件对垃圾产生量的相关要求: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建质〔2020〕46号),2025年底,各地区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实现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300吨,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200吨。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7〕56号)要求:2025年,全省范围推广应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筑品质全面提升,节能减排、绿色发展成效明显,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综合实力的企业。装配率达到50%以上的建筑,占新建建筑的40%;桥梁、铁路、道路、综合管廊、隧道、市政工程等建设中,除须现浇外全部采用预制装配式。新建住宅全装修达到70%。本规划单位面积工程垃圾产生基数取值300t/104m2

参照成都市区县已开展建筑垃圾污染防治规划中对工程垃圾产生量的预测方法,采用工程垃圾产生量增长率预测法和GDP增长率预测法,本规划工程垃圾产生量增长率控制在8%以内,GDP增长率按照《广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不低于德阳市平均水平的要求,取7.00%。

两种预测方法对比如下:

表4.1 预测方法对比表

年份工程垃圾产生量增长率预测法(万t)GDP增长率预测法(万t)20255.825.5720307.647.8220359.039.14

考虑到广汉市2025年-2035年经济发展,2030年工程垃圾产生量取7.82万吨2035年工程垃圾产生量取9.14万吨

2、拆除垃圾产生量预测

(1)计算公式

Mc=Rcmc

式中:Mc——某城市或区域工程拆除垃圾产生量(t/a);

Rc——城市或区域拆除面积(104m2/a);

mc——单位面积拆除垃圾产生量基数(t/104m2),可取8000t/104m2~13000t/104m2

(2)相关规划、文件对垃圾产生量的相关要求:

根据《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建科[2021]63号)要求:严格控制大规模拆除。除违法建筑和经专业机构鉴定为危房且无修缮保留价值的建筑外,不大规模、成片集中拆除现状建筑,原则上城市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除建筑面积不应大于现状总建筑面积的20%。原则上城市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建比不应大于2。

根据《广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划定七个城市更新单元。为雒城历史城区更新单元、君平街历史街区更新单元、老旧小区更新单元、铁路及危化品区域更新单元、湔江(鸭子河)滨江岸线更新单元、马牧河老城段更新单元和高店片区更新单元。城市更新范围约12.18平方千米。城市更新分为四大类,其中:

历史文化类更新单元包括雒城历史城区和君平街历史街区更新单元,以保护古雒城传统格局、传承城市文脉为目标,重点对三个历史文化街区、湔江(鸭子河)和马牧河滨水区域、城市街巷等进行文化振兴,同时对重要地段及节点进行文化更新和整治改造。

滨水空间类更新单元包括湔江(鸭子河)滨江岸线和马牧河老城段更新单元,重点注重滨水环境的营造和塑造。加强城市与湔江(鸭子河)、马牧河的生态联系,保护河流和城市的生态格局。同时强化滨水公共空间的活力塑造,形成城市重要公共活力空间

功能置换类更新单元主要为铁路及危化品区域更新单元,逐步外中心城区易燃易爆仓库,引导工业向园区集中,对该单元进行适度功能置换,以特色商业形式体现独有的铁路文化魅力。

全面整治类更新单元主要为老旧小区更新单元和高店片区更新单元。重点疏解老城,降低老城人口密度,置换老城不合理的用地功能,增加绿化通道通廊及开敞公共空间。完善老旧小区道路,提高道路网络密度和通达性,完善交通设施,改善慢行环境。改造市政设施管网,补足公共服务配套,满足居民生活需求。完善高店片区城市功能,补足公共服务配套,优化和改善片区道路交通,改造市政设施管网,最大限度地放大片区优势,提升特质和风貌形象,增强城市活力。

综上,本规划拆除面积取20%,综合容积率1.0,单位面积拆除垃圾产生量基数取8000t/104m2

表4.2 拆除垃圾产量预测表

更新单位名称

更新单元面积

(平方公里)

更新建筑面积

(万m2

拆除面积

(万m2

拆除垃圾产量

(万吨)

雒城历史城

区更新单元

1.61

161

32.2

25.76

君平街历史

街区更新单

0.79

79

15.8

12.64

老旧小区更

新单元

4.22

422

84.4

67.52

铁路及危化

品区域更新

单元

2.62

262

52.4

41.92

湔江(鸭子

河)滨江岸

线更新单元

1.17

117

23.4

18.72

马牧河老城

段更新单元

1.12

112

22.4

17.92

高店片区更

新单元

0.65

65

13

10.4

合计

12.18

1218

243.6

194.88

根据上述计算,广汉市2021—2035年拆除垃圾总量为194.88万吨,年均约13.00万吨。

3、装修垃圾产生量预测

(1)计算公式

Mz=Rzmz

式中:Mz——某城市或区域装修垃圾产生量(t/a);

Rz——城市或区域居民户数(户);

mz——单位户数装修垃圾产生量基数【t/(户.a)】,可取0.5 t/(户.a)~1.0 t/(户.a),本规划取0.5 t/(户. a)。

表4.3 装修垃圾近五年产量表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

户籍户数

(万户)

23.08

22.94

22.81

22.84

22.76

装修垃圾

(万t

11.54

11.47

11.41

11.42

11.38

注:户籍数据来源于2019-2023年广汉市统计年鉴

根据广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25年)人口预测,广汉市常住人口2025年为65万人,2035年为88.6万人。本规划采用人口预测增长率法对广汉市装修垃圾产生量进行预测,其中2025年平均每户人口数为3人/户,2030年平均每户人口数为4人/户,2025年-2035年广汉市装修垃圾产生量预测如下表:

表4.4 装修垃圾产量预测表

年份

2025

2026

2027

2028

2029

2030

2031

2032

2033

2034

2035

装修垃圾

(万t)

10.83

10.86

10.88

10.91

10.93

10.95

10.98

11.00

11.03

11.05

11.08

近期规划

远期规划

4、工程渣土、工程泥浆产生量预测

根据广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提供资料,2023年工程渣土、工程泥浆产生量分别为43.83万吨,0万吨,结合成都市区县已开展建筑垃圾污染防治规划中工程渣土产生量增长率数据,本规划工程渣土产生量增长率取4%,工程渣土密度按1.8t/m3考虑。2025年工程渣土、工程泥浆产生量为26.34万m32026-2035年工程渣土产生量采用平均值法,年均25.34万m3

工程渣土、工程泥浆产生量预测如下表:

表4.5 工程渣土、工程泥浆产量预测表

年份

工程渣土

(万/m3)

工程泥浆

2025

26.34

/

2026

25.34

/

2027

25.34

/

2028

25.34

/

2029

25.34

/

2030

25.34

/

2031

25.34

/

2032

25.34

/

2033

25.34

/

2034

25.34

/

年份

工程渣土

(万/m3)

工程泥浆

2035

25.34

/

5、建筑垃圾产生量预测

根据上述各类建筑垃圾产生量预测情况,2025年至2035年工程垃圾产生量为83.25万吨,拆除垃圾产生量为143.00万吨,装修垃圾产生量为120.50万吨,工程渣土产生量为503.47万吨。具体详见下表:

表4.6 建筑垃圾产量预测表

年份

工程垃圾产生量

(万t)

装修垃圾产生量

(万t)

拆除垃圾产生量

(万t)

工程渣土产生量

(万t)

工程泥浆产生量

(万t)

2025

5.82

10.83

13.00

47.41

/

2026

6.17

10.86

13.00

45.61

/

2027

6.53

10.88

13.00

45.61

/

2028

6.93

10.91

13.00

45.61

/

2029

7.30

10.93

13.00

45.61

/

年份

工程垃圾产生量

(万t)

装修垃圾产生量

(万t)

拆除垃圾产生量

(万t)

工程渣土产生量

(万t)

工程泥浆产生量

(万t)

2030

7.82

10.95

13.00

45.61

/

2031

8.02

10.98

13.00

45.61

/

2032

8.26

11.00

13.00

45.61

/

2033

8.51

11.03

13.00

45.61

/

2034

8.76

11.05

13.00

45.61

/

2035

9.14

11.08

13.00

45.61

/

合计

83.25

120.50

143.00

503.47

第二节 处置量预测

一、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处理量预测

规划近期(2030年)广汉市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的综合利用率为85%,资源化处置后填埋量占15%,资源化处理厂处理缺口26.06万吨/年;规划远期(2035年)广汉市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的综合利用率为90%,资源化处置后填埋量占10%,资源化处理厂处理缺口29.31万吨/年。

根据建筑垃圾产生量预测表,2025年-2030年广汉市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填埋量缺口为15.33万m3(密度按照1.8吨/m32031年-2035年广汉市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填埋量缺口为9.05万m3(密度按照1.8吨/m3)。

二、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处理量预测

规划近期(2030年)广汉市工程渣土、工程泥浆的综合利用率为85%,最终建筑垃圾消纳场库容缺口22.95万m3

规划远期(2035年)广汉市工程渣土、工程泥浆的综合利用率为90%,最终建筑垃圾消纳场库容缺口12.67万m3

三、存量建筑垃圾处理量预测

根据广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提供统计资料,存量建筑垃圾(工程渣土)量2万m3,计划近期(2030年)处理完成,综合利用率为85%计,建筑垃圾消纳场库容缺口0.3万m3

四、广汉市建筑垃圾处理规模预测

规划近期(2030年)资源化处理厂处理能力不低于26.06万吨/年,规划远期(2035年)资源化处理厂处理能力不低于29.31万吨/年,建议广汉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厂处理能力30万吨/年。

规划近期(2030年)建筑垃圾消纳场库容需求为38.58万m3,规划远期(2035年)建筑垃圾消纳场库容需求为27.72万m3。因此,广汉市新建建筑垃圾消纳场有效库容不应低于66.3万m3


第三节 综合处置模式

一、综合处置方式

建筑垃圾处置方式主要是资源化利用方式和无害化处置方式。处理及利用优先次序见下表:

表4.7 建筑垃圾处理及利用优先次序表

类型

处理及利用优先次序

工程渣土

资源化利用;堆填;作为生活垃圾消纳场中间覆盖用土;场地覆盖或园林种植用土;填埋处置

工程泥浆

资源化利用;固化堆填;填埋处置

工程垃圾

拆除垃圾

资源化利用;堆填;填埋处置

装修垃圾

资源化利用;填埋处置

二、建筑垃圾综合处置方式分析

1、工程渣土

①特点分析

工程渣土其本质是基坑土,可分为表层土和深层土,物理组成相对简单,绝大多数呈固体状,少数为软塑状。主要来源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基坑和地下空间开挖,另一类是市政管网工程开挖回填后的余方弃土,当前本地道路工程建设中路基填筑多需要借方回填。

②源头减量

在规划阶段,优化竖向规划方案,减少工程渣土的产生;在设计阶段,利用地形进行建设工程设计,减少工程渣土的产生量;在施工阶段,优化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最大限度减少工程渣土的排放量。

③综合利用

源头减量后,将不可避免产生的工程渣土进行综合利用。工程渣土根据土质性质的不同,可采取不同的资源化利用技术:

a.泥砂分离,通过筛分、水洗、压滤等环节,将工程渣土分为泥、砂两个部分,将分离出的黏土与园林垃圾堆肥腐殖质土混合制备园林种植土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有效路径。

b.固化和压制,通过添加固化增强剂和干燥防裂剂,压制生产为建筑用砖、再生砌砖、免烧瓷砖、文化装饰砖等产品,目前处于试验阶段。

c.环保烧结,以黏土为原料,经成型和高温焙烧制得用于承重和非承重结构的各类块材、板材。

d.按照土质特性进行分类利用,即挑选出其中适合种植的种植土和制作陶瓷的陶瓷土等,这对土质要求高,分类利用率比较低。

工程渣土的资源化利用产品主要有:1.再生烧结砖;2.再生陶土粒;3.回填土;4.种植土。

2、工程泥浆

盾构、桩基、地下连续墙等地下工程施工中产生大量的工程泥浆,一方天然土可以产生4-5方泥浆,每项基础工程通常产生几千甚至几十万立方米泥浆。使用泥浆可以防止塌孔,悬浮岩屑,安全穿过流砂层等。正确地使用泥浆,可以保证安全钻进,但是过量的使用泥浆,会给洗井带来很多困难,而且影响出水量。所以使用泥浆时,一定要根据不同的地层性质随时加稠或冲稀。

综合利用工程泥浆经脱水、固化后形成的泥饼,符合SBT11177-2016 《废混凝土再生技术规范》要求,经检测符合条件或者无害化综合利用后,可用作回填、场地覆盖或制备再生产品。工程泥浆分选后形成的砂、石骨料,其性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可用作再生粗(细)骨料、蒸压加气混凝土原料。

