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处、所:
现将《广汉市司法局文稿信息报送“三审三校”工作制度(试行)》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广汉市司法局文稿信息报送“三审三校”
工作制度(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各类文稿信息稿件的编校及报送工作,提升文稿信息工作的整体水平,结合我局具体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审核标准
(一)政治立场鲜明,主题积极向上,有感染力、影响力;
(二)内容真实,时效性强,符合国家政策、省、德阳市、广汉市实际情况和舆论导向及政法工作相关要求;
(三)表述准确,角度新颖,逻辑严密,语言流畅;
(四)符合保密要求。
二、校对标准
(一)用语规范,表述准确,内容合法;
(二)文字流畅,措辞精炼,无错别字、错误标点。
三、审核内容
主要针对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信息、综合文稿、工作简报信息、调研文章、典型案例报送等各类文稿信息进行审核。
四、实施流程
(一)初审初校。由拟稿人员所在股室负责人负责稿件初审,严格把好全稿导向关、文字关,确保稿件文字流畅,结构合理,主题、观点明确,表述真实、意思完整,全文无错别字、错误标点,格式、用语规范;复议股负责把好政策关,确保稿件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文件精神。
(二)复审复校。由业务分管领导对稿件内容进行复审,根据报送宗旨、稿件质量和意见,对稿件内容和语言文字再次作全面审查,并审核材料是否具备典型和宣传意义、是否符合保密要求。意识形态领域分管领导对稿件思想观念、价值观念、政治意识等意识形态内容进行复校,作出是否修改、退回、推送及推送路径建议。
(三)终审终校。由主要领导负责稿件终审终校,根据初审、复审意见,对稿件的内容、质量、导向、发布路径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工作要求等方面进行最终审核。审签完成的稿件由相关股室交至办公室进行定稿报送。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把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贯彻落实到宣传稿件采编、信息公开的各个环节,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自觉抵制各类有害和虚假信息的传播。
(二)规范稿件标题制作。制作宣传稿件标题应遵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的基本规范,遵守文题相符的基本要求,审慎使用网络语言,不得使用不合逻辑、不合规范的网络语言,不得使用“网曝”“网传”等不确定性词汇,确保信息标题客观、准确地表达信息事实,传达正确的立场、观点、态度,严防扭曲事实、虚假夸大、无中生有、迎合低级趣味的各类“标题党”行为。
(三)严格研判发布内容。稿件制作不得传播反动、非法及虚假信息,不得涉及工作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使用违反社会公德和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文字、图片。信息转载不得发布未经核实的新闻信息,不得直接转载非官方的网站、新媒体、客户端等发布的新闻信息。转载其他信息发布单位的信息报道,不得对原稿进行实质性修改,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和稿件原意,并应当注明原稿件出处。
(四)完善问责机制。在整个“三审三校”过程中,拟稿人务必按程序完成走签,各环节责任人需认真审核后签署审核意见,明确各自职责范围,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机关纪委对其全过程进行严密监督,对不经审核私自发布、不按规定审核或审核不严,导致出现问题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