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汉市三水镇委员会
关于成立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
通 知
为加强对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的领导,确保我镇完成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目标任务,助推广汉市2024年顺利完成第六届省级文明城市创建验收圆满成功贡献三水力量,展现三水作为。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创建省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 立 镇党委书记
张敏佳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宋 潇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镇长
成 员:谢 涛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黄 强 镇党委副书记
梁义岭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徐 静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罗海波 镇党委委员、统战委员、副镇长
余明辉 镇副镇长
崔玉冰 镇副镇长
胡骁然 镇派出所所长
王雨娇 党建办负责人
肖 欢 社治办主任、党政办负责人
沈 寒 经发办主任
罗津津 财政办负责人
李思良 自然资源和建设管理办
陈家志 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办
刘昭权 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
辜 峰 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陈 琳 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李治刚 文化旅游发展中心工作人员
周英俊 镇纪委副书记
曾德礼 司法所所长
杨海勇 卫生院院长
兰 军 市场监管所所长
彭 辉 城管中队队长
各村(社区)党(总支)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宋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内设11个专项工作组,接受统一指挥和领导,负责抓好各专项工作。
二、创建省文明城市专项工作组
(一)窗口服务组
责任股室:便民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各村(社区)、市监所、派出所、卫生院
责任范围:辖区政务服务大厅、卫生院、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窗口服务单位。
工作职责:
1、对窗口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等方面进行规范;
2、负责落实窗口单位基础设施(特别是无障碍设施)是否完善、环境卫生是否达标、宣传氛围(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遵德守礼、厉行节约、诚信建设、文明创建内容)是否浓厚等工作;
3、负责督促窗口行业投诉处理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负责志愿服务站点建设和志愿服务常态化管理;
4、窗口单位务必要设置一米等候线、便民服务箱(急救药品、老花镜、雨伞等)及戴口罩温馨提示语。
(二)交通秩序组
责任单位:派出所、城管中队
配合单位:各村(社区)
责任范围:全辖区各主次干道、主要交通路口、主要入城口、公交车站。
工作职责:
1、负责开展文明交通专项整治,全面加强对行人车辆乱闯红灯、占道违停、车窗抛物等不文明现象的查处力度及从严处置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
2、负责对辖区交通指示牌进行巡查,及时更换或者新增必要的指示牌,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三)镇容环境组
责任单位:城管中队
配合单位:社治办、各村(社区)
责任范围:全辖区各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共广场、社区公园、集贸市场、出入城口和学校周边、辖区河流水域等区域。
工作职责:
1、确保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保障辖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2、负责排查辖区基础设施是否完善,及时修复破损的道路及其他市政设施;
3、负责督查门店“门前三包”的责任制落实,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
4、负责确保主次干道和公共场所环境卫生达标,车辆停放有序,无店外经营、流动摊贩等现象;
5、全面落实集镇及集镇周边500米内所有测评项目的达标工作,随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6、全面落实“河长制”相关要求,保障辖区水域、河道干净整洁。
(四)市场经营秩序组
责任单位:城管中队
配合单位:各村(社区)、市场监管所、农贸市场
责任范围:全辖区各主次干道、车站广场、新老街巷、农贸市场、学校周边社区等区域的餐饮店、药店、诊所及其他食用品零售店。
工作职责:
1、负责开展辖区“五小门店”证照清查,普查各餐饮店、药店、理发店、农贸市场等店面的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并督促经营者亮证经营,完善相关行业制度规范并查看有无文明创建的宣传标语,并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建立消毒台账;