3、工程垃圾和装修垃圾

①特点分析

不同类型建筑物所产生的工程垃圾各种成分的含量有所不同,但其主要成分一致,主要由散落的砂浆和混凝土、剔凿产生的砖石和混凝土碎块、打桩截下的钢筋混凝土桩头、废金属料、竹木材、各种包装材料组成,约占这工程垃圾组分的80%,其它废弃物成分约占20%。其作为建筑垃圾重要且较为特殊的部分,组成成分具有不稳定性、复杂性及污染性。根据性质不同,可将装修垃圾概括为四大类:可进行资源回收的非惰性组分、可资源化利用的惰性组分、危险废物及可燃轻物质。

②源头减量

通过推广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设计建造、BIM建筑信息模型,提升住宅全装修交付比例等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和新材料,促进工程垃圾和装修垃圾的源头减量。

③综合利用

工程垃圾和装修垃圾的组分不稳定且相对复杂,部分含有一定量的有毒有害成分,尤其装修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具有明显公益性,因此需政府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如在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用地上给予划拨或是将装修垃圾综合利用、再生资源的回收等收益高的内容统筹考虑。工程垃圾和装修垃圾可与拆除垃圾采用同样的综合利用策略,即优先进行资源化利用,不能资源化利用的惰性组分进行暂存。

在资源化利用设施内进行分类分选后,装修垃圾和工程垃圾中的金属、木材、塑料、纸、塑料等可进行回收利用的组分进入再生资源回收渠道;混凝土、沥青、砖瓦、陶瓷等可资源化利用的惰性组分按照拆除垃圾的资源化利用方式进行利用;矿物油、废日光灯管、废油漆渣、废有机溶剂等危险废物进入危废综合利发用渠道;纸片、布料、木屑等可燃轻物质进入生活垃圾综合利用渠道。

工程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主要有:1.再生骨料;2.再生无机混合料;3.再生骨料砂浆;4.再生骨料混凝土;5.再生骨料混凝土块状制品;6.再生混凝土墙板;7.再生微粉。装修垃圾的资源化利用产品主要有:1.再生砖;2.再生混凝土;3.再生无机混合料;4.路基材料;5.压缩板。

4、拆除垃圾

①特点分析

拆除垃圾中可资源化利用的成分较高,如其中的金属、木材、玻璃等可回收再利用。

②源头减量

在建筑的设计阶段,通过对建筑的可持续设计或者建筑垃圾减量化设计、提高建筑年限使用寿命、实行旧建筑材料的直接再利用等手段;在建筑物的寿命终期阶段,实行有序、专业化拆解,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和提高排放出拆除垃圾的品质。

③综合利用

拆除垃圾中的混凝土、砖瓦等经破碎加工后可作为生产再生建材的原材料,是一类具有很大资源化利用空间的建筑垃圾,拆除垃圾品质越高意味着市场价值越高。因此,拆除垃圾应优先选择最大化资源利用。

拆除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主要有:1.再生骨料;2.再生无机混合料;3.再生骨料砂浆;4.再生骨料混凝土;5.再生骨料混凝土块状制品;6.再生混凝土墙板;7.再生微粉。

表4.8 建筑垃圾处理及利用优先次序表


序号

建筑垃圾主要成分

资源化利用方案

1

工程渣土

优先用于土方平衡、土地整理、矿山修复、复垦复耕或者砖瓦制品生产等

2

工程泥浆

集中收集,经脱水或干化达标后外运处置,符合回填标准的用于土方回填

3

混凝土弃料

再生混凝土骨料、路基垫层及填料、软基换填料、再生混凝土、碎石桩、行道砖、砌块、铺装板、护坡、排水沟、路缘石、混凝土掺合料、水泥制品用再生材料等

4

砖块、石块、碎石等

砌块、墙体材料、路基填料、软基换填、路基垫层、混凝土掺合料、水泥制品用再生材料等

5

可回用金属

通过简单加工作为施工材料或工具,直接回用于工程或厂外回收加工再次利用。

6

废旧沥青

再生沥青拌合料

7

玻璃

高温熔化生产玻璃、混凝土掺合料、水泥制品用再生材料等

8

塑料管

粉碎作为下游原料等

9

竹、木料

厂外回收生产木工板、木质纤维等


三、建筑垃圾综合处置方案

1、制造再生骨料

通过对建筑垃圾科学的分类、分拣、破碎及筛分,分选出砂粒(含泥一般需小于3%),用作建筑用砂(其应符合国家标准《建设用砂》(GB/T14684-2022)等相关标准要求)、细骨料、粗骨料。此外,市场还存在有将分离出的黏土与园林垃圾腐殖质土混合制备园林种植土的资源化利用方式。

2、制造再生建材

利用建筑垃圾制造再生建材是贯彻资源化和综合化利用原则的重要手段,让建筑垃圾变身“城市矿山”。通过对建筑垃圾的分类、分拣、破碎及筛分后,结合各种产品质量要求,加入适量的水泥和添加剂,生产出各种新型环保建材。利用建筑垃圾制造建材,既能消纳建筑垃圾,又能为社会创造效益,变废为宝,是循环经济的重要体现,适合大力推广应用,也将作为本次规划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主要方式。

3、环保烧结

工程渣土的主要组成成分以黏土、粉质黏土或页岩为主,而这些成分是生产环保再生砖的主要原料,经过合理的环保烧结工艺设计可生产形成各种性能优异的新型环保建材。工艺流程主要包括原材料制备、坯体成型、湿坯干燥和成品坯烧四个主要环节,其生产的产品需符合《环保烧结普通砖》(GB/T5101-2017)、《环保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GB/T13545-2014)等烧结制品相关标准要求。

表4.9 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种类及适用工程部位表


序号

产品名称

产品质量检验标准

适用工程部位

1

再生粗骨料

《建设用卵石、碎石》GB/T 14685

《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GB/T 25177

建筑工程:地基回填等部位;

市政工程:路面(路基)垫层、路基填料、软基换填料、地下管廊回填等部位。

2

再生细骨料

《建设用砂》GB/T 14684

《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GB/T 25176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

建筑工程:地基回填等部位;

市政工程:市政管道回填、路面(路基)垫层、水稳层、路基填料、软基换填料、地下管廊回填、人行道垫层等部位。

3

再生骨料干混砌筑砂浆

《预拌砂浆》GB/T 25181

《预拌砂浆术语》GB/T 31245

建筑工程:砌筑隔墙、批荡等部位使用;

市政工程:市政道路水沟、公共配套设施等部位使用。

4

再生骨料干混抹灰砂浆

《预拌砂浆》GB/T 25181

《预拌砂浆术语》GB/T 31245

建筑工程:砌筑隔墙、批荡等部位使用;

市政工程:市政道路水沟、公共配套设施等部位使用。

5

再生骨料干混地面砂浆

《预拌砂浆》GB/T 25181

《预拌砂浆术语》GB/T 31245

使用于室内室外地坪工程。

6

再生小型空心砌块

《普通混凝土小型砌块》GB/T 8239

《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GB/T15229

《粉煤灰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JC/T 862

《自保温混凝土复合砌块》JG/T407

建筑工程:建筑围墙、非承重墙体等;

市政工程:护坡、景观围护等。

7

再生标准砖

《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实心砖》JG/T 505

《蒸压灰砂砖》GB/T 11945

建筑工程:非承重墙体、围墙等部位;

市政工程:管井、管沟、电缆沟、护坡等部位。

8

再生多孔砖

《非承重混凝土空心砖》GB/T 24492

建筑工程:非承重墙体、围墙等部位;

市政工程:护坡等部位。

9

再生路面砖

《混凝土路面砖》GB/T 28635

《烧结路面砖》GB/T 26001

《再生骨料地面砖和透水砖》CJ/T 400

《透水路面砖和透水路面板》GB/T25993

小区道路、人行道、自行车道、景观道路(绿道)、停车场、广场等市政工程的路面部位。

10

再生透水砖

《透水路面砖和透水路面板》GB/T 25993

《再生骨料地面砖和透水砖》CJ/T 400

小区道路中人行道、自行车道、景观道路、广场等市政工程的路面部位,绿化小区的围护部位。

11

再生植草砖

《植草砖》NY/T 1253

小区道路、景观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市政工程的路面部位,绿化护坡的围护部位,河岸及湖岸的护砌部位等。

12

再生步道砖

《混凝土路面砖》GB/T 28635

人行道、自行车道、景观道路、停车场、广场等市政工程的路面部位。

13

再生盲道砖

《混凝土路面砖》GB/T 28635

《触感引道路面砖》NY/T 670

建筑工程:小区道路的路边部位;

市政工程:人行道、景观道路(绿道)、广场等市政工程的路面部位。

14

再生路缘石

《混凝土路缘石》JC/T 899

机动车道、人行道、自行车道、立交、地铁、广场、小区道路等工程的路缘部分。

15

烧结空心

制品

《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GB/T13545

《烧结多孔砖和多孔砌块》GB/T13544

建筑工程:非承重墙体、围墙等部位;

市政工程:管井、管沟、电缆沟、护坡等部位。

16

再生轻质隔墙板

《建筑用轻质隔墙条板》GB/T23451

《再生骨料应用技术规程》JGJ/T 240

建筑工程的非承重内墙体等部位。

17

再生护坡、挡土墙砌块

《生态护坡和干垒挡土墙用混凝土砌块》JC/T 2094-2021

道路边坡、护坡、河堤等部位

18

冗余土

《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

《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 82

《绿化种植土壤》CJ/T 340

建筑工程地基回填;

堆山造景等;

市政工程路基填料、软基换填、路面垫层、基层、回填。

19

道路用无机结合料

《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JTG E51

《道路用建筑垃圾再生骨料无机混合料》JC/T 2281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

《公路工程利用建筑垃圾技术规范》JTG_T 2321-2021

城市次干路基层、底基层;

城市主干路底基层;

用于墩、台、挡土墙结构回填材料;

地基回填。

20

建筑垃圾再生材料(I类、Ⅱ类、Ⅲ类)

《公路工程利用建筑垃圾技术规范》JTG_T 2321-2021

市政工程:路面基层、底基层、台背回填、桩类地基,路基填筑、地基换填、垫层处理。

21

再生预拌流态固化土

《预拌流态固化土填筑技术标准》T/CECS 1037

《预拌流态固化土填筑工程技术标准》 T/BGEA 001

《预拌流态固化土工程应用技术标准》DBJ51/T 188

路基回填;

基坑、空洞、肥槽回填;

市政管廊的基槽、市政管网埋设的回填;

临时地坪硬化。


四、无害化规范填埋

1、就地规范化消纳回填

工程渣土具有产生量大、波动性强的特征。应鼓励广汉市各类工程建设、堆坡造景等工程项目回填消纳工程渣土,尽量减少建筑垃圾外运。

2、固定建筑垃圾消纳场

建筑垃圾主要成分为无机物,但装修垃圾等含有部分有害物质。因此,采用陆域安全填埋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置应注意进行防渗等满足安全、环保方式建设,用于安全堆填方式应注意尽量减少占用土地资源以及避免基本农田保护、自然景观保护、国家森林公园保护、水源保护、河道及水库保护等等。综上,可将无害化规范填埋定位为服务政府重大建设工程的应急储备设施或建筑垃圾中暂时无法综合利用的惰性组分的兜底设施。


第五章 收集运输体系规划

第一节 分类收集规划

一、建筑垃圾分类要求

在建筑垃圾产生源(如建筑工地、翻新场所等)实施分类指导,确保从源头开始进行有效分类;新建建筑垃圾分选场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采用先进的分拣技术和装备,如自动化分拣线、破碎机、筛分设备等,以提高分类的效率和准确性;建立建筑垃圾的数据收集和分析系统,监测分类效果;逐步建立起一个高效、可持续的建筑垃圾分类体系。

1、分类类别

建筑垃圾实行施工现场分类制度。建筑垃圾按照来源可分为以下五类:

(1)工程渣土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基础开挖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包括表层土和深层土。

(2)工程泥浆是指施工现场产生的泥土和水混合而成的半流体状物质,包括钻孔桩基施工、地下连续墙施工、泥水盾构施工、水平定向钻及泥水顶管等施工产生的泥浆。

(3)工程垃圾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料,包括废混凝土块、废沥青、废砂浆、废砂石、废瓷砖和废砖瓦等。

(4)拆除垃圾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弃料,包括砖石、混凝土和钢筋、木材等。

(5)装修垃圾是指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砖石、混凝土、陶瓷、玻璃、木材、塑料、石膏、涂料等。

表5.1 建筑垃圾源头分类表

类别

分类组成

工程渣土

碎砖块(砖、石、混凝土等)、渣土

工程泥浆

泥浆、泥沙

工程垃圾

无机非金属类(混凝土、水泥制品、砂石、砖瓦、陶瓷、砂浆、轻型墙体材料等)、金属类、有机类(木材、塑料、织物、纸类、沥青类等)、其他类

拆除垃圾

无机类(混凝土、石材、砖瓦砌块、陶瓷、玻璃、轻型墙体材料、石膏、土)、金属类、木材类、有机可燃类(塑料、纸制品等)、其他类



装修垃圾

无机类(水泥制品、凿除、抹灰等产生的旧混凝土、砂浆层等矿物材料)、金属类、有机类(木材、塑料、织物纸类、沥青类等)、其他类

鼓励以末端处理为导向对建筑垃圾进一步细化分类。如施工现场工程垃圾和拆除垃圾按材料的化学成分可分为金属类(废弃钢筋、铜管、铁丝等)、无机非金属类(混凝土、砂浆、水泥等)、其他类(轻质金属夹芯板、石膏板等

