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无障碍
长者专区
适老版
智能问答
旧版

长者专区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基本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动态信息 / 正文

最高补贴500元!一文读懂广汉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

发布时间:2024-12-18 来源:市商务经合局 点击量: 【字体:】【打印 分享:

为加速淘汰旧国标电动自行车鼓励市民更换更安全、更环保的新国标电动自行车,从而推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

划重点!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来啦,快来跟着融妹儿一起看看具体活动内容吧!

活动时间:2024年8月26日—2024年12月31日

(旧车交售日期以回收证明上的回收日期为准,新车购买日期以新车销售发票上的开票日期为准,新车注册登记日期以新车行驶证上的登记日期为准,三个日期均需在时间范围)。

补贴对象、标准

补贴对象为2024年8月26日—2024年12月31日,在省内报废本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旧车)并购买和登记符合新国标标准电动自行车新车(以下简称新车)的个人消费者。报废旧车与购买和登记新车为同一个人消费者。

补贴金额为新车销售发票含税价格的15%,如果报废锂离子蓄电池旧车并购买铅蓄电池新车,补贴标准提高到20%,每人限补1辆新车,最高不超过500元。每位消费者仅限补贴1次,且最高不超过500元。

申请方式

补贴采取“立减”模式,消费者可通过在参与活动的销售门店扫码或微信小程序搜索“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信息系统”,进入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小程序,点击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选项,填报个人身份信息并经核验补贴资格后,到任意一家参与以旧换新的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一次完成旧车交售和新车购买,付款时只需支付扣减相应补贴金额后的销售价(具体操作可到店咨询活动参与商家)。

活动参与主体(截止2024年11月20日)

图片

扫描二维码分享本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