2、负责查看辖区农贸市场经营秩序是否规范,环境卫生是否达标,确保达到文明测评标准并加强常态督查;
3、负责开展“文明餐桌”(公筷公勺、光盘行动、厉行节约)回头看行动,确保有明确文明标识。
(五)文明宣传引导组
责任股室:党建办
配合单位:党政办、城管中队、各村(社区)
工作职责:
1、负责辖区关于创建文明城市相关知识的宣传,利用“村村响”营造浓厚氛围,提升辖区居民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支持率和满意度;
2、负责网络文明传播和公益活动,营造文明清朗网络空间;
3、充分加强对未成年人思想教育的宣传,切实提高广大未成年人的文明素质。
(六)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组
责任股室:党建办
配合单位:各室(中心)、各村(社区)
工作职责:
1、组建志愿服务队,由机关单位、各村(社区)干部、党员志愿者组成;
2、明确志愿服务队纪律要求,严守工作纪律,及时到岗到位,不准抽烟、嚼槟榔,不准玩手机、聚众聊天;
3、明确志愿者职责,对文明创建期间辖区机动车、摩托车乱停乱放现象、乱丢乱扔、乱穿马路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对白色垃圾、牛皮癣进行拾捡清理。
(七)公益宣传服务组
责任单位:城管中队
配合单位:党政办、党建办、自然资源和建设管理办、各村(社区)
工作职责:
1、全面排查辖区内关于文明城市创建的公益广告是否破损,及时更换更新,营造浓厚氛围,确保主次干道、公共广场100米至少有1处公益广告;
2、负责做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的中国梦”、“讲文明树新风”、厉行节约、遵德守礼等公益广告宣传;
3、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开展形式各异的文明实践活动,加强对创城各类知识的宣讲工作;
4、全面排查辖区交通标牌标识是否破损,有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
(八)校园及周边公共文化环境组
责任股室:便民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社治办、经发办、生态环境办、中心学校、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城管中队、各村(社区)
责任范围:全辖区各学校及学校周边、网吧、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歌厅、舞厅、卡拉OK厅、台球厅、各类书报刊亭、文化馆、图书馆、文化活动中心。
工作职责:
1、负责督促各中小学校按时完成文明城市创建各项工作要求,持续开展“小手牵大手创城我先行”系列活动;
2、负责对文化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文化场所经营者证照齐全、亮证经营,无售侵权盗版和违法经营;
3、负责严厉打击容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电子游戏室的现象;
4、负责协助抓好文化娱乐场所周边环境卫生达标;
5、持续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
(九)社会安全保障组
责任股室:社治办
配合单位:便民服务中心、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城管中队、各村(社区)
工作职责:
1、对辖区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尤其是学校周边、集镇,加强法律宣传活动;
2、确保社会稳定,无越级上访、非法缠访现象。
(十)各村(社区)组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工作职责:
1、对照《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营造浓厚创文明城市范围,确保村部及主要道路的环境卫生达标,确保在显著位置有文明标语、市民公约;
2、负责开展本村(社区)的志愿服务活动;
3、做好本村(社区)企业、居民关于文明创建的宣传工作;
4、做好本村(社区)移风易俗工作;
5、建设好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实践活动,落实好学习实践科学理论、宣传宣讲党的政策、培育践行主流价值、丰富活跃文化生活。持续深入移风易俗等。
(十一)督查检查组
责任单位:镇纪委
工作职责:
1、提高督查标准,每月开展常态督查1次,通报1次,抓好实地考察点的督查督办工作,确保实地考察项目全面达标;
2、负责编发督查通报,抓好督查通报和舆论监督的整改反馈。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意识。各室(中心)、企事业单位、各村(社区)要对照《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根据责任分工制定计划表,强化责任落实。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室(中心)、企事业单位、各村(社区)要广泛发动干部职工和居民群众参与到文明城市创建行动中来,形成人人参与、人人行动的良好氛围。要对文明创建工作中先进典型进行深度报道,扩大宣传效果。
(三)强化督查问责。各室(中心)、企事业单位、各村(社区)要加强自查,强化巡查、交办、指导、验收等工作落实。三水镇文明城市创建督查工作小组将对失职渎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由镇纪委予以严肃问责。
中共广汉市三水镇委员会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