2、分类收集、存放

(1)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存放,存放场地宜封闭设置;

(2)建筑垃圾收集与施工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不宜影响现场施工作业;

(3)建筑垃圾宜根据尺寸及重量,采用人工和机械结合的方法有组织收集,严禁高空抛掷。

(4)工程泥浆应通过工程现场设置的泥浆池或封闭容器收集存放,泥浆池宜采用不透水、可周转的材料制作,未加处置的泥浆严禁就地或随意排放;

(5)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块体尺寸超过现场建筑垃圾处理设备要求时,应经破碎后再收集、存放;

(6)施工现场粉末状建筑垃圾应采用封闭容器收集存放,应采取防潮措施;

(7)施工现场应设置建筑垃圾存放点,并应符合相关规定;

(8)建筑垃圾宜采用水平运输和垂直运输结合的方法收集,并运送至存放点;

(9)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堆放应满足地基承载力要求,应进行堆体和地基的稳定性验算;

当存放点附近有挖方工程时,应进行堆体和挖方边坡的稳定性验算;

(10)用于建筑垃圾收集存放的封闭容器应容器外表面光滑平整,密闭性能良好,在收集存放过程中无臭气散发、垃圾飘撒、污水渗漏等现象,并应符合其他相关规定。建筑垃圾

存放点应设置围挡设施,宜封闭建造,设施应采用重复利用率高的材料,采取防泄漏、防飞扬、消防应急安全防范等措施。

二、建筑垃圾分类源头减量

建筑垃圾减量应从源头实施,并宜就地利用和分裂回收。建筑垃圾宜按不同的种类和特性逐步实现分类收集。收集方式应与末端处置方式相适应。

1、源头减量要求

(1)建筑垃圾源头减量阶段

①在规划阶段,依据地形地貌进行建设工程规划,优化建筑场地竖向设计,将工程渣土减排纳入各层次的城市规划以及各类重大市政规划中,合理选择和布局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开发建设强度,加强竖向规划设计管理,协调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强度,以场地土方(含地下空间土方)就近平衡的原则确定场地周边路面标高,并合理利用自然地形地貌减少土方开挖。其中居住、商业类开发项目原则上应实现场地自我平衡。要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着眼长远,合理布局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合理配置建筑垃圾收运体系,明确建设时序。充分考虑发展需求,规划布局要有一定的前瞻性,注重弹性,留有余地。

②在设计阶段,应结合工程所在地的法律法规、资源、环境、经济和技术条件等因素,选择合理的建筑形式、技术、设备和材料。设计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设计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建筑材料的消耗和建筑垃圾的产生。建造方式宜选择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和信息化管理等新型建造方式。市政设施和轨道交通设计时,尽量采用先进的技术和生产工艺,减少开挖。在项目初设阶段要将工程渣土产生量进行预测,并做好外运渣土的初步处置方案。

③在施工阶段,优化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最大限度减少工程渣土的排放量。可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提高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水平,加快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运营维护全过程的集成应用。建造方式宜选择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和信息化管理等新型建造方式,避免建筑材料在运输、储存、安装时的损伤和破坏所产生的建筑垃圾;提高结构的施工精度,避免凿除或修补而产生的垃圾;避免不必要的建筑产品包装。

(2)施工单位的减量化要求

①建设单位应将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处理处置和回收利用的费用纳入工程,依法依规申请建筑垃圾排放核准,明确工程建设项目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和措施,落实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建筑垃圾减量责任。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等新型建造方式,预制构件生产企业应在生产、加工、储存、养护及运输等过程中加强管控,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工程建设过程中建筑垃圾的产生,有效减少工程全寿命期的建筑垃圾排放。

②施工单位应当优化施工措施,减少建筑材料消耗和建筑垃圾的产生量,应当现场分类处理,优先将施工现场产生的建筑垃圾回填利用,使用可再利用的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建立建筑垃圾分类收集与存放台账管理制度,鼓励以末端处置为导向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及存放,将建筑垃圾按照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及装修垃圾等种类进行分类存放。

③可在现场将部分满足质量要求的余料根据实际需求加工成各种工程材料,实现源头减量。其他不具备就地利用条件的及时运至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分类堆放或运至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进行资源化利用。严禁将生活垃圾、大件垃圾、园林垃圾等混入建筑垃圾。

④建设、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招标文件、承发包合同、施工组织设计和设计合同中,明确施工现场建筑废弃物减量排放的要求和措施,明确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建筑废弃物规范排放、分类处理、禁止混合排放等方面的要求和措施,以及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的相关使用要求,并在合同中明确相应违约责任。

⑤施工工地应采用重复利用率高的标准化设施,鼓励施工单位在一定区域范围内统筹临时设施和周转材料的调配,提高施工期间临时设施和永久性设施的结合利用率。

2、源头减量总体措施

①加强施工工地工人环保意识。施工人员应有较强的环保意识,认真学习国家对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环保素质。在施工中做到工完场清,多余材料及时回收再利用,不仅利于环境保护,还可以减少材料浪费,节约费用。

②推广新的施工技术。鼓励实施绿色施工,合理运用新技术、新材料,做好设计深化和施工组织优化,提高临时设施和周转材料重复利用率。提高结构的施工精度,避免凿除或修补而产生的垃圾。现在有很多建筑的结构是现场浇筑的,但尺寸控制精度常常不够,达不到横平竖直的要求,在粉刷之前还要对局部构件做凿除和修补处理,造成浪费。

③优化建筑设计。建筑设计时,宜优先使用绿色建材,这有利于建材的再循环或回收再利用,逐步提高政府投资公共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绿色建筑等级,有序提高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工程设计单位应按照相关规范,优化设计标高,推广BIM设计。在减少建筑垃圾方面,建筑设计方案中要考虑的问题有:建筑物应有较长的使用寿命;采用可以少产生建筑垃圾的结构设计;选用少产生建筑垃圾的建材和再生建材;应考虑到建筑物将来维修和改造时便于进行且建筑垃圾较少;应考虑建筑物在将来拆除时建筑材料和构件的再生问题。

④做好施工组织。强化源头管理,规划自然资源部门要严控土地开发强度,避免大挖大填,倡导因地就势布局建设,结合周边城市规划、地形地貌、规划控制标高等条件,减少工程渣土产生量。推行工厂化预制、装配化施工、信息化管理的建造模式,并将建筑垃圾减量纳入文明施工、绿色施工内容,督促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方案,明确减量目标和工作要求,从源头预防和减少工程建设过程中建筑垃圾的产生。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推广装配式建筑、钢结构建筑和绿色建材,新建公共建筑、居住建筑按相关要求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运营维护全过程的集成应用。鼓励绿色装修,推行住宅全装修、菜单式装修,促进建筑材料循环利用。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筑垃圾分类处置和回收利用方案,应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报各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备案;推广智慧工地监管系统,提升施工工地监管水平和施工质量。

⑤做好施工场地临时设施再利用。再利用再循环原则的核心是节约能源和资源,减少消费,使内循环成为可能,以最大程度地延长资源的使用寿命,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构建一个公平、可持续的发展模式。提高临时设施和周转材料的重复利用率,推进临时设施和永久设施结合利用,将建筑垃圾减量化纳入文明施工内容。鼓励在一定区域范围内统筹临时设施和周转材料的调配。施工现场办公用房、宿舍、工地围挡、大门、工具棚、安全防护栏杆等临时设施推广采用重复利用率高的标准化设施。

3、分类源头减量措施

明确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分拣、填埋等要求,对不同产生源的建筑垃圾分类管控。

(1)工程渣土、工程泥浆

工程渣土和少量工程泥浆可采用区域土方调配的方式,减少最终产生的需要处理和填埋填埋的总量。工程泥浆在施工工地实行泥水分离后,泥饼与工程渣土合并处置,泥饼含水率不得大于40%。对于施工产生的可用于工程回填的建筑渣土,通过区域土方调配优先用于工程回填,对于超出调配量的渣土以及施工产生的膨胀土和淤泥等不能用于工程回填土的工程渣土,进资源化利用和填埋填埋环节。

(2)工程垃圾、拆除垃圾

通过优先使用绿色建材、发展装配式建筑,减少施工阶段和未来拆除阶段工程垃圾的产出。应在设计阶段考虑未来建筑物的拆除,做好旧建筑的处置评价工作,积极开展旧建筑的多元化再利用,优化建筑物的拆解方式。

(3)装修垃圾

通过推广全装修房、改善施工工艺和提高施工水平等多种方式,都能从源头上减少装修垃圾的产生量。

4、源头污染环境防治要求

(1加强建筑垃圾管理,严格审批发放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全面实施建筑垃圾密闭运输。弃土场和建筑垃圾消纳场施工过程中严格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工地应配备相应的洒水设备,及时洒水,应按规定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减少粉尘对空气的污染,切实有效降低施工工地扬尘产生量及其浓度,实现达标排放。

(2)在施工工地车辆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并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防止车轮等部位将泥沙带出施工工地造成扬尘污染。

(3)施工工地实行围挡封闭,主要路段的施工工地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m(含2.5m),一般路段的施工工地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m(含1.8m),围挡底边应封闭,不得有泥浆外漏。

三、建筑垃圾分类收运流程

1、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和拆除垃圾

施工阶段:工地开工后,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和拆除垃圾均应分类堆放。所有工程必须做到封闭施工和降尘施工,建设主管部门和执法部门不定期的到工地进行巡查。

运输阶段: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和拆除垃圾产生后,由承运单位进场进行清运。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行驶路线和时间,由广汉市行政审批局确定。相关执法部门严厉查处超载超限、无证运输、带泥行驶、抛冒撒漏等行为。

处置阶段: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和拆除垃圾分类进行资源化利用、堆填或者填埋处置,按照批准处置地点运往处置场所。

其中:(1)建筑施工中产生的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运输过程中要实行分类运输,不得混装混运,防止环境污染。加强运输环节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让运输变得更高效环保。建立台账管理制度,如实记录运输的建筑垃圾来源、种类、数量、运输路线及时间等信息,并定期上报至市行政审批局。(2)产生单位和个人到城市管理和行政审批局办理行政处置许可手续,提交工程相关信息,确定承运单位、运输时间,城市管理和行政审批局核算建筑垃圾产生量,给予行政许可。(3)源头减量措施包括设计深化、施工组织优化、永临结合、临时设施和周转材料重复利用、施工过程管控等。新建工程应优化建筑结构和材料选择,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建筑废弃物产生。拆除工程应采用先进的拆除技术和设备,如选择性拆除、无损拆除等,降低垃圾产生量。鼓励在新建和拆除工程中使用可再生、可回收的建筑材料,减少一次性材料的使用。

2、装修垃圾

施工阶段:新建居住小区,应在规划建设时同步配套设置若干场地作为装修垃圾收集点,并与小区一并投入使用;精装修成品住房应在工地施工场地内单独设置装修垃圾收集点;商场、企业在内部划出区域作为装修垃圾临时堆放场地。

运输阶段:产生单位或物业公司事先进行申请或委托,由运输企业在装修垃圾收集点进行收集,再运至建筑垃圾分选场进行临时堆放和分拣,并由具体分选企业运至各类处置场所。

处置阶段:装修垃圾分类清运至指定的处置场所进行资源化利用或最终处置。针对偷倒乱倒装修垃圾的行为由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其中:(1)装修垃圾的收集实行袋装化,装修过程中产生的木料、砂浆砖石、塑料、玻璃、金属等废料分类装袋,由居民或物业公司委托收运单位收集和运输。

(2)装修垃圾设置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点,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装修垃圾收集点为装修垃圾的前端收集设施,用于居民在建造、装饰、维修和拆除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的集中收集和临时堆放,从而有利于装修垃圾集中运往建筑垃圾调配场和终端处理设施。

规划新建居住小区,应在规划建设时同步配套设施若干场地作为装修垃圾的收集点,并于小区一并投入使用,同时应有环卫主管部门参与验收;精装修成品住房应在工地施工场地内单独设置装修垃圾收集点,确保装修垃圾与其他建筑垃圾的分类收集。装修垃圾收集点用地面积不宜小于80平方米(参照《环境卫生设施标准》(CJJ27-2012)中居住小区生活垃圾收集站面积不宜小于80平方米的规定)。

