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探究背景
随着我国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信息化发展步入“大数据时代”,大数据运用涉及到国民经济、社会生活、政府公务等方方面面。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审计工作,我国社会主义审计事业进入新阶段、踏上新征程,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信息化审计工作提出要求,强调“要增强改革创新本领,就是要善于结合实际创造性推动工作,要善于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 近年来,各级审计机关不断强化“大数据审计”在政府审计工作中的运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成果成效大多集中在市级以上审计机关,在区县一级的基层审计机关,大数据时代背景下开展的审计工作因各类主客观原因,大多仍然沿用传统思维和传统方法,利用大数据思维、工具、方法开展工作面临巨大的挑战,表现为意愿不强、条件不足、能力不够、办法不多、成效不优等情况,如何破解当前困境从而高质量推动大数据审计发展,是每个基层审计机关必须面对的课题,我现以基层审计机关工作人员的视角,通过走访调研,结合工作实际,对大数据时代基层审计机关面临的挑战与策略进行探究。
二、基层审计机关面临的困难和挑战
(一)成熟的大数据审计理念尚未形成
当前审计工作业务日趋复杂,新的审计场景下,被审计单位的业务系统往往呈现信息化程度高、数据量大等特点,传统审计方法力有不逮,而当前一些审计人员依然墨守成规,对新场景、新技术认识不足,过于依赖技术人员的现成分析疑点,未形成主动运用大数据技术开展审计工作的理念,也缺乏相应的工作能力。
我曾在工作和培训过程中,向基层审计人员发放50份问卷调查,结果显示,“你是否愿意运用大数据审计开展工作”回答为是的有45人,占比90%,而“你是否了解大数据审计”问题回答为“一般了解”及以上的仅占比为24%、“你是否具备大数据审计能力”回答为“是”的占比仅为10%,由此可见,尽管大数据审计理念的形成依赖于主观能动,但客观上的原因不容忽视:一是基层审计机关计算机专业人才匮乏,以我所在的机关为例,机关编制人员28人,具有计算机专业背景的仅2人,占比仅为7%,同时经过了解,周边区县审计机关计算机专业人员的占比最多也不超过20%;二是开展相关培训不够,既缺少理论知识的培训,也缺乏实际操作运用的指导,呈现“懂财务的不懂计算机、懂计算机的不懂财务”的现象;三是内部机制不完善,如考核机制、交流机制等,系统层面上无法对审计人员加强大数据审计运用形成激励。
(二)数据采集和数据共享依然不够畅通
大数据一个重要的特征叫做“海量数据”,缺乏数据或数据质量不高都会影响大数据分析的准确性和稳定性,在政府审计中,对数据的采集处理是大数据审计的一个基础环节,尽管国家审计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政策为审计人员采集处理提供了政策支持,但在日常实践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如我所在的基层审计机关在对数据采集处理时面临以下三个难点:一是数据采集的权限问题,如在对公安、金融、税务等特殊部门进行数据采集时,时常遇到对方以数据保密度高、需要上级批准等理由予以回绝的情况。二是数据共享存在壁垒。除财务等长期合作部门提供了审计接口,其他部门的数据采集多为现场采集,增大了数据采集的难度和人力物力以及时间成本的消耗。三是数据处理转换难度大。各单位软件不同,结构化、半结构化、非结构化数据掺杂,未能对数据的一致性、完整性、唯一性、权威性、合法性和进行相应的处理,无法取得连续的、标准的、规范的数据;或者对半结构化、非结构化数据进行处理过程中,剔除了潜在的重要信息,影响了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由于由于数据采集工具、采集模板不匹配、数据导入异常等情况,导致数据转换工程中数据缺失或错误。
(三)部分类型项目的审计程序缺少规范性指导
数据往往是看得见、摸不着的,数据的呈现和处理具有无形化特点,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第八十七条规定“采集被审计单位电子数据作为审计证据的,审计人员应当记录电子数据的采集和处理过程。”,但该规定过于笼统,其指导意义对部分审计项目来说完全不够,本人在资环审计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发现一些问题难以处理,如数据量较大以及数据为非标准化格式无法纸质化呈现时如何进行取证签证、审计底稿怎么对审计过程进行规范性描述、同一类的数据若是涉及多家单位又该如何出具征求意见稿和审计处理处罚文书等问题没有统一的规定,这些都提升了审计难度,同时也增加了审计风险。
