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保报销方面
医保报销需要参保患者携带相关材料规定时间内(6个月内)到医保所报销,主要包括域外住院生育报销、域外门诊特病报销、院前急诊留观报销,需要材料如下:
1.域外住院报销:发票、清单、诊断证明、住院病历(所有材料均为原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和银行卡复印件。
2.门诊特病报销:发票、清单、处方和检验报告单、身份证复印件和银行卡复印件。
3.院前急诊留观报销:发票、清单、诊断证明、急诊留观病例(以上所有材料须加盖急诊章)、检验报告单、身份证复印件和银行卡复印件。
(二)医疗救助报销方面
医疗救助报销,针对特殊人群经住院、院前急诊、门慢特病等一站式结算后进行补充救助,包括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住院,需要发票原件盖章或结算单原件盖章、费用明细、诊断证明原件盖章及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农村信用社银行卡复印件。
(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方面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每年9-12月为集中缴费期,缴费期内所有户籍人口、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大学生都可参加,个人缴费基础上享受财政补贴,参加基本医保同时享受大病保险待遇,无需跑腿一站式结算,目前京津冀一体化无需备案,持社保卡可享受一站式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