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汉市三水镇委员会
三水镇中心村后备干部选拔培育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充实壮大村级后备力量队伍,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在辖区群众中树立“中心是我家,奋进建设它”的思想理念。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村公开选拔培育后备干部,建立村级后备干部储备库。
第二条: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公开选拔培育后备力量建立村级后备干部储备库(并非直接成为村级聘用人员或任职为村干部)。
第三条:后备干部将面向三水镇中心村辖区内公开选拔培育。通过本人自荐、党员干部推荐、坝坝会时群众(含党支部委员、院落长、队长、乡贤等)谈话引荐等方式报名参加后备干部选拔培育,选拔过程坚持公开公正、平等自愿、竞争择优的原则,后备干部实行计划管理,统一规范选拔培育标准和程序。
第四条:由镇党建办、党政办、镇纪委、中心村党委的干部组建中心村选拔培育村级后备干部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三水镇中心村党群服务中心,具体负责中心村后备干部选拔培育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第二章 选拔培育范围
第五条:后备干部从三水镇中心村辖区常住人口中选拔培育,优先从有意向的优秀党员,返乡大学生、优秀退役军人、带头致富创业人员、农业技术人员、优秀网格员、从事便民服务工作的代办员等优秀人才中进行选拔培育。
第三章 选拔培育条件
第六条:后备干部选拔培育对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三水镇中心村的户籍,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二)政治表现好。政治立场坚定,对党忠诚老实,维护党的权威,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
(三)综合素质高。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善经营、懂管理,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奉献精神,群众基础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四)履职能力强。具有一定的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组织协调处理农村基层问题的能力,有一定文字功底,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五)年龄学历优。原则上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及学历要求;
(六)同等条件下,对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优先选拔培育;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特别优秀的,上述部分基本条件可适当放宽。
第七条:选拔培育对象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拔培育:
(一)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正在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受党纪处分并在影响期内的;
(二)曾被开除过公职的人员;
(三)不遵守村规民约的,不配合村级事务工作的人员;
(四)本人及家人有信奉邪教,搞封建迷信活动的;
(五)道德品行差或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群众口碑差的;
(六)党性观念不强,不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经常不参加组织生活的,不愿做党分配的工作的;
(七)鼓动或纵容直系亲属长期无理上访,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八)现役军人;
(九)因其他原因,被认定不适宜推荐为村级后备干部的。
第四章 选拔培育程序
第八条:后备干部选拔培育工作根据中心村年度选拔培育计划,按照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综合面试、实地考察、选拔培育公示、登记备案等程序组织实施。
第九条:根据选拔培育计划,按照综合表现,选取一定数量人员进入中心村后备干部储备库由镇村统一进行培育,有效期为两年。
第十条:整个选拔培育过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选拔培育过程中严格落实回避制度,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参加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选拔培育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的,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五章 培育机制
第十一条:采取镇村共育的方式,按照因材施教、按需培训的原则,将村级后备干部纳入培训计划。后备干部培育工作严格实施导师帮带制,由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两委班子成员作为帮带导师,以导师“传帮带”作用,围绕政策理论、业务水平、群众工作、治理能力、乡村振兴等5个方面,指导后备干部补齐“短板”。导师将按照后备干部“缺什么、帮什么、干什么、带什么”的原则,在工作中以定期交流、双向测评、实地实践等方式全方位培育后备干部。
第六章 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以“在培养中使用、在使用中培养”为主要原则,建后备干部台账和考核机制,实行动态管理,通过入户走访、与群众座谈、测评等方式,掌握和了解后备干部的现实表现,将对表现不佳的后备干部及时进行调整,及时清除不合格的人选。严格落实帮带责任人谈心谈话制度,了解掌握后备干部的动态,全方位多层次提升后备干部能力素质,以帮助后备干部尽快适应、融入村级工作,切实提高后备干部应对复杂局面、解决棘手问题、服务基层群众能力。
第七章 锻炼与使用
第十三条:结合村级后备干部的自身特点,推荐后备干部担任村级网格员、村主任助理,推荐其到矛盾纠纷化解、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等一线岗位实践锻炼,有持续性、针对性地给后备干部交任务、压担子,提前让其接受“岗前”培训,干好“岗上”工作。邀请后备干部列席“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活动,及时了解村级事务,积极为村级发展建言献策。
第十四条:后备干部储备库有效期内,中心村聘用人员出现缺额的,由中心村党委报后备干部选拔办公室同意并审核后,表现优异的后备干部优先纳入村级聘用;村常职干部出现空缺时,将后备干部的工作实绩作为参选中心村“两委”干部的重要参考,按程序优先选拔进入村“两委”班子。
第十五条: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相关要求规定执行,实施办法解释权归中心村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