(四)成果推广应用力度不够
大数据审计不仅在于前期高效的分析,更在于中期精准的问题定位和后期的推广应用,也就是要求审计机关不仅仅停留在“做了”这个层面,更要关注“做了什么”、“做的如何”的问题,在实际工作中,真正能做好大数据成果推广应用的基层审计机关凤毛麟角,主要体现的问题为:一是疑点转化率不高,大数据分析得出的疑点数据,在核实阶段并非都属于审计问题,数据质量、审计思路、分析方法等影响了大数据分析的效益。如我在某次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中,通过大数据分析筛选出疑点数据580多条,疑点核实后发现不是疑点的共160多条,真正核实出的问题仅80个。二是大数据审计覆盖率不高,我所在的审计机关3年内审计项目约100个,实际运用大数据审计多集中于自然资源、农业、预算执行等数据特征突出的专项审计约20个,覆盖率仅为20%,经责审计项目运用数据分析较少。三是消化吸收不够,基层审计机关对大数据审计的理论研究不足,经验总结不够,自主归集经验性材料能力不足,未形成系统性的规范和指南,缺少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材料和工作范本,导致沉没成本大量增加。
(五)基层审计机关自我突破能力不够
随着审计事业的不断发展深入,大数据审计、信息化审计等概念逐渐深入人心,但当前审计人员对大数据审计的系统化认识不够,尤其对于区县基层审计机关来说,对大数据审计的认知也仅停留在“数据分析”的层面,基层机关在理论研究、能力建设、实践应用等方面受限较大,将理论转化为应用的自我突破能力不足,审计技术与审计实践的结合运用不够。
三、基层审计机关开展大数据审计的策略
(一)强化要素配置打牢大数据审计基础
一是要以人为本,打造一支专业化过硬的队伍。一方面在新进人员招聘时,考虑到计算机专业人员学习财务、审计知识比起财务、审计人员学习计算机知识更为容易,可侧重于计算机专业人员的引进,同时也可以通过增加专职聘用人员、聘请外部专家指导等方式,增强队伍的专业性;另一方面要加强人员培训,既要加强非计算机专业人员的计算机应用技术培训,又要强化计算机专业人员的分析技术和财务知识,多措并举培养大数据审计复合型人才。
二是要加大投入,创造适应本地审计工作需求的大数据分析环境。一方面要在硬件上下功夫,合理利用机关办公场所,建设专门的数据分析室,配置好网络、服务器、分析电脑、存储工具等必备的设施设备,尽量确保有一个相对独立的工作环境;另一方面也要满足数据分析人员的软件需求,根据工作需要配备arcgis、Oracle、Sql Server 等各类软件。
(二)完善数据共享保障数据安全
一是需要审计机关加强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协作,推动完善数据共享机制,建立数据共享平台,要求成员单位定期或即时提供、更新相关数据,审计机关利用分配的权限在线上获得数据,考虑到“金审三期”专网已在各审计机关全面连通,共享平台部署在金审专网上或具备可行性。
二是要建立数据标准模式。借助数据共享平台,由审计部门制定标准数据格式,成员单位按照标准格式进行初步整理后提交,以节省审计机关前期的整理时间。
三是要完善机关内部数据获取、处理、存储、保密等内部机制和规范,确保数据在全生命周期安全、高效、有序地发挥其价值,形成可复用的数据库。
(三)培育良好格局形成大数据审计氛围
一是打造良好的审计氛围。通过加大考核、增加培训、开展大数据审计评比等方式,形成人人都是“大数据审计员”的良好格局。二是注重交流总结。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大数据审计经验交流会,认真研究总结,形成标准化、可行性高的操作指南,促进基层大数据审计规范化。三是加强理论研究。积极开展大数据审计理论、方法、应用方面的研究,不断归纳总结实践经验,将理论与实践有机融合。
(四)规范审计程序推进审计实践
在审计程序方面,基层审计机关自主权限太低,在大数据审计的程序实践上一般是比对传统审计程序规范开展,因此建议上级审计机关出台指导性文件,对大数据审计流程、审计文书等方面加以规范,为基层审计机关提供实践指引。
大数据时代背景下开展的大数据审计是一项系统工程,受限于各类因素,基层审计机关在推进过程中必定会遇到大量的困难和挑战,基层审计机关需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上级审计机关的安排部署、接受上级审计机关的指导,同时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从制度、管理、创新、实践等方面多向发力,才能不断推进大数据审计的高质量发展,真正适应新时代审计工作的要求,为国家审计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撰稿人:杨浩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