2、应能容纳场所范围内的装修垃圾,同时供收运车辆进出、回车。地面应硬化,宜与场地道路同高。

3、应设置标识标牌、围挡、遮雨、消防设施,宜设置视频监控设备。

4、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3)源头减量措施:加强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环保意识。在施工现场上的许多建筑垃圾,如施工人员注意就可以大大减少它的产生量,例如落地灰、多余的砂浆、混凝土、三分头砖等,在施工中做到工完场清,多余材料及时回收再利用,不仅利于环境保护,还可以减少材料浪费,节约费用。

四、建筑垃圾分类收运方案

1、应结合地区实际情况设置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及中转调配站,做好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及中转调配站分类堆放和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2、居民产生的建筑垃圾应投放至附近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由乡镇(街道)委托给政府成立的收运单位或者委托给经市政府核准的运输企业进行运输,运输至建筑垃圾中转调配站。对三无小区或条件有限的区域,可以采用定时或预约上门收集等方式解决建筑垃圾临时堆放问题。装修垃圾捆扎装袋后,方可运至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或中转调配站。

3、施工单位将除工程渣土以外的建筑垃圾运至建筑垃圾中转调配站进行分拣及分类堆放或运至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进行资源化利用。工程渣土根据建筑垃圾处理专项方案及环卫主管部门要求运至指定地点填埋

五、建筑垃圾分类收运要求

1、建筑施工中产生的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及装修垃圾,在运输过程中要实行分类运输,不得混装混运,防止环境污染。加强运输环节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让运输变得更高效环保。建立台账管理制度,如实记录运输的建筑垃圾来源、种类、数量、运输路线及时间等信息,并定期上报至市环卫主管部门。

2、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加强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非法改装、超速超载及不按规定路线和时间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执法检查,严格执行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准入要求,对不落实相关要求和不履行责任的运输单位,可吊销其“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许可。

3、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安装全密闭装置或密闭苫盖装置、行车记录仪和相应的监控设备,严禁运输车辆沿途泄漏抛洒。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按照核准文件指定的行驶路线及时间规范收运。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要加强对所属驾驶人员和车辆的动态管控,建立运输安全和交通违法考核机制。

4、实行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总量控制。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总量应保持在合理范围,确保能满足实际工作和市场的需要,原则上现有燃油车数量只减不增,新增新能源车优先纳入名录备案管理不受总量控制,积极推动运输车辆新能源化和标准化。

5、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容貌整洁、标志齐全,车厢、底盘及车轮无大块泥沙附着物。

6、工程泥浆在进入收集系统前宜进行压缩脱水,未压缩脱水的工程泥浆运输应采用专用密闭罐车;其他建筑垃圾运输宜采用密闭厢式货车,采用散装运输车时,表面应进行有效遮盖,不得裸露。

7、运输车辆车厢盖宜采用机械密闭装置,开启、关闭动作应平稳灵活,车厢底部应采取防渗漏措施。

8、运输车辆驶离装载现场前,应检查厢盖是否密闭到位,车厢栏板锁紧装置是否可靠有效。

9、建立建筑垃圾运输单位考核标准,严格运输车辆达标、建筑垃圾准运核准办理、规范行驶、达标排放、车辆定位等内容,定期进行考核评分,并纳入建筑业诚信体系管理。

第二节 运输线路规划

一、运输核准

所有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按照规定向广汉市行政审批局进行申报,按照其指定的区域、路线、时段进行运输

二、运输要求

建筑垃圾运输实行公司化、规模化、专业化运营管理。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资格车辆前部安装放大反光号牌,车厢尾部喷涂放大反光号码;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系统等电子装置,并纳入监督平台;符合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技术规范要求安装符合技术规范的全密闭覆盖设施等。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驾驶员应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具备道路运输从业资格;无饮酒或者醉酒后驾驶记录;三年内未发生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密闭运输

建筑垃圾转运实现100%密闭化运输。为避免运输过程中掉落尘土或随风漂浮,建筑垃圾运输车要求全部采用密闭式车厢,将建筑垃圾完全封闭进行运输,不得超载,途中不得抛撒泄露。为保持建筑垃圾运输车的美观性,应定期对运输车进行全面清洗。

四、运输模式

“限路线+限时”结合的直接运输模式。在限定工作的时间内,根据每天监管平台登记录入的运输需求信息,确定运输线路及时间,建筑垃圾收集车在限时收运区内在限定的时间内按确定的路线进行收集,在其他区域按照固定的路线进行收集,直到收集的建筑垃圾是运输车辆的最大承载量,返回建筑垃圾处置场,清空垃圾后再次出发按照既定路线继续收集。

五、运输车辆规划

广汉市现有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在运能上可以满足规划近期的建筑垃圾运输需求。建议在规划远期根据大型新能源载具发展情况,可适时考虑进一步提升现有运输车辆的新能源化和智能化要求。

六、运输时限

早晚高峰时段,即上午7:30至9:00和下午17:00至19:00,禁止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在中心城区通行。

七、交通道路情况

1、综合交通:

经过多年不懈努力,广汉市交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全市交通运输系统主动适应外部宏观形势变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凝心聚力,创新举措,攻坚克难,围绕着“一干多支”、“成德同城”的总体要求,持续推进全市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促进全市路网体系和交通出行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公路总体规模得到提升。截止到2020年底,全市公路总里程达到1381.529公里,公路网密度达到252.104公里/百平方公里,路网规模日趋稳定,基本形成了以高速、国省道公路为干线,市道公路为支撑,乡村公路为补充的层次分明、布局合理、衔接顺畅的公路网络体系。

公路路网结构逐步优化。通过多年来不断完善,根据广汉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全面推进区域内国省干线公路改扩建工程、快速路和农村公路建设,路网等级结构日趋合理。截止2020年底,全市二级及以上公路里程约286.775公里,占总里程比重达到20.8%。其中一级公路122.897公里,二级公路125.690公里。

公路工程建设成果丰硕。立足于打造快速对接成德的干线公路、优化升级市域内联路网、强化周边地区互联互通的布局思路,持续开展了一批重点建设项目。

2、铁路与轨道交通

成绵乐高铁、宝成铁路、成兰铁路、广岳铁路、成汶铁路、市域铁路S11线、S10线、S12线、三星堆至成都大熊猫基地轨道交通。

3、高速路

G5京昆高速公路(利用)高速公路;

G5 京昆高速绵阳至成都段扩容(在建)高速公路;

成都第二绕城高速公路(利用)高速公路;

德阳绕城南高速公路(规划)高速公路;

4、快速路

成德大道、天府大道北延线、旌江干线、彭广青淮快速路、工业大道、中山大道延伸线。

八、建议运输路线规划

建筑垃圾运输一般采用建筑垃圾收集点——次要道路/主要道路——建筑垃圾专用道路——建筑垃圾消纳场/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厂的路线,运输路线需经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建筑垃圾收运路线的应遵循以下原则:

1、收运路线起始点宜位于工地或停车场附近;

2、收运路线的选择应尽可能紧凑,避免重复或断续;

3、收运路线应能平衡工作量,使每个作业阶段、每条线路的收集和运输时间大致相等;

4、收运路线应避免在交通拥挤的高峰时间段收集、运输建筑垃圾;

5、收运路线应尽量避免穿越城区,尽量减少对城市环境的影响。

本次规划运输路线,以下列建筑垃圾清运路线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路线为主,就近向周边辐射。城镇建成区路以内为限时运输路线,城镇建成区以外为全时段运输路线。

一、建筑垃圾清运路线

1.金轮镇方向

建筑垃圾产生点——川西环线——二环路西段——泰山南路——建筑垃圾消纳场(广汉市连山镇唐寺湾村广汉市海天生活垃圾填埋场旁)

2.高坪镇方向

建筑垃圾产生点——北京大道——九高路——旌江干道——建筑垃圾消纳场(广汉市连山镇唐寺湾村广汉市海天生活垃圾填埋场旁)

3.三星堆镇方向

建筑垃圾产生点——SA2成都第二绕城高速——G5京昆高速——旌江干道——建筑垃圾消纳场(广汉市连山镇唐寺湾村广汉市海天生活垃圾填埋场旁)

4.向阳镇方向

建筑垃圾产生点——108国道——南和路——旌江干道——建筑垃圾消纳场(广汉市连山镇唐寺湾村广汉市海天生活垃圾填埋场旁)

5.三水镇方向

建筑垃圾产生点——旌江干道——建筑垃圾消纳场(广汉市连山镇唐寺湾村广汉市海天生活垃圾填埋场旁)

6.南丰镇方向

建筑垃圾产生点——洛小路——浔湖路——泰山南路——建筑垃圾消纳场(广汉市连山镇唐寺湾村广汉市海天生活垃圾填埋场旁)

7.小汉镇方向

建筑垃圾产生点——108国道——浔湖路——泰山南路——建筑垃圾消纳场(广汉市连山镇唐寺湾村广汉市海天生活垃圾填埋场旁)

8.金鱼镇方向

建筑垃圾产生点——九高路——旌江干道——建筑垃圾消纳场(广汉市连山镇唐寺湾村广汉市海天生活垃圾填埋场旁)

9.连山镇方向

建筑垃圾产生点——旌金公路——建筑垃圾消纳场(广汉市连山镇唐寺湾村广汉市海天生活垃圾填埋场旁)

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线路

1.金轮镇方向

建筑垃圾产生点——川陕公路——东莞路二段——广汉市广投建材有限公司

建材产业园(建筑垃圾资源化厂)

2.高坪镇方向

建筑垃圾产生点——北京大道——向新路——东莞路二段——广汉市广投建材有限公司建材产业园(建筑垃圾资源化厂)

3.三星堆镇方向

建筑垃圾产生点——建新东路——向新路——东莞路二段——广汉市广投建材有限公司建材产业园(建筑垃圾资源化厂)

4.向阳镇方向

建筑垃圾产生点——川陕公路——东莞路二段——广汉市广投建材有限公司

建材产业园(建筑垃圾资源化厂)

5.三水镇方向

建筑垃圾产生点——大三路——福站路——东莞路二段——广汉市广投建材有限公司建材产业园(建筑垃圾资源化厂)

6.南丰镇方向

建筑垃圾产生点——洛小路——雒新路——大件路——广汉市广投建材有限公司建材产业园(建筑垃圾资源化厂)

7.小汉镇方向

建筑垃圾产生点——108国道——东莞路一段——广汉市广投建材有限公司建材产业园(建筑垃圾资源化厂)

8.金鱼镇方向

建筑垃圾产生点——九高路——大件路——东莞路一段——广汉市广投建材有限公司建材产业园(建筑垃圾资源化厂)

9.连山镇方向

建筑垃圾产生点——九高路——旌江干道——凤凰大道四段——广汉市广投建材有限公司建材产业园(建筑垃圾资源化厂)


第六章 处置利用体系规划

第一节 处置设施规划

一、处置核准

健全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强化部门监管联动,规范建筑垃圾产生、收运、利用及处置行为,保障处置安全。部门间协调联动,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依法申办建筑渣土处置核准。加强运输单位资质管理,严格依法办理“两证”,引导行业合法有序规范经营。推广新型智能渣土车,全面推行建筑渣土运输车辆从产生、运输到处置环节“两点一线”的联单管理,推广使用电子联单,推进建筑垃圾运输规范化、专业化、智能化。督促建筑垃圾消纳场和资源化利用厂健全管理台账,组织开展现有建筑垃圾消纳场、资源化利用厂安全、环保排查,提高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防治能力,严控环境污染。

二、建筑垃圾中转调配站

建筑垃圾调中转配场主要用于建筑垃圾(包括工程渣土)的集中和前端分拣,以及暂时因终端处置设施和资源化利用设施突发意外或临时无法入场时的临时堆放。

调配场设置要求:

1、建筑垃圾可采取露天或室内堆放方式,露天堆放的建筑垃圾应及时苫盖;

2、建筑垃圾堆放区宜保证5天以上的建筑垃圾临时贮存能力,建筑垃圾堆放高度高于周围地坪不宜超过3米;

3、建筑垃圾堆放区地坪标高应高于周围场地不小于 15 厘米,堆放区四周应设置排水沟,满足场地面水导排要求;

4、堆放区应设置明显的分类堆放标志;

总平面布置及绿化应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的规定。

本规划收运线路选择合理且运输时间较短,故不设置建筑垃圾中转调配站。

三、建筑垃圾消纳场选址要求

根据《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134-2019)要求,建筑垃圾消纳场应有防渗、地基处理、雨污分流、地下水收集与导排、污水收集导排、处理等措施,其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符合广汉市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规、环境卫生设施、本规划等规划要求以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应与当地的大气防护、水土资源保护、自然保护及生态平衡要求相一致;

3、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应满足设施建设和运行的要求,不应选在发震断层、滑坡、泥石流、沼泽、流沙及采矿陷落区等地区;

4、应交通方便、运距合理,并应综合设施的服务区域、建筑垃圾收集运输能力、产品出路、预留发展等因素;

5、应有良好的电力、给水和排水条件;

