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细化实化常态化工作方案》工作要求,切实加强耕地保护,严守国家粮食安全底线,严防“大棚房”问题反弹回潮,广汉市常态化受理“大棚房”问题的社会监督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大棚房”问题范围界定
(一)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以设施农业为名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非农业设施,擅自改变设施农业用地性质和备案用途,用于非农业经营。
(二)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
(三)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面积严重超标准,以及违法违规改变性质和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和建设餐饮设施等。
二、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0838-5222575
(二)举报内容:“大棚房”问题发生的具体地点、违法违规用地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
广汉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5日