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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汉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广汉市司法局文稿信息报送“三审三校”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02 来源:司法局 点击量: 【字体:】【打印 分享:


各股(室)、处、所:

现将《广汉市司法局文稿信息报送“三审三校”工作制度(试行)》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广汉市司法局文稿信息报送“三审三校”

工作制度(试行)

 

进一步规范我局各类文稿信息稿件的编校及报送工作,提升文稿信息工作的整体水平,结合我局具体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审核标准

政治立场鲜明主题积极向上有感染力、影响力;

内容真实,时效性强,符合国家政策、省、德阳广汉市实际情况和舆论导向及政法工作相关要求

表述准确角度新颖逻辑严密语言流畅

符合保密要求。

二、校对标准

用语规范表述准确内容合法

文字流畅,措辞精炼,无错别字、错误标点。

三、审核内容

主要针对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信息、综合文稿、工作简报信息、调研文章、典型案例报送等各类文稿信息进行审核。

四、实施流程

(一)初审初校。由拟稿人员所在股室负责人负责稿件初审,严格把好全稿导向关、文字关,确保稿件文字流畅,结构合理,主题、观点明确,表述真实、意思完整,全文无错别字、错误标点,格式、用语规范;复议股负责把好政策关,确保稿件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文件精神

(二)复审复校。业务分管领导对稿件内容进行复审,根据报送宗旨、稿件质量和意见,对稿件内容和语言文字再次作全面审,并审材料是否具备典型和宣传意义、是否符合保密要求意识形态领域分管领导对稿件思想观念、价值观念、政治意识等意识形态内容进行复校,作出是否修改、退回、推送及推送路径建议。

(三)终审终校。主要领导负责稿件终审终校,根据初审、复审意见,对稿件的内容、质量导向、发布路径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工作要求等方面进行最终审核。审签完成的稿件由相关股室交至办公室进行定稿报送

五、工作要求

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把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贯彻落实到宣传稿件采编、信息公开的各个环节,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自觉抵制各类有害和虚假信息的传播。

规范稿件标题制作。制作宣传稿件标题应遵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的基本规范,遵守文题相符的基本要求,慎使用网络语言,不得使用不合逻辑、不合规范的网络语言,不得使用网曝”“网传等不确定性词汇,确保信息标题客观、准确地表达信息事实,传达正确的立场、观点、态度,严防扭曲事实、虚假夸大、无中生有、迎合低级趣味的各类标题党行为。

(三)严格研判发布内容。稿件制作不得传播反动、非法及虚假信息不得涉及工作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使用违反社会公德和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文字、图片。信息转载不得发布未经核实的新闻信息,不得直接转载非官方的网站、新媒体、客户端等发布的新闻信息。转载其他信息发布单位的信息报道,不得对原稿进行实质性修改,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和稿件原意,并应当注明原稿出处。

    (四)完善问责机制。在整个“三审三校”过程中,拟稿人务必按程序完成走签,各环节责任人需认真审核后签署审核意见,明确各自职责范围,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机关纪委对其全过程进行严密监督,对不经审核私自发布、不按规定审核或审核不严,导致出现问题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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