6、应位于地下水贫乏地区、环境保护目标区域的地下水流向得下游地区,及夏季主导风向下风向;

7、厂址不应受洪水、潮水或内涝的威胁。当必须建在该类地区时,应有可靠的防洪、排涝措施,其防洪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50201的有关规定。

8、项目具体实施阶段,可结合实际供地情况,调整各区资源化处理设施选址,但选址需满足现行国家规范及本规划的选址原则。

四、消纳场进场垃圾要求

1、进场物料粒径宜小于0.3m,大粒径物料宜先进行破碎预处理且级配合理方可填埋处置,尖锐物宜进行打磨后填埋处置。

2、进场物料中废沥青、废旧管材、废旧木材、金属、橡(胶)塑(料)、竹木、纺织物等含量大于5%时宜进行填埋处置。

3、工程渣土与泥浆应经预处理改善渣土和余泥的高含水率、高黏度、易流变、高持水性和低渗透系数的特性,改性后的物料含水率小于40%、相关力学指标符合标准要求后方可填埋处置。

五、建筑垃圾消纳场选址

本规划中建筑垃圾消纳场结合目前各区域供地能力、建设条件、现场情况、历史用途、相关环境区划符合性以及选择要求综合考虑,同时便于建筑垃圾的运输、处理,减少长距离运输带来的各种问题,本规划将厂址设在广汉市连山镇唐寺湾村广汉市海天生活垃圾填埋场旁,用地类型为公用设施。选址合理性分析见下表:

表6.1 选址合理性分析表

规划符合性

选址位于广汉市连山镇唐寺湾村广汉市海天生活垃圾填埋场旁,用地类型为公用设施用地。符合管控要求。

用地符合性

选址位于广汉市连山镇唐寺湾村广汉市海天生活垃圾填埋场旁,用地类型为公用设施用地。用地以林地、荒地为主,不占用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用地符合“三区三线”要求。

环境影响

选址位于广汉市连山镇唐寺湾村广汉市海天生活垃圾填埋场旁,周边环境设施以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厂为主,周边环境不敏感。

建设难度

用水、用电、道路交通设施完善,施工便利,但选址位于山地,需考虑土石坝的稳定性问题。

社会稳定风险

选址位于广汉市连山镇唐寺湾村广汉市海天生活垃圾填埋场旁,周边环境设施以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厂为主,社会稳定风险较低。

运输距离

选址位于广汉市连山镇唐寺湾村广汉市海天生活垃圾填埋场旁,主要建筑垃圾产生位置距离建筑垃圾消纳场距离小于30公里,运输距离可接受。

第二节 资源化利用设施规划

一、综合利用原则

遵循国家关于建筑垃圾基本技术政策——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三化”原则。

二、综合利用策略

(1)工程渣土

①特点分析

工程渣土其本质是基坑土,可分为表层土和深层土,物理组成相对简单,绝大多数呈固体状,少数为软塑状。主要来源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基坑和地下空间开挖,另一类是市政管网工程开挖回填后的余方弃土,当前本地道路工程建设中路基填筑多需要借方回填。

②源头减量

在规划阶段,优化竖向规划方案,减少工程渣土的产生;在设计阶段,利用地形进行建设工程设计,减少工程渣土的产生量;在施工阶段,优化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最大限度减少工程渣土的排放量。

③综合利用

源头减量后,将不可避免产生的工程渣土进行综合利用。工程渣土根据土质性质的不同,可采取不同的资源化利用技术:

a.泥砂分离,通过筛分、水洗、压滤等环节,将工程渣土分为泥、砂两个部分,将分离出的黏土与园林垃圾堆肥腐殖质土混合制备园林种植土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有效路径。

b.固化和压制,通过添加固化增强剂和干燥防裂剂,压制生产为建筑用砖、再生砌砖、免烧瓷砖、文化装饰砖等产品,目前处于试验阶段。

c.环保烧结,以黏土为原料,经成型和高温焙烧制得用于承重和非承重结构的各类块材、板材。

d.按照土质特性进行分类利用,即挑选出其中适合种植的种植土和制作陶瓷的陶瓷土等,这对土质要求高,分类利用率比较低。

工程渣土的资源化利用产品主要有:1.再生烧结砖;2.再生陶土粒;3.回填土;4.种植土;

(2)工程泥浆

盾构、桩基、地下连续墙等地下工程施工中产生大量的工程泥浆,一方天然土可以产生4-5方泥浆,每项基础工程通常产生几千甚至几十万立方米泥浆。使用泥浆可以防止塌孔,悬浮岩屑,安全穿过流砂层等。正确地使用泥浆,可以保证安全钻进,但是过量的使用泥浆,会给洗井带来很多困难,而且影响出水量。所以使用泥浆时,一定要根据不同的地层性质随时加稠或冲稀。

综合利用工程泥浆经脱水、固化后形成的泥饼,经检测符合条件或者无害化综合利用后,可用作回填、场地覆盖或制备再生产品。工程泥浆分选后形成的砂、石骨料,其性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可用作再生粗(细)骨料、蒸压加气混凝土原料。

(3)工程垃圾和装修垃圾

①特点分析

不同类型建筑物所产生的工程垃圾各种成分的含量有所不同,但其主要成分一致,主要由散落的砂浆和混凝土、剔凿产生的砖石和混凝土碎块、打桩截下的钢筋混凝土桩头、废金属料、竹木材、各种包装材料组成,约占这工程垃圾组分的80%,其它废弃物成分约占20%。其作为建筑垃圾重要且较为特殊的部分,组成成分具有不稳定性、复杂性及污染性。根据性质不同,可将装修垃圾概括为四大类:可进行资源回收的非惰性组分、可资源化利用的惰性组分、危险废物及可燃轻物质。

②源头减量

通过推广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设计建造、BIM建筑信息模型,提升住宅全装修交付比例等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和新材料,促进工程垃圾和装修垃圾的源头减量。

③综合利用

工程垃圾和装修垃圾的组分不稳定且相对复杂,部分含有一定量的有毒有害成分,尤其装修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具有明显公益性,因此需政府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如在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用地上给予划拨,将装修垃圾、工程垃圾和拆除垃圾的处理打包进行特许经营,或是将装修垃圾与大件垃圾综合利用、再生资源的回收等收益高的内容统筹考虑。工程垃圾和装修垃圾可与拆除垃圾采用同样的综合利用策略,即优先进行资源化利用,不能资源化利用的惰性组分进行暂存。

在资源化利用设施内进行分类分选后,装修垃圾和工程垃圾中的金属、木材、塑料、纸、塑料等可进行回收利用的组分进入再生资源回收渠道;混凝土、沥青、砖瓦、陶瓷等可资源化利用的惰性组分按照拆除垃圾的资源化利用方式进行利用;矿物油、废日光灯管、废油漆渣、废有机溶剂等危险废物进入危废综合利发用渠道;纸片、布料、木屑等可燃轻物质进入生活垃圾综合利用渠道。

工程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主要有:1.再生骨料;2.再生无机混合料;3.再生骨料砂浆;4.再生骨料混凝土;5.再生骨料混凝土块状制品;6.再生混凝土墙板;7.再生微粉。装修垃圾的资源化利用产品主要有:1.再生砖;2.再生混凝土;3.再生无机混合料;4.路基材料;5.压缩板。

(4)拆除垃圾

①特点分析

拆除垃圾中可资源化利用的成分较高,如其中的金属、木材、玻璃等可回收再利用。

②源头减量

在建筑的设计阶段,通过对建筑的可持续设计或者建筑垃圾减量化设计、提高建筑年限使用寿命、实行旧建筑材料的直接再利用等手段;在建筑物的寿命终期阶段,实行有序、专业化拆解,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和提高排放出拆除垃圾的品质。

③综合利用

拆除垃圾中的混凝土、砖瓦等经破碎加工后可作为生产再生建材的原材料,是一类具有很大资源化利用空间的建筑垃圾,拆除垃圾品质越高意味着市场价值越高。因此,拆除垃圾应优先选择最大化资源利用。

拆除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主要有:1.再生骨料;2.再生无机混合料;3.再生骨料砂浆;4.再生骨料混凝土;5.再生骨料混凝土块状制品;6.再生混凝土墙板;7.再生微粉。

2、综合利用方案

(1)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浆综合利用

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浆必须在建筑工地进行源头分拣(其中工程泥浆需事先进行无害化处理),部分项目就近区域平衡后,再将剩余部分分类进行外运综合利用。其中可利用的优质土壤(生土需进行培育)应用于城市园林绿化,碎石页岩等进入资源回收体系,其他剩余的渣土应优先用于城市公园绿化项目地形改造利用和部分生态修复项目。

(2)工程垃圾、拆除垃圾综合利用

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必须在源头进行分拣,木材、金属等有价值的物质进入可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混凝土块、砖块、碎石等进入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再生利用。渣土等其他没有利用价值的部分进入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消纳场回填综合利用。鼓励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进入拆除工程等施工现场,利用临时固定式处置设施或现场移动式处置设施回收利用建筑垃圾。

三、建筑垃圾资源化厂选址要求

根据《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134-2019)要求,建筑垃圾资源化厂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符合广汉市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规、环境卫生设施、本规划等规划要求以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应与广汉市的大气防护、水土资源保护、自然保护及生态平衡要求一致;

(3)应交通方便,运距合理,并应综合建筑垃圾处理厂的服务区域、建筑垃圾收集运输能力、产品出路、预留发展因素;

(4)人口密度、土地利用价值及征地费用均应合理;

(5)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应满足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的要求;

(6)应有良好的电力、给水和排水条件;

(7)厂址不应受洪水、潮水或内涝的威胁,当必须建在该类地区时,应有可靠的防洪、排涝措施,其防洪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50201的有关规定;

(8)应符合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

(9)应避开环境敏感区、洪泛区、重点文物保护区等;

(10)优先选择适建区、土地价值较低的地块;

(11)项目具体实施阶段,可结合实际供地情况,调整各区资源化处理设施选址,但选址需满足现行国家规范及本规划的选址原则。

四、建筑垃圾资源化厂进场垃圾应符合:

1、建筑垃圾资源化可采用就地利用、分散处理、集中处理等模式,宜优先就地利用。

2、建筑垃圾应按成分进行资源化利用。土类建筑垃圾可作为制砖和道路工程等用原料;废旧混凝土、碎砖瓦等宜作为再生建材用原料;废沥青宜作为再生沥青原料;废金属、木材、塑料、纸张、玻璃、橡胶等,宜由有关专业企业作为原料直接利用或再生。

3、进入固定式资源化厂的建筑垃圾宜以废旧混凝土、碎砖瓦等为主,进厂物料粒径宜小于1m,大于1m的物料宜先预破碎。

4、应根据处理规模配备原料和产品堆场,原料堆场贮存时间不宜小于30d,制品堆场贮存时间不应小于各类产品的最低养护期,骨料堆场不宜小于15d。

五、建筑垃圾资源化厂选址

本规划中建筑垃圾消纳场结合目前各区域供地能力、建设条件、现场情况、历史用途、相关环境区划符合性以及选择要求综合考虑,同时便于建筑垃圾的运输、处理,减少长距离运输带来的各种问题,本规划将厂址设在广汉市向阳镇广州路与聚合路交接处,用地类型为公用设施用地。选址合理性分析见下表:

6.2选址合理性分析

规划符合性

选址位于广汉市向阳镇广州路与聚合路交接处,用地类型为公用设施用地。符合管控要求。

用地符合性

选址位于广汉市向阳镇广州路与聚合路交接处,用地类型为公用设施用地。用地以城镇为主,不占用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用地符合“三区三线”要求。

环境影响

选址位于广汉市向阳镇广州路与聚合路交接处,用地类型为公用设施用地。周边环境设施以生活垃圾转运站、工业厂区为主,周边环境不敏感。

建设难度

用水、用电、道路交通设施完善,施工便利,选址位于平原,建设难度不高。

社会稳定风险

选址位于广汉市向阳镇广州路与聚合路交接处,用地类型为公用设施用地。周边环境设施以生活垃圾转运站、工业厂区为主,社会稳定风险较低。

运输距离

选址位于广汉市向阳镇广州路与聚合路交接处,主要建筑垃圾产生位置距离建筑垃圾消纳场距离小于30公里,运输距离可接受。

第七章污染环境防治管控规划


第一节 管控重点空间

一、广汉市重点管控范围

1、生态保护区

生态保护区划定。生态保护区是为了保护国家核心生态要素,构建国家生态安全格局划定的须严格保护的区域。该分区以自然资源保护为主要功能导向,以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为主,其范围原则上应与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和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集中区域一致。广汉市划定生态保护区7.72平方千米,占全域总面积的1.41%。主要由生态保护红线及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构成,包括四川鸭子河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粟米堰集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区的管控按照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生态保护区管制规则。生态保护区应以自然保护为主要功能导向,按照《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等划定并依据相应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应以严格保护、禁止开发区域进行管理,实行最严格的准入制度,严禁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原国土用途。区域内原有的村庄、工矿等用途,应严格控制建设行为的扩展并应根据实际发展需要逐步引导退出。具体管控按照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2、生态控制区

生态控制区划定。生态控制区是在生态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以外,规划期内不利用、应当予以保留原貌的陆地区域,一般不具备开发利用与建设条件,也不需要特别保护或修复。在不改变原有状态的基础上,经评价对生态环境不产生破坏的前提下,可有条件地适度开发。广汉市划定划定生态控制区39.98平方千米,占全域总面积的7.28%。主要包括“双评价”生态保护重要区、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陆地水域等生态敏感区。生态控制区的管控按照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生态控制区管制规则。该分区规划期内应加强管理,原则上应予以保留原貌、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限制开发建设。在不降低生态功能、不破坏生态系统且符合空间准入、强度控制和风貌管控要求的前提下,可进行适度地开发利用和结构布局调整。具体管控按照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3、农田保护区

农田保护区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是为了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切实保护耕地,促进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划定的需实行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广汉市划定农田保护259.08平方千米,占全域总面积的47.22%。包括广汉大部地区的沱江流域(青白江、湔江、石亭江、绵远河沿岸)连片优质耕地。农田保护区的管控按照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4、城镇发展区

城镇发展区划定。按照集约适度、绿色发展要求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广汉市划定城镇发展区115.59平方千米,占全域总面积21.07%。城镇发展区内强调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管控按照有关管理规定执行。城镇发展区管制规则。城镇发展区内应明确在一定时期内可以进行城镇开发和集中建设的地域,对各类城镇建设土地用途和城镇建设行为提出准入要求,进一步优化城镇空间结构和形态,提升城镇宜居环境品质。具体管控按照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5、乡村发展区

乡村发展区划定。乡村发展区是为了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实现乡村全面振兴而划定的农业生产、生活发展区域。农田保护区外,为满足农林牧渔等农业发展的区域,主要指以农业生产发展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的一般农业区、以规模化林业生产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的林业发展区。划定乡村发展区126.08平方千米,占全域总面积的22.98%。乡村发展区的管控按照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乡村发展区管制规则。乡村发展区应以促进农业和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为导向,按照“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方式,根据具体土地用途类型进行管理。对于村庄建设用地和各类配套设施用地,应按照人均村庄建设用地指标进行管控。

乡村发展区内允许农业和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及其配套设施建设,以及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而进行的村庄建设与整治;严禁集中连片的城镇开发建设。在充分进行可行性、必要性研究的基础上,在不影响安全、不破坏功能的前提下,该分区允许建设区域性基础设施廊道,并应做好相应的补偿措施。

6、矿产能源发展区

广汉市划定矿产能源发展区0.24平方千米,占全域总面积0.04%。矿业发展的重要陆域采矿区,主要位于龙泉山区。矿产能源发展区的管控按照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表7.1 市域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范围表

规划分区

面积(平方千米)

管控要求

生态保护区

7.72

生态保护区的管控按照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生态控制区

39.98

生态控制区的管控按照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农田保护区

259.08

农田保护区的管控按照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城镇发展区

115.59

城镇发展区的管控按照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乡村发展区

126.08

乡村发展区的管控按照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矿产能源发展区

0.24

矿产能源发展区的管控按照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二、城市更新位置


划定七个城市更新单元。为雒城历史城区更新单元、君平街历史街区更新单元、老旧小区更新单元、铁路及危化品区域更新单元、湔江(鸭子河)滨江岸线更新单元、马牧河老城段更新单元和高店片区更新单元。

表7.2 中心城区城市更新单元一栏表

序号

单元名称

面积(平方千米)

功能定位

底线要求

1

雒城历史城区更新单元

1.61

历史文化更新单元

以保护古雒城传统格局、传承城市文脉为目标。严格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相关要求,禁止破坏文物古迹、 具有地方和民俗特色的空间形态和建筑风貌;严格控制新建和改扩建建筑高度;不得拆真建假、以假乱真,不砍老树,不随意更改老地名,不随意拆除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古民居,不大规模、成片集中拆除现状建筑

2

君平街历史街区更新单元

0.79

历史文化更新单元


3

老旧小区更新单元

4.22

城市宜居更新单元

满足规划、环保、节能、人居安全、消防安全等规范要求;禁止大拆大建,严榕控制土石方大挖大填: 不得减损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盲等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能力

序号

单元名称

面积(平方千米)

功能定位

底线要求

4

铁路及危化品区域更新单元

2.62

功能置换更新单元

逐步搬迁危化品仓储,引导工业向园区集中,对该单元进行适度功能置换,以特色商业形式体现独有的铁路文化魅力

5

湔江(鸭子河)滨江岸线更新单元

1.17

滨水空间更新单元

重点注重滨水环境的营造和塑造。加强城市与湔江(鸭子河)、马牧河的生态联系,保护河流和城市的生态格局。同时强化滨水公共空间的活力塑造,形成城市重要公共活力空间

6

马牧河老城段更新单元

1.12

滨水空间更新单元


7

高店片区更新单元

0.65

全面整治更新单元

完善高店片区城市功能,补足公共服务配套,优化和改善片区道路交通,改造市政设施管网,提升特质和风貌形象,增强城市活力。

三、建筑垃圾重点管控点位


表7.2 建筑垃圾重点管控点表

序号

实施期限

名称

地址

用地面积

(亩)

规划规模

1

近期(2030)

广汉市建筑垃圾消纳场

广汉市连山镇唐寺湾村广汉市海天生活垃圾填埋场旁

50

70.00万m³

2

近期(2030)

广汉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

广汉市向阳镇广州路与聚合路交接处

109

822吨/天

四、建筑垃圾重点管控路线


建筑垃圾重点管控路线为建筑垃圾清运路线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路线,如下:

(1)建筑垃圾清运路线

1.金轮镇方向

建筑垃圾产生点——川西环线——二环路西段——泰山南路——建筑垃圾消纳场(广汉市连山镇唐寺湾村广汉市海天生活垃圾填埋场旁)

2.高坪镇方向

建筑垃圾产生点——北京大道——九高路——旌江干道——建筑垃圾消纳场(广汉市连山镇唐寺湾村广汉市海天生活垃圾填埋场旁)

3.三星堆镇方向

建筑垃圾产生点——SA2成都第二绕城高速——G5京昆高速——旌江干道——建筑垃圾消纳场(广汉市连山镇唐寺湾村广汉市海天生活垃圾填埋场旁)

4.向阳镇方向

建筑垃圾产生点——108国道——南和路——旌江干道——建筑垃圾消纳场(广汉市连山镇唐寺湾村广汉市海天生活垃圾填埋场旁)

5.三水镇方向

建筑垃圾产生点——旌江干道——建筑垃圾消纳场(广汉市连山镇唐寺湾村广汉市海天生活垃圾填埋场旁)

6.南丰镇方向

建筑垃圾产生点——洛小路——浔湖路——泰山南路——建筑垃圾消纳场(广汉市连山镇唐寺湾村广汉市海天生活垃圾填埋场旁)

7.小汉镇方向

建筑垃圾产生点——108国道——浔湖路——泰山南路——建筑垃圾消纳场(广汉市连山镇唐寺湾村广汉市海天生活垃圾填埋场旁)

8.金鱼镇方向

建筑垃圾产生点——九高路——旌江干道——建筑垃圾消纳场(广汉市连山镇唐寺湾村广汉市海天生活垃圾填埋场旁)

9.连山镇方向

建筑垃圾产生点——旌金公路——建筑垃圾消纳场(广汉市连山镇唐寺湾村广汉市海天生活垃圾填埋场旁)

(2)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线路

1.金轮镇方向

建筑垃圾产生点——川陕公路——东莞路二段——广汉市广投建材有限公司

建材产业园(建筑垃圾资源化厂)

2.高坪镇方向

建筑垃圾产生点——北京大道——向新路——东莞路二段——广汉市广投建材有限公司建材产业园(建筑垃圾资源化厂)

3.三星堆镇方向

建筑垃圾产生点——建新东路——向新路——东莞路二段——广汉市广投建材有限公司建材产业园(建筑垃圾资源化厂)

4.向阳镇方向

建筑垃圾产生点——川陕公路——东莞路二段——广汉市广投建材有限公司

建材产业园(建筑垃圾资源化厂)

5.三水镇方向

建筑垃圾产生点——大三路——福站路——东莞路二段——广汉市广投建材有限公司建材产业园(建筑垃圾资源化厂)

6.南丰镇方向

建筑垃圾产生点——洛小路——雒新路——大件路——广汉市广投建材有限公司建材产业园(建筑垃圾资源化厂)

7.小汉镇方向

建筑垃圾产生点——108国道——东莞路一段——广汉市广投建材有限公司建材产业园(建筑垃圾资源化厂)

8.金鱼镇方向

建筑垃圾产生点——九高路——大件路——东莞路一段——广汉市广投建材有限公司建材产业园(建筑垃圾资源化厂)

9.连山镇方向

建筑垃圾产生点——九高路——旌江干道——凤凰大道四段——广汉市广投建材有限公司建材产业园(建筑垃圾资源化厂)第二节 管控措施

一、环境影响评价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填埋、中转等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及环境污染防治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同时,应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做出评价;

2.建设项目的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3.建筑垃圾处理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污染物的防治与排放,应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的有关规定。

4.广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须在本规划编制完成后对规划拟布置项目与相关部门对接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规划环评报告书。

二、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在建设期间的各项施工活动不可避免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主要包括水土流失、废气、粉尘、噪声、固体废弃物、废水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而且以粉尘和施工噪声的影响尤为突出。

水土流失:地基的开挖、拓宽、管道铺设时地面或道路开挖或弃土,如不及时运走或堆放时覆盖不当,遇雨时造成水土流失,并通过地面径流或下水管道进入市政排污管道,造成污染。

大气污染:施工期,频繁使用机动车运送原材料、设备和建筑机械设备以及临时采用柴油发电机供电,这些车辆及设备的运行会排放一定量的 CO、NOx以及未完全燃烧的碳氢化物HC 等,同时产生扬尘污染大气环境。扬尘污染造成大气中 TSP、PM10 值增高,根据类比资料,施工扬尘的起尘量与许多因素有关。影响起尘量的因素包括:基础开挖起尘量、施工渣土堆场起尘量、进出车辆夹带泥砂量、水泥搬运量、弃土外运装载起尘量以及起尘高度、采取的防护措施、空气湿度、风速等因素有关。

废水:施工期的水污染主要源自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产生,主要是食堂污水、粪便污水、浴室污水,主要污染物是 COD、BOD5和石油类等,采用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

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施工机械噪声由施工机械所造成,如挖土机械、打桩机械、混凝土搅拌机、升降机等,多为点声源;施工作业噪声主要指破碎撞击声、装卸建材的撞击声、施工人员的吆喝声、拆装模板的撞击声等,多为瞬间噪声;运输车辆的噪声属于交通噪声。在这些施工噪声中对声环境影响最大的是施工机械噪声。

固体废弃物:施工期的固废主要有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废弃土石方、施工建筑垃圾以及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统一收集后暂存,待项目调试后处理。

2、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废气:主要来自生产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废水:主要来自员工生活污水和各生产处理工段产生的生产废水。

固废:主要来各生产处理工段产生的固体废弃物。

噪声:主要来自厂区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

三、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水环境污染防治:基础施工期间产生的泥浆废水在排放前必须在简易沉淀池内停留沉淀后方可排放。运营期间汽车冲洗用水及生产废水通过洗车槽进行收集,收集后排入沉淀池内,沉淀格渣后回用,减少外排。露天堆放的建筑垃圾堆场四周应设置雨水收集系统,满足场地雨水收集需求,经处理后的雨水宜循环使用。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地下水保护与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生产运行过程中要建立健全地下水保护与污染防治的措施与方法;必须采取必要监测制度,一旦发现地下水遭受污染,就应及时采取措施,防微杜渐;尽量减少污染物进入地下土壤层和含水层的机会和数量。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源头控制措施:主要包括提出各类废物循环利用的具体方案,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提出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应采取的污染防控措施,将污染物跑、冒、滴、漏降到最低限度。

2、对工程各装置、管道要巡查,杜绝“跑、冒、滴、漏”等事故的发生,尤其是在污水池、污水输送管道等周边,要进行严格的防渗处理,从源头上防止污水进入地下水含水层之中。

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防渗分区原则,结合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果,给出不同分区的具体防渗技术要求,防渗应以水平防渗为主,对难以采取水平防渗的建设项目场地,可采用垂向防渗为主、局部水平防渗为辅的防控措施。对于本规划涉及的建设项目,一般将项目生产厂区、污水处理设施、事故应急池及收集沟等作为重点防渗区;其它办公楼及硬化道路作为一般防渗区。具体防渗分区及防渗要求如下:

图7.1 防渗分区及防渗要求图

4、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测管理体系,包括制定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计划、建立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制度、配备先进的监测仪器和设备,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

大气环境污染防治:建筑垃圾堆放场所、转运调配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应符合GB16297-1996的相关规定;为降低扬尘产生量,保护大气环境,建议施工单位对运输建筑垃圾的路面实施洒水抑尘,选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的运输路线,定时对运输路线进行清扫;建筑垃圾堆放点要相对集中,并采取一定的防尘措施,抑制扬尘量。

土壤环境污染防治:针对固废对土壤带来的污染种类,应做好源头控制,实行垃圾分类回收,回收可再利用的资源,积极做好渗滤液导排系统和渗滤液处理设施,严格避免渗滤液流出防渗衬层之类的污染事故发生,做好填埋、消纳区植被覆盖,减轻污染。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进行土壤污染状况监测和定期评估,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并将监测数据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土壤污染重点监管站(点)应当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发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测数据异常,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并按年度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排放情况。

声环境污染防治:根据项目建设期内周围环境现状,施工噪声应按《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进行控制。施工过程中选用低噪施工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措施,合理进行施工,充分利用施工场地的距离衰减作用减缓噪声影响。建筑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应选取低噪声运输车辆。宜通过建立缓冲带、设置噪声屏障控制处理工程噪声;筑垃圾资源化处理车间,宜采取隔声罩、隔声间或者在车间建筑内墙附加吸声材料等方式降低噪声;建筑垃圾处理全过程噪声控制还应符合GB12348规定。

处置设施环境保护:建筑垃圾填埋库区应设置地下水本底监测井、污染扩散监测井、污染监测井。建筑垃圾消纳场应进行水、气、土壤及噪声的本底监测和作业监测,填埋库区封场后应进行跟踪监测直至填埋体稳定。监测井和采样点的布设、监测项目、频率及分析方法应按现行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资源化处理厂环境保护必须符合前述规定外,其消防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50016-2014、GB50219-2014和GB50974-2014的有关规定。

场地再利用:场地再利用应进行熟土摊铺、整形,进行植被恢复,具体要求详见《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134-2019)及其他环保安全相关要求。封场后土地再利用前应做出场地稳定化鉴定、土地利用论证,并经环境卫生、岩土、环保等部门鉴定合格后根据广汉市空间规划安排作为相应类别的用地使用。


第八章 管理体系规划

第一节 管理组织构架

一、横向管理方面

1、广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牵头全市建筑垃圾治理工作,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决定,组织、指挥、协调全市建筑垃圾治理工作;对建筑垃圾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等活动进行监督并对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负责对全市建筑垃圾治理目标考核;负责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管理;负责收集和报送全建筑垃圾治理情况,负责全建筑垃圾排放、运输、消纳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的监督管理完善工作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2、广汉市公安局

依法查处违反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行为,如非法倾倒、抛撒或堆放建筑垃圾。负责落实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户籍化管理措施,摸清辖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及驾驶人底数,逐车逐人建立台账;督促运输单位积极推广在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上安装转弯、倒车影像观察和安全提示设备,有效减少车辆行驶安全隐患;定期组织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驾驶人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守法意识,杜绝野蛮驾驶行为;监督运输单位加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动态管理,综合运用监控、GPS等技术手段,加大对行驶时间、线路、速度的核查力度,预防和减少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时间和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3、广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负责房屋建筑、市政、城市轨道交通、园林绿化(含绿道)工地、城镇国有土地房屋拆除工地,棚户区、危旧房、老旧院落(小区)、城中村、旧城改造等城市更新施工工地等建筑垃圾排放的监督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对建筑工地进行检查,确保建筑垃圾得到合规处理;指导建筑行业采用绿色建筑和施工技术,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加强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基础设施工地文明施工现管理,积极推行绿色施工,推进建筑行业绿色发展。负责对全市物业服务区域内产生的装修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理环节进行梳理排查,进一步规范全市物业服务区域装修垃圾处置,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制定装修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对全市物业小区装修建筑垃圾处置工作建立定期督导检查机制,按照“谁产生、谁负责”原则,加大对物业小区随意倾倒装修垃圾的巡查管控,规范物业小区装修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理。负责依法监督管理各类建筑单位,建立健全内部装载管理监督机制。督促建设单位落实建筑垃圾处置(排放)管理员监管制度,严禁超限超载装载运输车辆出场。杜绝超载车辆和未冲洗干净的车辆驶离工地。对违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责令停工整改,并将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的不良行为计入行业信用系统,依法扣减信用。

4、广汉市自然资源局

负责监管本管理区域建筑垃圾用于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及作为砂石土进行加工利用、销售等行为。负责土地整治项目渣土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施工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需进行填埋处置的,需督促业主按照规定建设配套的建筑垃圾消纳场、申办运输处置核准文件以及日常运营监督管理。

5、广汉市交通运输局

负责交通建设工地建筑垃圾排放的监督管理;实施普通货运企业和运输车辆的道路经营许可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违法行为和建筑垃圾在公路上乱撒漏、乱倾倒等违法行为。对发生重大道路运输伤亡事故的运输企业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经营的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查处。对运输企业已取得道路运输资格的车辆进行非法改装,发生在公路上的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的撒漏、污染行为实施处罚。

6、广汉市农业农村局

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耕地质量管理项目渣土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施工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需进行填埋处置的,需督促业主按照规定建设配套的建筑垃圾消纳场、申办运输处置核准文件以及日常运营监督管理。

7、广汉市生态环境局

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对相关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8、其他行业主管部门

各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协同配合做好本行业建设项目建筑垃圾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9、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负责本辖内建筑垃圾日常监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开展建筑垃圾违法违规处置行为的整治。要强化日常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制止辖外建筑垃圾非法进入辖区倾倒行为。

二、纵向管理方面

形成市级主管部门、属地镇(街道)二级管理模式,推动建筑垃圾处理处置工作的具体实施。

广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统筹全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出台建筑垃圾污染防治相关标准和相关政策文件,指导各部门依法开展行政审批,规范建筑垃圾处理流程

广汉市属地镇(街道)应负责辖区内建筑垃圾排放、运输、消纳、综合利用等日常监督巡查。积极开展建筑垃圾处置过程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依法落实建筑垃圾排放告知制度,督促建设、施工单位办理建筑垃圾排放核准手续,联系行业主管部门、执法部门开展建筑垃圾处置过程综合防控等工作。负责督促指导村(社区)做好管理范围内无物业服务人区域建筑垃圾的处置管理。

第二节 全过程管理体系建设

一、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

加强建筑垃圾的运输车辆监管,建立公安城管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轮流安排夜班人员在城郊及环城路开展渣土车专项执法,确保每日联合执法不断档。集中对运输车辆超载、未密闭运输、沿途遗撒、带泥上路等对违反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行为予以查处。达到扣留车辆条件的,一律扣留车辆。严格执行施工工地车辆出入登记制度,严禁将建筑垃圾交由未经核准的单位和个人承运,并对不符合管理要求的施工工地责令整改直至达标。公安、交通部门加强建筑垃圾运输车营运资质审核查验,检查车辆是否具备全密闭运输装置、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是否按照核定的路线及时间行驶,严格《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货车通行证》等证件办理,严查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非法改装、超速超载等行为。城市管理和行政审批局检查车辆是否具备建筑垃圾运输资质,强化抛冒撒漏、车身脏污、乱倾倒建筑垃圾等情况的查处,并形成常态监管执法机制。

二、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制度

已取得特许经营权从事建筑垃圾处置活动的单位,应当向广汉市行政审批局提出申请,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许可。工程施工单位应编制建筑垃圾处置方案,报所在地综合行政执法局备案。

三、污染者付费制度

严格落实建筑垃圾分类储存、运输处置核准机制,施工方作为责任主体,应对建筑垃圾进行集中设点储存,定期由专业运输企业车辆进行清运。按照“谁产生谁治理、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探索建立相关制度。对我市建筑垃圾处置收费制度进行调研,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建立建筑垃圾处置收费制度,主要用于建筑垃圾在处置过程中管理活动和跨区域消纳产生的环境污染补偿。

四、激励制度

加快研究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财政补贴措施。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纳入政府相关资金扶持政策范围内。对符合国家资源化利用鼓励和扶持政策的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

加强源头减量监督,包含建筑垃圾的就近平衡方案、源头分类情况、源头利用情况等。

加强过程运输监督,包含运输安全、运输作业规范、运输环保措施等。

加强终端处置监督,包含建筑垃圾消纳场、资源化利用厂等建筑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处置作业是否符合相关技术规范、消纳指标是否达到要求、终端处置是否无害化、生态修复措施是否自然生态等。

设立专门的投诉举报窗口或平台,鼓励群众对建筑垃圾偷倒乱排,违法运输等行为进行监督。

五、特许经营制度

探索特许经营制度,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运输和生产企业进行特许经营,鼓励有实力的企业进入建筑垃圾资源化领域,对具备一定规模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企业进行财政鼓励补贴,提高企业生产的积极性;由政府发经营许可,每五年进行一次资质评估,规范市场监管;对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在应用层面建立相关制度或政策,保证再生产品能用尽用。

六、建筑垃圾智能及新能源运输车辆推广应用制度

研究出台建筑垃圾智能运输车辆应用推广政策,研究政府补贴和绿色审批,创新服务,加强监管,全面推广建筑垃圾智能及新能源运输车辆的应用。

七、应急管理

市各级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对于可以监测的建筑垃圾处置突发事件,建立完善监测机制,做好紧急预案,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通过模拟各种突发事件,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所涉建筑垃圾运输单位、装修垃圾作业服务单位,以及消纳场所、资源化利用设施等经营单位应当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所涉单位应当按照预案,根据事件具体情况,组织应急力量实施即时应急处置,防止次生和衍生灾害发生。


第九章 近期建设规划

第一节 近期建设目标

近期目标(2025—2030年):完善现有的建筑垃圾收运体系和管理机制,建设符合城市建设发展的建筑垃圾处置网络和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具体包括:

(1)采用市场和行政调控相结合的方式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再利用,在源头减少建筑垃圾外运处置量;

(2)逐步在施工工地建立分类机制,建筑垃圾分为渣土、混凝土块、砖块碎石、木料、玻璃、金属、有毒有害物等;

(3)建立规范的分类收集、分区堆放、分类处置系统,实现全过程监管;

(4)建成规范的建筑垃圾消纳场、资源化利用厂。

第二节 存量治理

一、建筑垃圾存量点位

现状广汉市建筑垃圾存量点位位于建筑工地、城中村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区域。

二、建筑垃圾存量治理措施

1、建筑垃圾存量摸底排查

按属地原则组织开展辖区存量建筑垃圾(未规范处置、无序堆放的建筑垃圾)摸底调查,并按底数清、数据准和全覆盖、无遗漏要求建立台账。

2、建筑垃圾存量全面治理

根据排查情况,按照“一处一台账一措施”的原则,在综合考虑存量建筑垃圾的体量、位置及周围环境等各种因素,制定有针对性的专项治理计划,明确治理的责任主体、具体措施、资金来源和完成时间节点,全面推进、妥善治理存量建筑垃圾。存量建筑垃圾不超过500m3的点位要于发现查处后10日历天内完成清理,超过500m3的点位要于发现查处后15日历天内完成清理。

3、存量建筑垃圾对标销号

按照治理一处、核实一处、销号一处的要求,严格对标开展存量建筑垃圾治理成效复核和销号工作。

4、建立监管平台

依托信息化、物联网技术,建立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全过程联单管理监管平台,实现建筑垃圾处置全过程监管,全面提升建筑垃圾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

5、全面排查现有建筑垃圾消纳场安全、环保隐患,检查评估堆体稳定性及环境影响,对存在安全、环保隐患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暂缓其土方消纳业务,待其整改完毕、验收达标后再行恢复;同时加强建筑垃圾消纳场的规范管理。对未经审批的建筑垃圾堆放点予以取缔、查处。

6、加快建设符合相关要求的建筑垃圾消纳场、资源化处理厂,加快现有存量建筑垃圾处理。

第三节 收集运输设施建设

一、建筑垃圾收运能力匹配

目前广汉市弘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被广汉市人民政府授予全市范围内建筑垃圾清运和处置特许经营权,即全市范围内产生的建筑垃圾严禁自行处理,应统一由广汉市弘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清运处置。广汉市弘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于2023年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四川汇石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为建筑垃圾承运单位,当前运输服务单位仍为四川汇石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广汉市弘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现配备运输车辆30台,运输车辆统一为国五排放标准的货车,所有车辆统一着色及标识,安装GPS定位监控,实行“四统一”(统一颜色、统一标识、统一密封、统一GPS)管理标准。运输能力满足建筑垃圾运输需求,应保留现有运输企业运输能力。

二、逐步推行新能源车辆

除已取得清运资质的企业外,暂停柴油动力清运企业许可。新进企业办理清运资质,所属车辆必须为新能源车辆。已经取得清运资质的运输企业,在办理增加、更新车辆时,应当全部更换为新能源车辆。

三、逐步实现智能新能源车辆

逐步实现智能新能源渣土运输车实用化、产业化,鼓励支持渣土运输企业将老旧车型更为换新型智能新能源渣土运输车辆。

四、信息化建设

1.升级优化建筑垃圾监管平台,实现清运车辆“违法报警—信息抄报—执法查处—源头追溯”的闭环执法监管机制,实现数据信息共建共享,提高智慧化监管能力。

2.通过“互联网+车联网综合应用”实现渣土运输车定位信息与管理信息的有效结合,同时引入施工工地、建筑垃圾消纳场出入口监控信息,形成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从施工工地到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全过程监管闭环。

第四节 处置利用设施建设

一、资源化利用工艺

资源化利用工艺设计原则是因地制宜,做到技术可行、生产安全、操作方便、经济合理,同时又与周围环境相协调,满足环境保护要求。建筑垃圾资源化的处理工艺流程主要包括卸料、预处理(破碎、磁选、风选、筛分等),将建筑垃圾分为可燃组分(塑料、木材等)、可回收利用组分(金属等),可再生利用组分(5-31.5mm骨料等)与不可利用的惰性物(灰土、石膏等),具体工艺流程详见下图:

建筑垃圾进场后直接卸入堆放区,首先采用移动式破碎筛分上料一体机进行破碎筛分,同时结合人工粗分选,去除大块物料。原料堆放车间设置进料料斗及封闭式皮带输送机,并配有挖掘作为辅助上料设备,将堆放区的原料经料斗和皮带机输送至一体化生产车间进行预处理。预处理头道工序人工粗分选,主要包括分拣大件垃圾,破袋等工序,随后两级破碎和三级筛分,并经过人工分拣、磁选等工序,最后将物料分为3个不同等级的粒径规格(0-5mm粒径、5-16mm 粒径、16mm-31.5mm粒径)的集料,不同粒径规格的集料分别由皮带输送机送至分隔的贮料设施,料坑内由布料机布料堆积。

从混合垃圾中分离出来金属、纸塑类、竹木类、纺织类、残渣通过铲车倒料进入专门的堆放区存放,堆放区均考虑7d的应急存放能力。其中,金属、纸塑类、竹木类可由厂内销售处理;纸塑类、竹木类、纺织类可送往焚烧厂处理;残渣(不可利用的惰性物)外运填埋处置。

图9.1 资源化利用工艺流程图

二、处置利用工艺

填埋作业过程包括进场准备、垃圾的运输、倾卸、摊铺、压实和覆盖。进场垃圾按单元、分层进行填埋。每天或几天垃圾量作为一个作业单元。作业单元和作业面的大小应按设计及现场填埋机具的配备、垃圾量、运输车辆的多少等实际条件而定。

建筑垃圾摊铺必须分层进行,每层厚度0.6m~0.8m,铺匀后用压实机进行3~5次压实,压实密度不少于0.8t/m3。填埋作业结束时进行每日覆盖,每日覆盖采用0.5mmHDPE膜。在形成的垃圾堆体上修筑临时道路和临时卸车平台,以便向前、向左或向右开展新单元的填埋作业。以此方式完成一个单元层的垃圾填埋作业,然后再进行上面单元层的垃圾填埋作业。一般情况下,单元层坡面的坡度以1:3~1:6为宜。

在整个填埋过程中应该随时进行场区道路的清扫及场区的洒水、洒药及污水收集与处理工作,保持卫生建筑垃圾消纳场具有卫生、整洁的面貌,各项指标达卫生填埋的要求。

压实作业:压实作业是填埋操作中的重要环节。垃圾压实能够减少沉降,有利于堆体稳定;能够减少空隙和空穴的形成,减少垃圾产生的扬尘和轻物质飞散;能够有效延长建筑垃圾消纳场使用年限。

覆盖:覆盖是指每天填埋工作结束后,应对垃圾压实表面进行临时覆盖。每日覆盖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垃圾暴露,避免扬尘等污染。卫生建筑垃圾消纳场在完成一个区域较长时间段内不填埋垃圾情况下,为减少污水产生进行中间覆盖。覆盖材料可根据工艺要求和当地的实际情况而定,一般采用渗透性差的粘土或其它人工合成材料,每日覆盖采用0.5mmHDPE膜。

图9.2 处置利用工艺图


三、处置利用设施建设

结合现有建筑垃圾消纳场、资源化利用厂及国内建筑垃圾处理企业单位规模投资及类似项目经验,近期处置利用设施建设表见下表:

表9.4 近期处置利用设施建设表

序号

实施期限

处置设施名称

地址

用地面积

(亩)

主要建设内容

及规模

建设投资

估算(万元)

1

近期(2030)

广汉市建筑垃圾消纳场

广汉市连山镇唐寺湾村广汉市海天生活垃圾填埋场旁

50

建设内容:基础处理、垃圾坝、地下水收集导排系统、污水收集导排处理系统、地表水收集导排系统、计量设施1座、安全环境监测系统及其他配套设施。

填埋有效库容:70.00万m³

5000.00

2

近期(2030)

广汉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

广汉市向阳镇广州路与聚合路交接处

109

建设内容:资源化车间3座(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资源化车间1座,装修垃圾资源化车间1座,工程渣土资源化车间1座),生产线3条(工程垃圾、拆除垃圾生产线1条,装修垃圾生产线1条,工程渣土生产线1条);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区1处;生产办公楼1座;喷淋水池1座;回用水池2座;计量设施1座;门卫室1座、安全环境监测系统及其他配套设施等。

资源化处理规模:822吨/天,30万吨/年

18000.00

3

近期(2030)

建筑垃圾运输企业

广汉市

/

建设内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30辆五年内逐步更换为新能源车辆。并在五年内逐步购入20辆建筑垃圾新能源车辆

规模:建筑垃圾运输能力不低于36.7万吨/年。

3380.00

注:建设投资估算不包含征地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第十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建立工作机制

建立市镇二级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协调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统筹推进建筑垃圾处理项目建设、日常监管及综合利用,协调推进建筑垃圾管理及防治污染工作。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建筑垃圾管理、资源化利用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不断完善,进一步深化日常监管,形成建筑垃圾源头排放、中间运输、末端消纳全过程闭环管理;做好工程渣土、拆除垃圾、工程泥浆、工程垃圾、装修垃圾分类处置工作,明确产生流向、处置方式、监管办法,确保五类建筑垃圾“底数清楚”;加大执法查处力度,采取日常巡查、设卡检查、跟踪溯源等方式,严厉打击各类建筑垃圾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节 加强政策扶持

探索源头减量鼓励政策,制定可再生资源利用管理办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扶持、财政优惠、产品推广应用等政策。出台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工程项目优先使用符合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的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相关政策。不断完善建筑垃圾处理收费制度,逐步实行分类计价、末端计量收费。建立多元协同推进机制: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加快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BOT、TOT模式)。

第三节 加强要素保障

一、土地保障

将建筑垃圾收运处理设施相关内容纳入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并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在土地出让和审批中应明确相关设施的配置标准。因地制宜通过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落实用地保障。相关垃圾转运设施、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或改造提升方案,应征求环境卫生、 综合执法等牵头管理部门的意见。大中型垃圾转运设施、处理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在设施建设前到环保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二、资金保障

建筑垃圾治理工作中所涉垃圾收集、转运与处置设施、设备的采购、发放、配置、安装费用,及由于垃圾分类增加的人员培训、宣传督导、奖励补助及设施设备运行成本应纳入本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市发展改革(物价)部门应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和建设项目,并会同市财政、环卫、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建筑垃圾处理运营成本、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要求以及社会承受能力,科学制定建筑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并应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不断完善建筑垃圾处理收费制度,逐步实行分类计价、计量收费。部分建筑垃圾的收运处置都具有市场属性,可通过市场化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管理中应拓宽融资渠道,积极采取多渠道、多种 模式、多层次的融资。发挥财政投入的撬动作用,完善税收优惠引导作用,加大绿 色金融支持力度,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引进竞争机制,推进市场化。此外,在加大资金投入之前,政府部门应对相应的垃圾治理工作方案、收运和处理设施的建设及运行进行风险评估,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三、技术保障与人才培养

(一)充实建筑垃圾治理岗位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加强专业学习、技术 培训和信息交流工作。建立一线作业人员的作业技能培训、作业资格认证、等级评 定等制度,保障人员专业操作技能,提高专业化水平。

(二)加强信息技术应用,提升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和时效。搭建覆盖建筑垃圾 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建立起从源头到终端的全链条管理体系。

(三)通过政府、教育机构和行业组织的协同努力,建立完善的教育体系、实践平台和专业认证机制,以确保从业人员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和实际操作能力,有效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支持相关企业引进先进工艺,加强技术攻关,研发高性价比再生产品,推动渣土分类分级,建筑垃圾精细分类。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管理人才培养,特别是信息化和执法人才的培养、引进,适应新形势下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需要,提高建筑垃圾行业整体管理水平和能力。

四、公众参与保障

应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制度,积极发动、组织引导群众参与管理监督工作,形成广泛的群众基础,涉及群众利益的规划、决策和项目,应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及时公布项目建设重点内容,扩大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大力开展群众性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作用,积极组织和引导公民从不同角度、以多种方式积极参与。

第四节 建立监管机制

(一)建立综合监管信息平台

科学依靠互联网提高智慧管理水平,对建筑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包含车辆、转运调配场、处理设施等)和资源化利用企业实行在线全方位监管。

(二)建立广泛的监督管理机制

1.畅通建筑垃圾乱堆乱倒监督监管渠道,将垃圾治理工作与数字化城管相结合。

2.主管部门将建筑垃圾乱堆乱倒的行为予以曝光,并将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相关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三)健全指导考核评价机制

1.定期对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综合评估。

2.将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排查整治工作纳入地方政府考核,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和有效奖励制度。


附图附表

附表一 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指标表

主要指标

指标释义

2030 年

2035 年

减量化

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每万平方米排放量(吨)

——

≤300

--

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每万平方米排放量(吨)

——

≤200

--


无害化

建筑垃圾密闭化运输率(%)

建筑垃圾密闭化运输车辆占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比例

100

100

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理量占产生量的比例

≥95

100


资源化

工程渣土综合利用率(%)

工程渣土综合利用量占工程渣土产生量的比例

≥85

≥90

拆除、工程垃圾综合利用率(%)

拆除、工程垃圾综合利用量占拆除、工程垃圾总产生量的比例

≥85

≥90


装修垃圾综合利用率(%)

装修垃圾综合利用量占装修垃圾产生量的比例

≥85

≥90


智能化

运输车辆车载卫星定位系统安装比例(%)

安装车载卫星定位系统的车辆占全部渣土运输车辆的比例

100

100

施工工地、建筑垃圾消纳场监控管理系统安装比例(%)

安装监控管理系统的施工工地、建筑垃圾消纳场占全部施工工地、建筑垃圾消纳场的比例

100

100


附表二 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规划

序号

实施期限

名称

地址

用地面积

(亩)

规划规模

1

近期(2030)

广汉市建筑垃圾消纳场

广汉市连山镇唐寺湾村广汉市海天生活垃圾填埋场旁

50

70.00万m³

附表三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建设规划

序号

实施期限

名称

地址

用地面积

(亩)

规划规模

1

近期(2030)

广汉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

广汉市向阳镇广州路与聚合路交接处

109

822吨/天

附表四 建筑垃圾处置利用设施建设规划

序号

实施期限

处置设施名称

地址

用地面积

(亩)

主要建设内容

及规模

建设投资

估算(万元)

1

近期(2030)

广汉市建筑垃圾消纳场

广汉市连山镇唐寺湾村广汉市海天生活垃圾填埋场旁

50

建设内容:基础处理、垃圾坝、地下水收集导排系统、污水收集导排处理系统、地表水收集导排系统、计量设施1座、安全环境监测系统及其他配套设施。

填埋有效库容:70.00万m³

4500.00

2

近期(2030)

广汉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

广汉市向阳镇广州路与聚合路交接处

109

建设内容:资源化车间3座(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资源化车间1座,装修垃圾资源化车间1座,工程渣土资源化车间1座),生产线3条(工程垃圾、拆除垃圾生产线1条,装修垃圾生产线1条,工程渣土生产线1条);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区1处;生产办公楼1座;喷淋水池1座;回用水池2座;计量设施1座;门卫室1座、安全环境监测系统及其他配套设施等。

资源化处理规模:822吨/天,30万吨/年

18000.00

3

近期(2030)

建筑垃圾运输企业

广汉市

/

建设内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30辆五年内逐步更换为新能源车辆。并在五年内逐步购入20辆建筑垃圾新能源车辆

规模:建筑垃圾运输能力不低于36.7万吨/年。

33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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